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作家协会

潍坊市1997年成立的社会团体

潍坊市作家协会成立于1997年10月14日,2004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委批准, 潍坊市作家协会与潍坊市文联合署(简称市作协)。是党领导下的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广大会员,以推出优秀作品,造就优秀作家为目的,繁荣发展潍坊文学事业。现有会员 370 名,其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4 名,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141 名。

基本情况
开端
1997年10月14日潍坊市作家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潍坊圣荣大酒店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选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9名。
第一届主席团成员
(1997.10——2005.6)。
主 席:林培真(穆陶)副主席:陈显荣、王耀东、郑海翔(芳洲)、王汝凯、马兴元(马克)、王存玉
秘书长: 马克(兼)
副秘书长:贾艳
企业文化特邀顾问:
万同辉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董事长
陈永兴 晨鸣集团董事长
陈 勇 潍坊冠邦集团董事长
潍坊市作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共29人)
(姓氏笔划为序)
马 克 王一恒 王存玉 王明学 王汝凯 王德信 王耀东 孔德平 冯蜂鸣
冯益汉 朱瑞福 刘志平 刘保富 李万信 李树明 李锡赓 张法荣 陈显荣
陈炳熙 林培真 周淑兰(女) 郑海翔 赵宝信 秦景林 夏金亭 郭建华 韩志亮
魏修良 魏宽喜
2001年聘任王庆德为名誉主席。2001年3月增补张乐生为秘书长。李龙启、郝金聚为副秘书长。免去马克秘书长职务。
2005年6月28日,潍坊市作家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潍坊市级机关办公大楼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潍坊市作协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1名、主席团成员9名。
第二届主席团成员
(2005.6—— )
主 席:郑海翔(芳洲)
副主席:刘广顺 王汝凯 李树明 陈雪梅 张建平
主席团委员:孙贵颂 吴汉滨(北晨) 孟庆龙
秘书长:阎祚好
副秘书长: 贾艳 李龙启 牟文
名誉主席: 王庆德 穆 陶 郑和平 汲英民
顾 问: 杜 涛 韩钟亮 陈显荣 王耀东 王存玉 马庆年
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共31人)
(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维国 王汝凯 王艳堂 王永新 王光明 冯蜂鸣 付黎明 刘广顺 刘丛盛
刘海燕(女) 刘作民 闫 冰(女) 孙贵颂 陈雪梅(女) 陈天文 杨海梅(女)张建平 张晓林
吴汉滨 李树明 周翠华(女) 周 伟 孟庆龙 郑海翔 范绍顺 胡艺珊(女) 阎祚好
章跃平 程增亮 韩志亮 路 明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简称潍坊市作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
第三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四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团结、服务、凝聚、倡导的原则。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
第六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第七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引导作家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文学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 加强文学理论研究,开展健康说理的文学批评。
第九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增进同祖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作家和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十条 潍坊市作家协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经济利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自由。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凡潍坊市公民,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理论批评、研究著作,或从事文学翻译、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承认本会章程,自愿交纳会费,由本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或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和交存本人作品的义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力。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的著作成果、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犯罪、触犯刑律,本会可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潍坊市作家协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潍坊市作家协会章程;四、选举产生潍坊市作家协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全委会);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代表大会第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委员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 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适时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十八条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九条 本会与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合署办公。市文联的下属办事机构亦即本会的下属办事机构。
第二十条 本会在业务上接受山东省作家协会的指导,并对全市各县市区相应的文学机构、组织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二、社会赞助;三、会员会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凡驻潍坊市的省级以上作协会员,即为本会当然会员。
第二十三条 因年龄界限退休的会员或委员,一般不再担任本会的领导职务。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潍坊市作家协会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潍坊市作家协会主席团。
主要职责
潍坊市作协是党领导下的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作协的指导下,依据作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市作协在改革中要按照自身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团结、服务作家,扶持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优秀作品,增进文学交流。(二)加强对会员的服务联络工作,更好地组织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实践,开阔视野,积累素材。(三)注重导向性、权威性,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进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领导、管理所属学术委员会,指导各县市区作协及有关文学组织开展工作;联系市作协会员并给与业务指导和帮助。
(三)引导、教育、鼓励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创作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学作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开展文学评论和调查研究工作。
(五)负责作协的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培养、扶持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新生力量;宣传、表彰优秀文学创作成果。
(六)反映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同国内外作家、文学组织的联谊,参加国际文学活动,推进中外文学交流。
(八)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作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活动
自潍坊市作家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后至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七年间,潍坊市作家协会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遵循“三贴近”原则,大力弘扬主旋律,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强化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创作活动,将该市的创作人才紧密融合在作协的大家庭里,切磋研讨创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针对该市文学基础建设与精品创作做了大量的实质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文学队伍不断壮大,文学创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该市的文学队伍不断壮大,文学创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该市的作协机构建立较晚。过去,基层的文学作者大多处在封闭状态,缺乏相互沟通和交流。市作协第一次代表大会后,我们便推出了建立全市重点文学作者档案的举措。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对重点作者进行了书面调查摸底,并发展了一批新会员。在此基础上,市作协积极调研,召开重点作者座谈会,了解文学创作的现状,掌握各地作者的创作动态,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全市的文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学新人的不断涌现,为该市的文学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七年来,该市新增省作协会员55名,发展市级作协会员206名。全市的国家级和省市三级作协会员总数由七年前的97名发展到将近400名。随着文学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文学创作日趋活跃。尤为可贵的是,该市老一辈作家在党的文艺政策激励下,焕发了青春,创作热情非常高涨,有的原来属于业余创作,退休后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之中,奋力笔耕,为繁荣文学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老中青三代作家共同奋斗,在创作上不断有新的突破,开创了该市文学创作空前繁荣的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七年来全市共创作出版长篇小说30多部,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专集、文学评论专著及其他文学形式的书籍80多部,平均每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物上发表各种形式的中短篇文学作品近千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促进精品生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七年间,潍坊市作协不断强化精品意识,积极引导和促进精品生产,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创作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作品,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其中,长篇小说《落日》、《槐园》、《屈原》3部作品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七年来,历届省精品工程奖都有该市作家的作品入选。此外,长篇小说《屈原》还获得了台湾罗贯中历史长篇小说奖;诗集《插翅膀的乡事》获首届齐鲁文学奖;长篇小说《绿潮》、《遭遇下岗》、《热的冬》等8部作品获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另外,有多部(篇)中短篇小说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选载,还有部分文学作品发表在《十月》、《诗刊》、《文学报》等全国有影响的文学报刊上。
发挥职能,搞好服务,积极培养扶持文学新人。潍坊市作协积极为作家和文学作者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先后邀请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张炯等三位北京的著名专家来潍作学术报告,邀请著名作家张炜来炜作学术报告等,为提高该市文学作者的创作水平起到了良好作用。1999年下半年,市作协与市文联、市档案馆联合举办了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文学创作成果暨档案成果展,集中展示了全市五十年来的文学成果,共展出长篇小说、散文集、诗集、报告文学集等各种文学形式的书籍180余部。通过展示,使更多的人了解了该市的文学创作成果,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市作协先后举办了青云山笔会,潍坊文学创作高密座谈会,潍坊文学创作诸城青年作者座谈会等,为作家提供了多次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另外,还引导部分县市建立了以创作骨干为中心的文学沙龙,活跃了基层的文学气氛。近几年,我们与潍坊电视台合作,先后为该市5位老作家拍摄了人物专题片,在《中国潍坊》电视栏目播放;与《潍坊广播电视报》合作,撰写了该市5位作家的专访,向社会推介宣传。创办了综合性文学刊物《今朝》,与青海文联联合主办了《青海湖》下半月刊。较好地发挥了培养文学新生力量、壮大文学队伍的作用。介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作者去北京鲁迅文学院深造,向出版社推荐他们的作品,关心扶持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先后为20位青年作家的作品召开了研讨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扩大了文学新人和青年作家的社会影响。 这些活动和举措,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热情。营造了环境,活跃了文学气氛,对繁荣全市文学创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后目标
市作协会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更好地发挥“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引导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该市文学事业的进一步繁荣。
积极发挥作协的职能
树立作协的新形象。该市文学队伍的成员绝大多数分布在基层的各行各业,文学的新生力量也诞生于基层。我们要在如何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联络、协调、服务”方面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牢固树立作协的中心任务就是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的观念,经常深入基层,调查摸底,选好重点扶持对象,抓好精品创作。对重点创作项目,积极予以联络、协调和服务,尽力给予扶持。请进来,走出去。争取每年组织1-2次作家采访活动。经常邀请国内文学界的名家来潍坊举办文学讲座,开拓潍坊市文学作者的视野,活跃文学气氛。此外,市作协还要主动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努力为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市作协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采取积极措施
加强对文学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大力培养和扶持青年作家作为一项战略措施常抓不懈。多组织有利于文学创作的老中青作家创作座谈会,举办文学讲座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与“齐鲁文学奖”相对应的专门的文学奖项,加强与青年作家和文学新人的联系和沟通,引导和促进他们的创作不断走向成熟。对青年作家和文学新人的优秀作品,通过召开作品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扩大其影响。对于在创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的文学新人,积极向中国作协、省作协推荐其入会,并争取更多的全方位的扶持。对显露才华的业余文学作者,市作协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强联络协调,帮助他解决实际问题,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促进潍坊市文学队伍的不断壮大。
加强组织建设
搞好上下沟通和交流。加强县市区作协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加强,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建立起作协机构,营造良好的文学创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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