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事件

南京大学博士联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要求查处潘知常学术造假的事件

潘知常事件是指南京大学6位博士联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要求查处潘知常学术造假的事件。

事件简介
“潘知常风波”始于一次网上的争执。2006年二月上旬,上海自由作家张远山看到某网站转载的潘知常的一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记录稿,其中给学生推荐的五本书与他在《进入古典中国的五部经典》一文中列举的五部经典篇名相同。于是,张远山写了《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并发表在新语丝网站。然而,对于张远山“所见略同”的观点,潘知常却有不同看法:潘知常认为只存在推荐五本书巧合的情况,自己对五本书的文字介绍与具体评价与张文完全不同;况且,他实际上推荐的也不止五本,而是六本。因此,他连续数次给新语丝网站写信,要求发表自己的说明情况的文章,但始终遭到拒绝。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潘知常将文章投送另一学术打假网站《学术批评网》发表。之后,潘知常此前的几封写给新语丝网站负责人的私人信件被该网站作为“恐吓”学术打假的信件予以公开。继而,该网站连续发表数十篇帖子,对于潘知常的学风、人品,展开猛烈声讨和抨击。3月5日,该网站发表了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信中要求对潘知常予以查处。3月8日,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讨论版出现署名为“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对六博士的公开信提出质疑。
随后,南京大学决定对网上所涉及的潘知常的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争讼焦点之一
是:潘知常的《反美学》一书,是否十年前就“涉嫌抄袭”?
1997年10月14日的《羊城晚报》上,刊登了《为何有如此多的雷同?》一文。文中写道:“潘知常教授的专著《反美学》最有分量的第五章第一节,竟多处与黎乔立1992年出版的美学专著《审美新假说——关于审美生理学的思考》的观点和例证相同。”据此,有人认定:潘十年前就“涉嫌抄袭”。然而经我们查阅证实,其实该晚报早在1997年12月16日就已发表过潘知常的回应文章:《关于〈反美学〉的误读与遗憾》,公开说明那是由于出版社误删注释而造成的“遗憾”,并且公开出示了此前出版社早已开具的证明,同时,文章还写道:“我的完成于1996年3月的另外一部专著《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1997版),由于内容的需要,……在第三章第三节中改写、扩充了《反美学》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就在第三章的最后一个即第(58)中,我也曾作过同样的说明。”此后,应有关方面的要求,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经过近两个月的核查,也最终正式认定:该书中确实有两小段(共约200余字)出现雷同,但是潘知常没有抄袭,责任应由出版社承担。
然而,尽管潘知常的上述回应很容易在报端查得,尽管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的正式认定在南大也人尽皆知,但是在网上的打假帖子中却耐人寻味地始终无人去提起。一位资深的律师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后表示:具体的看法可能还会有不同,但起码在法理上潘知常应该是无懈可击的,也应该是不能认定潘知常存在抄袭行为的。
争讼焦点之二
是:“《光明日报》事件”。
2000年9月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曾刊登一篇文章,题为《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文中写道:“……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就20世纪出现的以蔡仪为代表的认识美学、以李泽厚和刘纲纪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这三大美学构想而言,只有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的构想,才真正与中、西方美学实践以及当代审美实践一脉相承、相得益彰。至于认识美学、实践美学,则无论从中、西审美实践来看,还是从当代审美实践来看,应该说都彼此格格不入。因此,其理论构想堪称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章的作者是某师范大学的教授刘士林,与潘知常同为郑州大学中文系毕业。事后据查,文稿是由潘知常代他转寄报社的,这篇文章也是经过他修改的。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
为了更为具体地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查阅了事件前后的《光明日报》。发现这是一篇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之间的学术争鸣文章,而不是一篇关于潘知常本人的学术评价文章。有2000年6月13日《光明日报》的编者按为证:“90年代以来,我国美学界展开了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关于这场论争,北京大学阎国忠教授认为,它虽然也涉及哲学基础方面的问题,但主要是围绕美学自身问题展开的真正的美学论争,这场论争同时标志这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完全确立。本刊今天摘编两篇介绍有关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观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希望各地的人文社科杂志将刊发文章的新观点推荐给本报——编者”。同日,该报发表了潘和另外一人的争鸣文章,而《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则是此后的第三篇。显然,该文的褒奖与针砭都出之于一种常见的学术争鸣的口吻(对方在针砭潘的生命美学时也采取的是同样的口吻)。而潘知常作为90年代风行全国的后实践美学的两位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作为国内生命美学的领军人物,应该是为学界所公认。他的突出美学贡献被国内的几部研究20世纪美学的专著(例如,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的《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武汉大学教授、博导陈望衡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列出专门的章节予以介绍,也是事实。而且,这样的争鸣专栏,《光明日报》在1998年就已经开办过一次,并曾经发表过著名美学家刘纲纪、潘知常等人的争鸣文章。再搜索一下,还不难发现,对于生命美学,国内学者的类似评价颇多,例如,著名美学家、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就认为:“潘氏生命美学比李泽厚实践美学更有资格成为一个美学体系”(阎国忠:《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等49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因此,上述的争鸣文字中对于潘知常的生命美学的褒奖也未必就没有事实依据,起码也应该算是一家之言。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段话是擅自修改还是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对此,我们不得而知。我们能够知道的只是:这篇文章是原作者自己拿给潘知常的,而且同意由潘代他转交。一个不论年龄还是资历都与潘知常存在明显差距的作者,为什么会把自己的文章辗转交给潘知常而不是《光明日报》?其中的原因是因为想请潘代为修改,还是让潘知常代他到邮局去寄出?就不便妄加猜测了。
显然,这件事情远远不像人们渲染的那么严重,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更无从谈起。当然,无论如何,争鸣的一方涉及本人,毕竟还是应避瓜田李下之嫌为宜,哪怕是原作者同意甚至热情相邀,也还以不亲自捉刀为宜,这对潘知常来说,应该是一个需要汲取的教训。
争讼焦点之三
是: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一书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
网上有人指出:潘知常主编的《传播批判理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有一两处涉嫌抄袭。对此,潘知常本人并没有异议。但因为他只是主编,只应负担“失察”责任。因此,他也曾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具体责任人在网上公开道歉。但是,书中某一节有二百余字涉嫌抄袭,可是这一节后来又作为论文发表时,潘知常的名字也在其中。有网民据此说,这应该是潘知常“抄袭”的铁证。可是不少专业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该文由他人撰写,这早在该书后记中就已经说明,而后来文章发表时,并未做任何增改,因此,潘的署名也不能说明他本人就有抄袭的行为,应负的责任还是:“失察”。 此外,潘知常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在网上也是众说纷纭。 其中,《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为一份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提纲。有人发现,其中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核查一下不难发现:这只是一份针对潘主编的教材《传播批判理论》而压缩提炼的讲课提纲,供研究生阅读,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从没有公开发表。而且有“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的正式说明。再认真核查一下还不难发现:是教材《传播批判理论》一书的两位作者在撰写时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已如前述),潘只是在将该书压缩提炼为教学提纲时恰恰无意中也保留了这两段话。由此看来,断言潘抄袭显然并无根据。
有意思的是,有人在网上指出,潘知常已经把这篇文章“打包”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了。可是事实却是,这篇文章确实没有公开发表,更没有“打包” 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没有任何根据但是却能够在网上大胆推断,并且由此做出耸人听闻的判断,这难免令人对于网上的某些帖子敬而生畏。
另有几篇讲课记录稿,也没有公开发表。潘知常将其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并且都曾注明:“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 有人认为,其中有抄袭张远山、李劼文章的嫌疑。可是也有不少专业人士说:从列举的例证看,很容易看出彼此的具体的文字、内容都明显不同,轻率认定为抄袭,实在过于牵强。 而从南大传出的消息,关于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校外三个专家与校内三个专家的鉴定,都认为不存在抄袭行为,据此,南大学术委员会最终也没有认定潘存在抄袭行为。具体票数是17:5,17人认为没有抄袭,5人认为个别地方涉嫌抄袭,但认为潘存在抄袭行为的,则一票也没有。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想见的,也是能够接受的。
给人的启迪
我们看到,在学术打假中,网络确实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没有网络,潘知常的学风问题不会暴露出来,即使暴露,也不会得到及时的处理。不过,通过网络打假,也确实存在一个如何保证“实事求是”的问题,这次的“风波”事件暴露出:有些帖子热情有余,却疏忽于认真核查事实,抓住一点就仓促下结论。甚至有人根据网上的帖子就断言是“性质最为恶劣的剽窃案”,是“大学丑闻”,并且轻率地称人为“剽窃教授”,可是经过认真查证,却连一个字的抄袭也没能坐实。遗憾的是,因为在网上的炒作与图一时之快而给被打假者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
更惹人非议的是那封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当时很多人仔细看了网上的帖子后共同的感觉都是:潘知常的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匿名上网的这封公开信却口气凌厉、态度极为激烈,意欲把潘彻底批倒批臭的心态溢于言表,然而其中列举的一些关于潘知常的所谓“劣迹”,有些却明显属于毫无事实根据。例如说他的《生命美学》一书抄袭,说他收了别人一万元钱并任命其为副教授,说他拿自己博士的论文去开会,等等,批评自己学校的著名教授但是作为批评者的六个学生却都不署名,如此不负责任的举动似乎不像是几位名校博士的所为,难怪网民“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中对此公开提出质疑,也难怪还有网民在跟帖中说:如果这封公开信是造假,如果六个博士根本就不存在,那将会是学术打假中的一大丑闻。
在网上搜索证据并借以对当事人进行揭发声讨,是学术打假的主要方法,这次也不例外,但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很明显。例如有人根据数年前南大中文系某人在网络上所发的帖子,就断定潘知常的为人如何如何。但是实际上,南大中文系当时的两派纷争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潘知常与中文系赵宪章等人的矛盾更是人尽皆知。因此用他们的话来评价潘知常就难免偏颇(而由“他们”出面来揭露潘,也令人疑惑)。一位南大的老教授笑言:中文系的一派人几次反对潘知常上博士导师,说他这不行那不行,但是他从中文系出来后,校外三位专家的评审给的却都是最高分“A”,学科组和学校的评审也都是全票通过,怎么一下子就这也行那也行了?还有一位中文系的教授回忆说:2001年,在潘知常离开中文系到新闻系工作半年以后,为了申报文艺学重点学科,中文系还曾想方设法拉他列名其中帮助中文系去拿重点学科,这说明潘知常的学术贡献就是在矛盾尖锐的中文系也是被公认的,他本人也是为中文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其中的蹊跷仅仅在于:从1993年到2001年,在申报博士点与文艺学重点学科时,潘知常从来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但是在申报博士导师时(从1997-2001年)却摇身一变,转而成为存在种种不良行为的被学术打假对象。
网上还有帖子说,潘在中文系当研究中心主任时曾收过他人一万块钱并任命他为副教授,潘还曾私自在自己博士所写论文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并拿去开学术会议。一位学术圈内人说,这一看就都不可信。潘知常与中文系一些人的矛盾那么尖锐,如果真有私自收钱的事情,中文系的那些人肯定会在十年前就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绝对不会让他还逍遥法外;至于拿学生的论文去开会,潘知常在南大乃至学术圈里一直是公认的“才子教授”、“明星教授”,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出在心高气傲的潘知常身上。而来自潘的博士本人的断然否认,更说明了这一点。
南京大学在“潘知常风波”中表现出了严肃的治校胸襟,绝不护短,也绝不手软。尽管不论相对于国内每天都在被揭露的抄袭事件,还是相对于南大过去的被媒介揭露的多起抄袭事件看,潘知常的错误在其中都应该算是极轻微的,而且显然涉及的是学风问题,而不是抄袭问题,涉及的内容也都是没有发表的文章。可是南大是名校,潘是名人,严格要求,求全责备,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公开出版物中都还存在大量抄袭而且大多都并没有得到相应处理的情况下,对于潘的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义、讲课提纲予以严肃处理,这其中是否也存在“过于苛求”之类可以斟酌之处呢?
潘知常教授本人在经历了这场风波以后,一定也感触良多。实事求是说,潘知常在学术研究与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确实都是一个成绩卓著的著名专家,在南大新闻传播学院的教授中更是名列前茅。学术方面年少成名而且日益更上层楼,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的成绩引人瞩目。蜚声国内外的民生新闻节目“1860新闻眼”、“直播南京”、“南京零距离”,都与他的参与策划有关,南京的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区的建设也凝聚了他的咨询策划的心血,而南京人耳熟能详的“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市民精神,更与他的创意直接相关。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从事咨询策划实务时从不让学生代劳,而是自始至终一概由自己亲自动手。这在众多教授、博导“老板”中也是很鲜见的。不过,学风毕竟是一个学人的生命。而潘知常本人在这方面,也确实存在不够严谨、不够求实之处。例如如何管好自己的学生?就是一个在“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期间需要认真反思的问题,还有就是如何适应网络教学的时代?潘知常在南大的教学从来就是人满为患,很多学生都是整整一个学期都不得不站在台阶、门口听课,而他对教学也很认真,对学生更是热情,但是为了方便学生而轻率地把没有发表和最终定稿的讲课记录稿放在网上,尽管只是内部的教学平台,对于学者而言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不暗网络教学规则的疏失,也还是存在有待改进之处。因此,尽管网上对于他的“抄袭”的炒作显然已经可以得出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这样一个结论,而动辄称人为“剽窃教授”的网络审判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学人所诟病,但是严肃自己的学风,把自己的学术道路走得更好,却是作为著名学者的潘知常教授所必须反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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