温州市司法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主要负责该市的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等事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的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和公证员协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中介法律服务市场。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工作;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各层次法学专业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配合做好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编辑、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机要、统计、文印、信访、文件档案材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管理工作。
政治部(警务处)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司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律师、公证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局党委的日常事务。
工作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益不受侵犯;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征集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协助本单位党组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指导本单位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本单位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政治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本机关干部的人事、奖惩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本单位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纪委书记检查市司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制定市司法局机关近、远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防控机制建设。负责调查市司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和其他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并对所查案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监督检查市司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负责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以及政风、行风的督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负责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计财装备行政处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管理局机关行政经费;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用车辆、武器弹药装备;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机关保卫工作。
法制宣传处(普法办)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学教育处(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在职司法干部、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在温举办法律专业各种层次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
律师管理处
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律师工作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工作;审核登记全市律师机构的设立、变更、撤消及审报律师执业证;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的审核报批;组织律师业务调研、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负责律师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律师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社会中介法律服务市场;配合做好律师职称评审工作;查处全市违纪律师和违纪律师事务所;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组织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公证管理处
工作职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公证员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变更、撤消及公证员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复杂公证事项的请示和批复;负责涉外公证书的翻译工作;负责公证业务调研交流和公证人员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检查监督公证人员执业纪律、公证质量。
基层工作管理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处)
工作职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并管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并检查司法所的职能工作;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和指导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核准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的设立、年检、变更和注销;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注销的核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格考试(考核);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交流、调研;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制订全市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督促和指导基层组织对归正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落实帮教安置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市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工作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初审;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监督;指导全市法学专业社团工作。
劳教工作管理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工作职责:指导和检查市劳教所管教、生产等各项工作;负责办理劳教人员延长或减少劳教期限、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教育学习班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及考核等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指导和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向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处理涉法信访案件,掌握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指派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和调解组织予以调处;联络有关党政部门,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负责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法学会秘书处
工作职责: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引领、繁荣全市法学研究。指导并组织会员开展社会调查与应用法学研究活动,开展同国内外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与法制宣传、法学教育,负责编辑出版法制、法学图书、刊物和其他法学法律资料。评选和表彰法学研究中成绩显著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优秀法学研究论文。向各级党委、政府、法学会组织和社科组织推介申报优秀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优秀法学法律实务研究成果。指导、协调所属研究会和团体会员的工作。承办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法学研究任务。
简介
温州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和公证员协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计财装备行政处(审计室)、法制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戒毒工作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等13个处室;设立直属分局1个,管辖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下辖海城、沙城、天河、星海4个司法所;下属单位包括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华东、东南、中诚、中信等4家直属事业编制公证处。
截止2013年12月底统计,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09家,执业律师1371名;公证机构12家,执业公证员60名;基层法律服务所55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38名;司法鉴定所6家,司法鉴定人103名。目前,已建立直派司法所129家,司法所工作人员746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210个,人民调解员25758名。
单位或机构
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
工作职责:依法执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三定方案涉密,不对外公开)
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协助承担政府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协助承担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完成温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执业区域:鹿城区。工作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执业区域内,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温州市东南公证处
执业区域:龙湾区。工作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执业区域内,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温州市中诚公证处
执业区域:瓯海区。工作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执业区域内,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温州市中信公证处
执业区域:鹿城区。工作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执业区域内,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温州仲裁院
机构职能:
(一)具体负责本区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制订仲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组织、协调仲裁庭的案件审理工作
(三)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仲裁员、仲裁秘书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承担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五)完成温州仲裁委员会、温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薛光伟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行政复议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委员,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兼)
林杰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林向光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刘贤平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黄忠义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