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良

民国年间赣榆县长

王佐良(1872~1935),字纬宸。原山东省兰山县朱樊村(今江苏省东海县南辰乡西朱范村)人。清光绪年间江西省南赣镇总兵王得胜次子。自民国元年(1912年)起先后担任赣榆县民政长、县长,主政长达十三年之久。当地民间皆以“二大人”称之。1935年病逝。

人物生平
王佐良(1872~1935),字纬宸。原山东省兰山县朱樊村(今江苏省东海县南辰乡西朱范村)人。清光绪年间江西省南赣镇总兵王得胜次子;其人自民国元年(1912年)起,先后担任赣榆县民政长、县长,主政长达十三年之久。当年民间皆以“二大人”称之。
王佐良自幼深得父爱。其父在江西任总兵期间,他随父攻读诗书、兵法。王得胜从江西卸任后不久,又奉两江总督之命复出组织海胜军。彼时,王佐良初长成,他踌躇满志,加入海胜军,协助年迈的父亲昼夜带兵巡海。
王佐良曾为自己的画像作“自嘲辞”,其文曰:“体不胖,貌不扬,须稀眉浓,鼻高颈长。声粗而壮,色白而黄,心直口快无留藏。幼习科举业,壮且事农桑。虽秀才不酸腐,当少爷不荒唐。分统海胜军,身此列戎装。备员资政院,国事得参详。十载知事,捍卫家乡。愿祝永为军人,吁!建功立业于疆场!”
王佐良身为将门之后,既有戍边卫国、跃马海疆的历练,又素有文才(光绪年间秀才)。宣统二年,他当选为山东省兰山县资政院议员,步入政界。
剿匪成名
清末民初,苏鲁交界地区土匪猖獗。当地有“羽山到末山,毛贼出万千”之说。而当时赫赫有名的总兵府——王家大院,就处于这土匪最活跃的地区。
宣统二年九月九日(1911年1月11日),王佐良趁资政院休会之际赶回老家,会同侄子王沂华(胞兄王泽凤的养子),捐资成立团练,招募乡兵以保家。同时,他又出面找到沂防营管带李鲁卿,共商剿匪之事,得到李的支持。
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革命军举义。海州属地土匪趁世变蜂起。赣榆县境内以孙秩坠、王西斗等为首的各路股匪也不断骚扰各地,对县城和青口镇造成极大威胁。
然而,此时的赣榆县城的守备力量却十分薄弱。知县曹运鹏面对日益严峻的匪情一筹莫展;县城和青口镇的绅董们则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清咸丰年间,捻军攻打赣榆城时,知县方钧恳请王佐良之父王得胜来守城,才打退强敌。如今,为了抗匪保城,知县曹运鹏也不得不到王家“搬救兵”。民国八年版《赣榆县续志》有如是记载:“知县曹运鹏以兵力不足制贼,时山东兰山县资政院议员王佐良,由京旋见招募自卫,所居朱樊村与县毗连,其先人尝助赣榆城守有功,以故曹令以旧义感说,乞助于佐良``````”
曹令诚意相求,又是父亲曾经出战保护的县城面临灾难,使王佐良感到义不容辞。于是,他和侄子王沂华商定:把乡兵们拉出去剿匪! 他们又找到沂防营管带李鲁卿,请派兵合力作战。
王家乡兵得沂防营兵勇相助,首先向县境西南的末(磨)山一带匪窝发起攻势。但因人生地疏,初战不利。于是,王佐良和侄儿王沂华商定:再度变卖家产,招募更多的新乡兵!
宣统三年十月初一(1911年11月21日),王佐良仍借助于沂防营兵力,率乡兵第二次向末(磨)山周围的土匪发起围剿。在战斗中,王佐良叔侄俩身先士卒,亲冒矢石之险,四出堵、截匪徒,终获大胜!次日,又乘胜克复驻檾庄湖(今东海县青湖镇)的盐防营垒。
王佐良剿匪战的烽烟未息,十月初二夜,海州盐务营又发生兵变。海州的绅、商界听说王家乡兵剿匪勇猛,便火速发函请求王佐良前去海州平乱——王佐良因父亲王得胜曾在海州当过武官,便欣然同意出兵。
初六,王佐良和侄子王沂华率兵去海州、路过大沙河时,听说王西斗匪帮正在浦南烧杀抢掠,便于初七日黎明带领团练乡兵包围了浦南,击毙了王西斗和不少匪徒,解救了浦南民众。随后,他们进驻海州,镇守海州城。
因王佐良多次剿匪有功,不久被江北行督蒋雁行委任为“海州军政支部长”,后又提升为陆军少将,领“三等文虎嘉禾乐章军政执法官官衔”。民国元年他到赣榆县主政以后,又兼任海属警备队统带官。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 辛亥革命爆发后,英帝国出面诱胁革命军与袁世凯妥协,“调停”南北的对峙关系;来自山东的沂防营兵勇也打算撤回。赣榆境内的残匪闻风蠢蠢欲动。此时,王佐良已有军职。当他得知赣榆县城仅有练勇五十人,难以自保,就劝县知事曹运鹏扩兵防匪。但曹运鹏竟以难筹军饷推诿不办。
这期间,县内匪首孙秩坠的叔父正被关押在县衙大牢里。一个因侵吞公款在押的县吏也被捕收监。他与孙的叔父串通,买通一名狱卒,让其捎信给孙秩坠——由他们做内应,攻打县城。
此事被泄密后,王佐良马上写信给曹,要曹杀掉在押土匪,并严查为土匪传信的“内鬼”,消除后患。谁知这位曹令不相信县牢里会有这种“闪失”,拖着不办。到了腊月中旬,土匪来攻城的风声越来越紧。王佐良只好急命驻檾庄湖的马队来赣榆,加强巡城兵力。
辛亥年腊月二十一日(1912年2月8日),县内的土匪行动之前,南面响水县的海匪竟突然窜来,偷袭县北部的海头圩。王佐良只好暂离赣榆县城,带盐防营和商团兵四十多人前去剿灭。恰在这一夜,全县各路土匪聚数千之众,打开了县城。县令曹运鹏只好缒城逃往青口镇避难。
第二天(2月9日),曹运鹏会同赣榆县商会和青口团练局的绅董们,向江北行督发电,报告了土匪陷城之事,并表示赣榆县已归顺民国,请求派兵剿匪复城。行督府随后命令海州民政长、十三协统领何锋鈺发兵赣榆剿匪。何到赣榆后,安排本县的商团兵、盐防营,以及由他带来的完字营,合兵于十四日攻城。经官兵的轮番攻击,土匪于二十一日夜弃城溃散。
县城克复后,避难于青口镇的全县乡政局长和董事们,按照民国的章程,酝酿推选县民政长。因县令曹运鹏在剿匪守城中无所作为,而王佐良近年在多次剿匪中出力最多,大家便一致推选王佐良出任此职。会后,有人将该提议致电在外地的赣榆县名流许鼎霖,由许首肯,再上报江北行督府,得到允准。
是非县官
民国元年(1912年3月11日) ,王佐良就任江苏省赣榆县第一任民政长。
王佐良上任后,匪势依然严峻——最近被赶出县城的匪首孙秩坠虽已在出逃途中丧命,但少数亡命之徒混迹于民间。特别是有个叫仲兆琚(仲八)的匪首,他的匪帮占县城那几天,搜获了不少钢枪弹药。他们退出县城时,人马也没受损失,留下了巨大隐患。
王佐良深知:要想稳定地方治安,就必须先制服土匪。为此,他上任之初便加强了城防的军事部署。同时,他决定成立有马、步卒共一百八十人的县警备队,由王沂华任管带,平时维持县城治安,战事守城御敌;保留商团三百人专守青口镇;由商会筹款招兵勇一百五十人,购两艘大船,并借许鼎霖属下的海丰面粉公司小炮三门(带炮手),装备护航炮船,驻防海口。
四月,为加强城防设施,王佐良又报请上级批准,动用税银一千四百零七元重修城墙、县署和监狱。
六月,城防工程刚竣工,窝在羽山的仲兆琚股匪又窜来夹谷山骚扰。于是,王佐良亲率县警备队进击,将这股装备好、从没吃过亏的匪徒消灭殆尽。从此,周边地区每有土匪出现,王佐良都派王沂华带警备队出征,且所战皆胜。经一段时间的肃剿,各地土匪的气焰大为收敛。
王佐良见大股土匪已经溃败,就通过各种关系,对可以争取的匪徒加以安抚。对此,有些人便制造传言,说王佐良“通匪”、跟某些匪首订有“君子约定”。
但在对付罪大恶极的匪徒方面,王佐良从来不手软,而且他有权拍板定案,将罪犯“斩立决”。
除制匪之外,王佐良对手下办事人员的管理也较严厉。民国二年,钱粮房雇员周振宗欠库钱一千二百串,畏罪潜逃。他下令追捕治罪!周母多方借钱、把儿子的欠账还上后,周振宗悄悄地回了家。王佐良闻讯后,嫌周不来县里主动自首,便再次派人把周抓捕归案,终将周“明正典刑”。
作为县民政长兼警备队统带官,王佐良除了对付土匪之外,还要处理民事、政务、商贸、以及海防等诸多事宜。而在这方面,因为有时会触及地方势力的利益,就必然要受到少数人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王佐良有时不得不权衡利弊、腾挪躲让,甚至违心行事。据有关资料:王佐良之所以能长期主政赣榆县,其为官之道有三招:
一是依附豪门。在当年赣榆县的豪门大户中,以青口镇的许家势力最大。其代表人物许鼎霖是当时著名的实业家、政界要员(王佐良出任赣榆县民政长,也是经许首肯的)。王佐良主政赣榆后,许鼎霖虽然在外地,可他的大儿子许仲来还在家主事,他的四弟许鼎馨(许四)是青口商会的头头,六弟许鼎年(许六)也在外地为官。
为依附许家这样的地方权势, 王佐良主政赣榆后,凡有公务大事都要请许四商议。民国元年春,许六探家后回任所,想借商团长姜佩之的白马骑。姜不在家,其卫兵陈鸿玉不敢做主。许六吃了“闭门羹”,不高兴。王佐良听说后,为了给足许六面子,立刻叫人传唤陈鸿玉到公堂训斥。谁知陈鸿玉不服,与之力争。他一怒之下,竟令人将陈推出处决。
因为王佐良对许家礼让,在外地的许鼎霖对他也多有关照。民国二年,复辟派张勋打算为赣榆县改派新县长,鼎霖得知后,又说服张改变主意,保住了王佐良的官位。为此,民国四年许鼎霖病逝后,王佐良再次表示,青口镇仍由许四主政,他不插手那里的事。
二是重用能人。王佐良当县官,除依靠许四之外,还有几个心腹,即县参议长李裕泽(李三)、师爷仲丹魁(仲二飞刀)和县农会长乔文澜。仲丹魁原是县议会的录事,由议长李裕泽推荐给佐良。仲有辩才、善架讼、深通律例,很快就受到佐良重用。王、李、仲三人关系密切。
狐假虎威,中饱私囊,是当年官僚手下幕客们的发财之道。仲丹魁原是穷人,可被聘入县署之后,不几年就纳妾置田,成为他的家乡仲官河村首富,这里自然有贪赃受贿嫌疑。而在百姓眼里,王佐良、李裕泽与仲是同伙,他俩也不可能干净,于是就有人编顺口溜:“赣榆县三个贼,王二、李三、仲丹魁!”
三是稳住基层。王佐良为保住自己的“宝座”,对各乡镇的绅董们也很注意团结,以利用他们为自己办事。民国九年,在上海求学的赣榆人陈文彬等控告王佐良,状子递到督军齐燮元和江苏省署那里。督军要省署办理,省长王瑚遂密派两位委员到赣榆查访。王佐良与李裕泽、仲丹魁得知后,急忙调动了全县的乡镇董事齐聚青口,求见省里来的委员,为其辩护。这两人回省里之后,赣榆县的乡董们又选出以沙河镇名流朱寿石为首的四十名代表,于民国十年春赴南京为王佐良伸冤。他们除向王瑚请愿外,还通过督军署参议、赣榆籍人余念慈、督军署军官王天党等向督齐燮元传话,终于“保王”成功。
王佐良主政赣榆县期间,不仅要承受上头“查访”的压力,还要应付下面舆论的困扰。如赣马镇玉带河旁有个金蟹泉,水质很好。清康熙四年,赣榆知县李俊友将其整修为井。后来井壁坍塌,成为平地。为此,王佐良出资把该泉整修为井,并立碑为记。可对于这件公益事,却有人说他挖井是为了破坏张某人家的风水。又比如,民国八年,《赣榆县续志》和《附编》修成后,他捐资付印,并为志书撰写《序言》。因他在行文中提到“先君子尝捐二百金助剞劂,兹编脱稿,将付手民,予也捐金如数。为邑之士,夫倡盖不乐观劂成,亦以继先人之志云尔。”——意思是,先父(王得胜)曾捐帮助志书刻板印刷,他也捐出一样多的钱印制志书。然而,他写的这几句实话,也被说成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
两面人性
王佐良在剿匪战场上敢与匪徒浴血搏斗,在县署公堂上是判决罪犯死刑不手软的“县太爷”,可谓“铁腕人物”;但是,他有时又另有一番“柔”性心肠。
王佐良在县署公堂上张贴着一幅自题对联。上联是“成法何拘乎?但知酌理唯情,片言折狱师仲子”;下联是“杀人诚多矣,只为安良除暴,惠民无术愧公孙”。
上联说明:他因剿匪、执法的需要,时常要开堂办案、依法杀人。但他并不喜欢杀人。他执法不愿受形式约束,只想斟酌事理、按实情办案,希望像当年子路那样,用几句简明的话就能正确地断清案情。
下联的意思是:他承认自己杀的人多,但为了安良除暴,他不得不这样做;而在杀人之后,他又自责“惠民无术”,有愧于自己“将门之后”的身份。——这种矛盾心理,正是他“柔”性一面的反映。
再说待人。王佐良对忠心为他办事的身边人不摆官架子;手下人犯点小错,他也不发火。
因为他待下人不薄,所以下人也对他有义。他在赣榆为官期间的贴身“跟班”刘玉恒,在他坐牢以后,仍然跟他到南京,在监外为他跑腿办事,照料他的狱中生活。
还有一年,县内有些农村流行“大肚痞”(黑热病)。不少孩子染病后因缺医少药死亡。王佐良为此放下手头琐事,查阅医药典籍,找到验方,随即购进药材配制,免费发送解救患者。为此,服药获救的人家,都对他感恩戴德。
“自缚”作囚
清光绪二十六年,76岁的王得胜为庆贺带有“双六”的寿辰,为自己立“功德碑”。其碑文对后代提出希望:“余今年七十有六矣,养疴林下,将平生事迹大略,勒石于祠堂侧,俾后嗣知余创立之不易。长守此中正勤俭之训,即为居官治家要法。倘更能读书奋志,昌大吾门,则余无有厚望焉。”.
王得胜立这块碑时,王佐良对父亲的心情不会不理解,但是,谁料后来率先违背“父训”的人正是他自己!
在这里,且不说他为官是否“中正”,单看父亲要求的“勤俭”治家,他就没有做到。首先,他吸食鸦片。这既违父训,又违反朝纪国法。更可悲的是,他的独子王裕昆,身为王家第三代大少爷却不理家务,也像他那样嗜毒成瘾,人送绰号“烟龙”(实则是“烟鬼”)。父子两代吸毒,偌大家产都在他们爷儿俩的烟枪里,化成了袅袅烟雾!
王佐良不仅没有教育好儿子,也管不好身边的人。他做赣榆县官期间,由姨太顾瞾做“压印夫人”。但顾没有帮助他好好治家理政,反而依仗他的权势,叫人替她在赌局里放高利贷取利。顾的弟弟顾金山来赣榆生活之后,也不务正业:天天放鹰、遛狗、玩鹌鹑,到赌局里聚赌抽头、敲诈勒索;更严重的是,他以姐夫为靠山,常常为人包揽诉讼,从中捞钱。顾氏姐弟俩如此造孽,也就必然造成公众对王佐良的不满。
民国十四年,江苏省政权落到奉系手里。省长郑谦决定派余嘉谟到赣榆任县长,王佐良下台。奉系军队进驻青口后,军中有个营长王某,青口人,曾与王佐良有磨擦。于是他抓住个公报私仇的机会,带兵去抄王佐良的住所。王佐良事前闻信躲到城北冯顶村避难。奉军士兵没抓到王佐良,使他逃过一劫。
然而,在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中,王佐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的仕途也似漂流在大海中的扁舟,随着潮涨潮落而跌宕起伏。
民国十六年(1927年)秋,国民革命军第二路军在东陇海铁路沿线作战失利,部队南撤;受其委任做赣榆县长的张世湜也随之撤走。孙传芳的江浙联军李宝昌旅进驻赣榆后,王佐良复任县长。
不料好景不长。12月19日,北伐军第十七军第一师来到赣榆,军长曹万顺把军部安在青口镇。北伐军的到来使王佐良再度倒运:没过几天,江苏省政府就委任王兰卿(香谷)来赣榆当县长。但王佐良误信有人发电给省里要挽留他,便拒不交印。于是,北伐军独立师师长李明扬出面,派兵以武力帮助王兰卿接收县政权,并将王佐良扣押,交十七军军部看管。
王佐良被关押之后,国民党赣榆县党部随即成立“反王大同盟”,搜集到王佐良的“十大罪状”:(1)叛逆通敌;(2)勾结土匪祸害地方;(3)枉杀商保团护兵陈鸿玉;(4)错杀钱粮房雇员周振宗;(5)听任姨太放债抽赌;(6)纵容舅子包揽词讼;(7)吸食鸦片违犯国法;(8)贪污教育费;(9)放兔鹘不务正业;(10)玩鹌鹑游手好闲。并写成讼状,上诉南京特别法庭。
在“反王大同盟”督促下,王佐良被解送南京关押。民国十七年夏,特别法庭开庭审判王佐良,赣榆县“反王大同盟”派蒯竟同、刘振鹏等为代表作原告出庭。结果,法庭判处王佐良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在欢墩埠开设的恒聚油坊。
王佐良受审期间,曾支持他主政赣榆的青口人许鼎霖已去世多年;当年代表赣榆乡董赴南京为他请愿的朱寿石,也早已旅居上海;因此无人再替他“说话”。
但是,当王佐良的案子宣判之后,他的亲家、涛雒镇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丁惟汾,在基本上了解王的案情之后,终于出面向特别法庭提出了几点“不同看法”。
丁惟汾认为:按王佐良的那些“罪状”,把他定罪判刑,有些事确是无可非议。像他吸食鸦片(违犯国法)、为保自己的面子怒杀陈鸿玉(草菅人命)、对姨太和妻舅管束不力(自取其祸)、不惜挥霍重金为姨太顾瞾建造陵墓(触犯众怒),等等。但说他“叛逆通敌”、“勾结土匪祸害地方”,就值得斟酌了。比如说王佐良“通敌”,谁是“敌”呢?当年军阀派系林立,在大兵枪口面前,他这个地方官对谁敢不俯首听命呢?即使他一时倾向某某,也只能是他的权宜之计,何谈“投靠”?
再说“通匪”。土匪本是国弱民穷的产物,仅凭赣榆一县之力是消灭不了土匪的。既然如此,王佐良就是真的跟土匪有“约定”一事,也只能说明他是想保一方百姓平安而已,说他“勾结土匪祸害百姓”,难以服人!
丁惟汾确非等闲之辈。他针对赣榆县的诉状偏重“政治”(通敌、通匪)、而轻“经济”(贪污)的实质,对王佐良的案情分析使特别法庭难以反驳。法官们此时认识到:王佐良的案情虽已作出判决,但定性确有偏重之处。再者,王佐良与丁惟汾是亲家,又让法官们不得不思考以何种方式,给社会和丁惟汾作出合理的交代。
特别法庭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终于民国二十年(即关押王佐良三年后),作出决定:允许王佐良“保外就医”。
王佐良经历三年牢狱之苦、被“释放”回到老家朱樊村时,身心交瘁,奄奄一息。当年赫赫有名的王家大院在他遭事之后,也门庭冷落;名扬苏北的菊园更是萧条破败。
日落西山,时过境迁。此时的王佐良已无在官场上东山再起的可能。在朱樊村破落的王家大院里,他度过了一生中最为落寞的时光,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病逝,享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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