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系数

建筑领域

湿陷系数曲线因为试验方法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规律性:初始含水量较低时,单线法的湿陷性大于双线法;当初始含水量达到某个值时,两者的湿陷系数曲线出现交叉现象;当初始含水量超过该值后,单线法的湿陷性小于双线法;这种交叉现象是由黄土本身的特殊结构性所决定的。

系数简介
在我国西北地区和黄河中游地区覆盖着大面积的黄土。黄土是一种第四纪沉积物,多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特定的生成环境,使其具有一系列内部物质成分和外部形态特征,结构特性非常独特,具有以粉粒为主、欠压密、大孔隙、垂直节理发育、富含可溶盐等一系列特征,不同于同时期的其它沉积物。
由于其独特的工程性质和结构特性,黄土具有不同程度的湿陷性。因其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造价和安危,所以一直是岩土工程界关注的重要课题。但是,过去仅限于把狭义的充分浸水饱和后的湿陷变形作为湿陷性黄土的核心问题来研究。事实上,经常遇到的湿陷往往发生在沿土层达到不同增湿含水量的情况下,此时的湿陷量应是沿深度上不同增湿引起的湿陷变形总和,它远远小于一般意义上的湿陷量,即充分浸水条件下的湿陷量。湿陷变形只是增湿变形的一种特殊的、极端的情况,而增湿变形包括了黄土在压力作用下由于增湿所产生的全部变形性状,它的定义域要比湿陷变形广泛得多,我们通常也称之为广义湿陷。
在实际工程中,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处理时,可以按增湿程度的不同对其进行局部处理或分层处理,这相对于按狭义的湿陷处理整个湿陷性黄土层来说,工程造价可以大大降低。所以说,研究黄土的广义湿陷变形性状可以与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对具体工程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往对黄土湿陷性的研究,采用的单轴压缩试验方法大都是双线法,很少采用单线法进行研究。由于双线法具有方法简便、工作量小、对比性强等优点,所以目前在我国仍被广泛使用,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取样扰动、试验手段、计算方法等各种原因,用双线法得出的湿陷沉降量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其试验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土体的真实受力状况,所以只用双线法试验研究所得出的规律性与湿陷性黄土的实际性状之间也将有一定的差异。而单线法的受力状态和湿陷过程比较符合地基的实际情况,可直接测出湿陷系数,因此被认为是比较可靠的湿陷性试验方法。
针对湿陷性黄土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中的不足,在广泛总结前人有关黄土湿陷变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采用单线法和双线法对甘肃陇西3 Q原状黄土进行了增、减湿情况下的单轴压缩试验研究。
根据试验结果的对比分析,总结出了黄土的湿陷变形随饱和度及压力变化的规律,分析了湿陷性黄土在增(减)湿过程中的湿陷变形性状及不同应力路径对黄土湿陷变形特性的影响,最后讨论了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的关系。
试验研究
试验用土的基本性质
试验用的黄土取自甘肃定西土家湾隧道西侧,属于典型的陇西3 Q 黄土。取土深度为1.3~1.8 m,土呈褐黄色,硬塑状态,天然含水量为6.2 %~9.7 %,天然密度为 1.35~1.41 g/cm3,天然孔隙比为1.05~1.20,细根状大孔发育,有虫孔、细树根和草根、少量蜗牛壳和蚁穴,以及某些微小动物的尸体,土质不太均匀。
通过液塑限试验和颗粒分析试验测得该土的基本物性指标如,据此判定该土为级配良好的中液限粉土。在天然含水量下,试验用土的孔隙比e >1.0,而且压缩系数1-2 a <0.5 MPa-1,所以该土为较疏松的中压缩性土;自重湿陷系数sz d >0.015,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在标准压力(200kPa)作用下,湿陷系数s d >0.07,故为强烈湿陷性黄土。
试验内容及方法
分别用单线法和双线法对几组不同饱和度的土样进行了单轴压缩试验,通过对两种方法的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了黄土增、减湿变形性状的相关规律。
因为试验用土的原始含水量较低,所以主要进行增湿试验。环刀土样的增湿采用预湿法,预湿后的试样放在保湿缸内静置的时间不少于24 h。在试验过程中采用了有效而且不同于《土工试验规程》的试样保湿措施[15]。减湿采用烘干法。
虑到荷重率对压缩变形规律的影响,以及实际工程的加荷速率,采用的加荷等级为:25,5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 kPa。双线法一共做了8 组不同的饱和度,含水量的变化依次为0 %,7.42 %(天然含水量的平均值),11.95 %,15.1 %,18.58 %,22.57 %,27.2 %,31.28 %。单线法仅做了前7组,因为在w = 31.28 %时,土样已经接近饱和,再进行单线法湿陷试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曲线比较
不同初始含水量下湿陷系数曲线的比较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无论是单线法还是双线法,随着初始含水量的增大,湿陷系数均有明显的下降,这表明黄土的湿陷性将随增湿而减小,随减湿而增大。随着初始含水量的增大,湿陷量减少,曲线逐渐降低平缓,最后在初始含水量达到预湿饱和状态时,曲线趋近于横坐标轴。峰值湿陷系数和峰值湿陷压力都将随着增湿而降低,随着减湿而增大。
不同初始含水量下两条湿陷系数曲线的纵坐标差,表示在相应压力下该增湿程度所产生的增湿变形s Dd 。s Dd 随压力的增大而增大,也就是说,在大压力下湿陷的减少速率比小压力下要快得多,这说明压力不同使同等增湿产生的增湿变形有较大差异,小压力下的湿陷需要更高的增湿量,而且湿陷速度较低,即湿陷的敏感性弱,因此选用较低的建筑荷载可以减小湿陷性黄土的敏感性。但是当压力相当大的时候,增湿变形s Dd 的增长速度会略有减小,这说明在较大的压力作用下,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大,湿陷的敏感性也将逐渐减弱。
在较小压力时,黄土的湿陷敏感性在某一范围内会逐渐增强。例如在压力P =100 kPa 时,初始含水量由7.42 %增至18.58 %,增量为 11.16 %,但Dds仅为 0.019;当初始含水量由22.57 %增至27.2 %时,其增量为4.63 %,而s Dd却为0.03,说明此时微量增湿即可湿陷,其湿陷敏感性突然增强。
湿陷起始压力一般定义为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系数达到0.015 时的最小湿陷压力,它是反映黄土湿陷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标志着黄土湿陷的开始。从以上两图可以看出,无论是单线法还是双线法,湿陷起始压力都随着土的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增大。
结合增湿变形的概念,如果给s Dd 也规定一个具有工程意义的界限值0.015,则相应于s Dd 达到 0.015所需的最小作用压力即为增湿起始压力。增湿起始压力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增大,随增湿程度或增湿含水量(黄土在增湿后所达到的含水量)的增大而减小。黄土的湿陷终止压力一般定义为湿陷系数大于或等于0.015 时的最大湿陷压力,它标志着黄土湿陷的终结。从图中显然可见,湿陷终止压力随着土的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减小。
只有当湿陷压力超过湿陷起始压力而又不大于湿陷终止压力时浸水增湿,才可能产生相当于s Dd≥0.015 的湿陷变形,这个压力区段称之为湿陷压力区间[7],其幅度随土的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缩减。湿陷压力区间以峰值湿陷压力为界,又可以分为湿陷递增区段和湿陷衰减区段。
上述湿陷系数与压力关系曲线的变化规律与已有的研究结果基本吻合,这些规律普遍存在于湿陷性黄土中,但由此而定义的一些湿陷特征指标(如湿陷起始压力、峰值湿陷压力、湿陷终止压力以及湿陷压力区间等)的数值则随黄土的形成年代、分布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同一种黄土,这些特征指标的数值将随土的初始含水量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总的规律是: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加,湿陷起始压力略有增大,而峰值湿陷压力、湿陷终止压力和湿陷压力区间都明显减小。
单双线法比较
单线法与双线法的湿陷系数曲线比较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得出以下规律:
(1)在初始含水量较低的情况下(<11.95 %),随着压力的增加,单线法的湿陷系数始终大于双线法;而且单线法的峰值湿陷系数和峰值湿陷压力都大于双线法。
(2)当初始含水量达到某个值(11.95 %)时,单线法与双线法的湿陷系数在随压力变化过程中基本相当,但湿陷系数曲线存在交叉现象,即在一定压力范围内,单线法的湿陷系数大于双线法,当压力增大到某个值时,两者的湿陷系数相等,之后随压力的继续增大,单线法的湿陷系数开始逐渐小于双线法;此时,单线法的峰值湿陷系数仍大于双线法的峰值湿陷系数,但两者的峰值湿陷压力已基本相同。
(3)当初始含水量超过11.95 %后,随着压力的增加,单线法的湿陷系数始终小于双线法;此时单线法的峰值湿陷系数都小于双线法的峰值湿陷系数,两者的峰值湿陷压力基本相同,只有当初始含水量达到22.57 %时,单线法的峰值湿陷压力才开始小于双线法的峰值湿陷压力。
(4)在初始含水量增大的整个过程中,单线法和双线法的湿陷起始压力值始终大致相等,数值都小于第一级作用压力25 kPa;而两者的湿陷终止压力则有较大的差异,但都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迅速降低。
综上所述,湿陷系数与压力的关系曲线因为试验方法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规律性,在随初始含水量增大的过程中,湿陷系数曲线的交叉现象的同时也带来了峰值湿陷系数和峰值湿陷压力的交叉变化。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在w <11.95 %时,单线法的湿陷性大于双线法;当w >11.95 %时,单线法的湿陷性小于双线法;在w =11.95 %时,单线法和双线法的湿陷系数曲线出现交叉现象,但这一现象并非偶然,因为在三轴试验中某些关系曲线随含水量的变化也存在交叉现象,所以笔者认为,湿陷系数曲线的交叉现象并不完全是由试验误差引起的,而是由于试验用土本身的特殊结构性所决定的。
谢定义教授曾经指出,湿陷性黄土在先加压后浸水的情况下,分别产生压缩变形与湿陷变形,但总的变形量与起始含水量无关,只是应力状态的单值函数,起始含水量的不同只影响二者之间的比例。单线法湿陷试验是先加力后浸水,双线法中力与水的作用次序正好相反,而力与水的先后作用次序也将改变压缩变形与湿陷变形的分配比例。
初始含水量较低时,在同样的压力 P 作用下,先加力后浸水(即单线法)时,由于黄土的结构性很强,必然有部分结构变形量在浸水时才能发挥出来,这一部分结构变形加到湿陷变形中,使得单线法的湿陷系数大于双线法,而双线法则在压力以前就因水的作用逐渐消除了结构性的影响。
初始含水量较高时,单线法的湿陷变形完全是由浸水造成的,浸水前的土样结构仅受压力的影响;而双线法中的湿陷变形不完全是浸水造成的,浸水试样在压力下的含水量已经改变,湿陷变形受到压力和浸水双重因素的影响,必然包括部分压缩变形;同时,双线法中的浸水试样是在饱和的状态下逐级加荷,类似于饱和土的压缩过程,而且由于浸水时间长,试验过程中自然包含了部分渗透溶滤变形,导致双线法的湿陷系数大于单线法。所以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加,两者的湿陷系数曲线必然存在一个交叉的过程。
以上关于单线法和双线法的湿陷系数曲线存在交叉现象的讨论仅为笔者的看法,由于只对局部地区的黄土进行了试验分析,所以对于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含水量关系
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的关系
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的关系在不同浸水压力作用下的表现也是不同的。分别是双线法和单线法的湿陷系数与增(减)湿后初始含水量之间的关系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之间并非呈现递减的直线关系,本文按照3 次多项式进行拟合,并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结论:
(1) 作用的浸水压力较小时,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之间的关系曲线规律性较差,几乎呈波浪形发展,而单线法比双线法好得多;当浸水压力达到或超过某个值(如P =100 kPa)时,不管是单线法还是双线法,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之间基本呈现递减的曲线关系,而且这些曲线最后都将交于一点。
(2) 在初始含水量相同的情况下,曲线的递减率将随浸水压力的增大而增大。
(3) 在初始含水量较低时( w <4 %),作用的浸水压力越大,湿陷性也越大。但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加,这种规律将有所改变。当w >4 %时,除了较小的浸水压力(如P =25,50,100,200 kPa)以外,作用的浸水压力越大,湿陷性反而越小。对双线法而言,当初始含水量达到25 %时,最大的湿陷性将出现在浸水压力为50~100 kPa 的区间内;对单线法来说,当初始含水量达到21 %时,最大的湿陷性也将出现在浸水压力为50~100 kPa 的范围内。当压力超过该范围时,湿陷系数反而减小。
(4) 对双线法而言,当压力P =25,50,100 kPa时,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的关系曲线基本是由完整的3 段组成的。第一转折点(相当于湿陷起始压力)前,是结构强度发挥的压密阶段,两个转折点之间是结构破坏的湿陷阶段;第二个转折点(相当于湿陷终止压力)之后是新的结构形成的固结阶段。
在第一个转折点后,曲线的斜率变缓,说明土体结构破坏,湿陷速率增大;在第二个转折点之后,曲线上突,表示新的压密结构形成,湿陷变形转化为固结压密变形。当压力P =200 kPa 时,曲线基本成一直线,无明显转折点。当压力P >200 kPa 后,曲线呈下凹形,第一个阶段消失,第二、三阶段合而为一,湿陷变形减缓。对单线法来说,除分界压力P =100 kPa 外,其曲线特征与双线法完全相同。
由以上分析可见,浸水压力对湿陷性的影响,在初始含水量较低时表现得要比初始含水量较高时明显得多,随着初始含水量增大到某个界限值,这一影响将随湿陷性的退化而消失。
综上所述,湿陷系数与压力的关系曲线以及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的关系曲线,全面地说明了湿陷性黄土在力与水的共同作用下湿陷变形的全过程:随着压力和湿度的变化,黄土湿陷变形的全过程曲线由两个转折点和3 段组成。3 个阶段的发展随作用压力和增湿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分析结论
(1)无论是单线法还是双线法,黄土的湿陷性都随增湿而减小,随减湿而增大。随着初始含水量的增大,湿陷量减少,曲线逐渐降低平缓,最后,在初始含水量达到预湿饱和状态时,曲线趋近于横坐标轴。对于同一种黄土,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加,湿陷起始压力略有增大,而峰值湿陷压力、湿陷终止压力都明显减小,湿陷压力区间的幅度也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缩减。
(2)湿陷系数与压力的关系曲线因为试验方法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规律性:初始含水量较低时,单线法的湿陷性大于双线法,当初始含水量达到某个值时,两者的湿陷系数曲线出现交叉现象;当初始含水量超过该值后,单线法的湿陷性小于双线法;这种交叉现象是由黄土本身的特殊结构性所决定的。在随初始含水量增加的过程中,湿陷系数曲线的交叉现象同时带来了峰值湿陷系数和峰值湿陷压力的交叉变化,但两者的湿陷起始压力始终大致相等;两者的湿陷终止压力虽有较大差异,但都随初始含水量的增大而迅速降低。
(3)湿陷系数与增(减)湿后土样的初始含水量之间并非呈现递减的直线关系,按3 次多项式拟合更加合理。当浸水压力达到或超过某个值时,湿陷系数与初始含水量之间基本呈现递减的曲线关系,这些曲线最后都将交于一点。初始含水量较低时,作用的浸水压力越大,湿陷性也越大;但是随着初始含水量的增加,这种规律将有所改变。浸水压力对湿陷性的影响,在初始含水量较低时表现得要比初始含水量较高时明显得多,随着初始含水量增大到某个界限值,这一影响将随湿陷性的退化而消失。
(4)随着压力和湿度的变化,黄土湿陷变形的全过程曲线由两个转折点和3 段组成:第一阶段是结构强度发挥的压密阶段;第二阶段是结构破坏的湿陷阶段;第三阶段是新的结构形成的固结阶段,3个阶段的发展随作用压力和增湿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