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习俗

是妇女在怀孕生产期间及产后一定时间内的风俗和习惯

生育习俗是妇女在怀孕生产期间及产后一定时间内的一系列风俗和习惯。包括禁忌和礼仪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的风俗或禁忌是较多的,如孕妇禁食生姜和兔肉等,禁看新婚夫妇,禁看豆腐点浆和蒸年糕、禁听不祥之言,禁说脏话和秽淫。这些禁忌大多数是没有科学依据的陋俗。产妇临盆时,家人叩求神灵保护,若难产还要清巫师作法驱鬼,直到婴儿平安降生。还有诞生礼仪也纷繁复杂,做满月,剃胎发,带婴儿回娘家“走满月”,周岁礼,命名礼等。

内容简介
生育习俗泛指生产子女及养育子女等意思。生育习俗自古以来在中山都是人们所重视的礼仪习俗,由于历史上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衍生出许多生育上的习俗,逐渐形成诸多与生育有关的文化现象。虽然生育与社会状况、健康状况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历史上,生育问题与家庭的维系,是有着极其密切和重要的问题的,往往由于生育的问题导致夫妻之间、家庭之间的不和睦、甚至于破裂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封建礼教意识上,由此也导致了抚育子女、赡养老人、重婚纳妾等等问题的出现。生育习俗的演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家庭伦理关系和社会道德风尚、道德观念的演变等等,也是民俗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社会不断进步,其生育习俗的封建礼教糟粕也逐渐剔除,新的社会伦理道德,也将会成为社会的美德而沿续下去。
中山过去的生育习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过三朝
古时中山人在新生儿出世后,如生男婴称为“添丁”、“添男孙”;生女婴则称之为“添千金”、“执个妹”(中山话读作[mui1])等。在婴儿一出世,其生父就备好染红的熟鸡蛋,煮好的猪脚姜等,送去岳父家,习惯上称为“报更”或“报生”。有一些客家人,生男孩报更时,提一个茶壶,壶嘴向前,在壶的“流”上(壶嘴)或壶盖中,挂上两颗龙眼(桂园)。另外,在壶嘴上插上红纸和香柏或万年青,壶内装上自已酿制的糯米酒,送给外家,表示报生。生女者,壶嘴朝后,不加其他饰物。外家收下报更酒后,回敬一壶糯米,放上两只红鸡蛋,表示吃了娘家的米和蛋可以身强力壮快高长大。不管生男生女,中山人都有送姜醋或糯米酒的习俗。当外家收到这些“报生”物品后,会马上将这些“报更”物品分给左邻右舍,表示分“报生酒”。
传统上,新生儿出世三天,忌生人入产妇的房间。清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载:“三日洗儿,谓之洗三日”。因此,新生儿出世三天,俗称为:三朝、三日、洗三、三诞、送更等。如沙溪一带新生儿三日时,外家要送鸡蛋、生姜、猪脚、生鸡、米酒以及新衫裤、帽子、背带、“披”(被)仔毛毯等物,称之为“三诞”、“送更”。当主家收下这些礼品后,即回送煮熟的猪脚姜、醋蛋等食物及红包,这就称为过三朝。一般来讲,新生婴儿在出生后的第三天,都要为其洗澡,谓之洗去污秽,保佑新生儿健康成长。
乞奶。从妇女的生理上来讲,当新生儿出世后的初期,母亲是没有初乳或少奶汁的,因此,在历史上有乞奶的习俗。据一些族谱和老一辈人传说,过去凡生男孩的人家,在新生儿的初次哺乳前或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要向生女儿的人家乞奶,而生女儿的人家,则向生男孩的人家乞奶。不管男方女方乞奶的哺乳者,必须是生下子女满四个月或以上的母亲,如果不满四个月的,会“喜冲喜”不吉利。这种习俗称之为“乞奶”或“乞缘奶”,寓意婴儿长大后,会有好姻缘,也寓意乞奶后产妇的奶水会有源,以后的奶汁会源源不断,使婴儿有好的奶汁和好养育。这与过去雇奶妈是有区别的,据说乞奶后,产妇就会有足够的奶汁喂养婴儿,但这只不过是过去的风俗,现在的产妇,当婴儿出生后,多喂奶粉或合成奶汁,很少有乞奶的现象了。
过百晬
满月又称弥月、剃头等,从字面上解释,是新生婴儿出生后满一个月。此俗自古有之,宋代对此较为重视,并沿袭至今。在历史上的中山,小孩子未满月,是不能抱出门的,到了满月这天,多由祖母或伯母、姑妈等女性长辈,将满月的孩子抱到附近的店铺,买些糖果回家,俗称为买“芝榄”(中山人的土语是糖果零食的意思),给小孩子买过“芝榄”后,就可以将孩子随便抱出街了。一般来说,到了孩子满月那天早上,要举行拜门官、拜祖先、拜“姑婆”(就是在小孩睡觉的床下,安放一个菩萨,寓意保佑孩子平安长大)等仪式,到晚饭时分,多有设宴招待亲戚朋友饮宴的习惯,过去称之为“姜酌”(因在摆满月酒宴时,先上一盘姜醋猪脚、红鸡蛋的菜式,故而称为“姜酌”)。而前往赴宴的客人都要给孩子“利是”(红包)或衣物、食品等,以示祝贺。
在历史上为新生婴儿过满月摆弥月酒的同时,中山大部分的乡村集镇的人们,还有为满月的新生儿命名、“剃头”(即理发)等习俗。在五十年代以前,中山人在初生婴儿满月的这天,不管是男婴或女婴,都要为其“剃头”,即理去“胎毛”,或称为“剃去胎发”。据《京华梦华录·育子》记载:在宋代时已流行此俗。据载,在宋代时,满月的孩子在满月那天先沐浴后剃头,称为:“浴儿毕,落胎发”。在剃头落发时,先在水中放入小石头三块或十二块、铜钱十二文、葱一根、红鸡蛋或鸭蛋十二个,然后为胎儿剃发。过去剃发多剃去前额的头发,但在明代和清代,多剃去头上后耽、中间等部位的头发,留下左右两边或前额靠顶的头发。后人只是象征性轻轻剪短即可。在剃发后,将浸于温水中的红鸡蛋在婴儿的头上轻轻绕头滚三次,寓意吉祥和驱“胎毒”,然后取出红鸡蛋的蛋黄与葱汁混合,搅拌后涂抹于婴儿头上,表示为婴儿“去污秽”。而广州话里“葱”与“聪”谐音,寓意孩子长大后必然聪明伶俐;而小石块和铜钱则表示孩子体魄健壮、发财等。现在,此俗尚存,但没有过去那么繁琐,只保留了轻轻剃短些胎毛而已,而有些人将剃去的胎毛留下一小撮用红纸包住,放在衣柜内,寓意保佑孩子快高长大、吉祥如意等。
命名。俗称取名、号名、起名等。昔日在婴儿出世后数天到一个月内,中山人多由祖父辈为新生儿起名,也有请文化水平高或宗祠的值理为新生儿号名的。命名的方式大体上有几种:一是世序命名,即由祖先选定世代序名,这种世代序命名,多以成句的先后字列为顺序而命名,如祖先立下“富强康乐”,则其了孙取名时也要按富、强、康、乐为伦序而命名;二是按五行命名,此俗多是无文化的家庭,信传统的五行八卦来为儿女的八字中所缺之一或二来命名,这种命名多请算命先生来为其子女起名,如其子女缺木或水,则要带木或水的字来命名;三是压胜命名,这种命名多因以往所生育的子女出生后不顺利或体弱多病,或早夭折,所以后来的新生子女,经算命先生按其八字推算而压胜取名,但这种多为“小名”或“奶名”,如阿狗、阿呆等,以此取名是期望新生儿能平平安安养育成人;四是时地命名,即依新生儿出生的时世或出生的地理环境来命名,如在广东出世的取名为粤,在北京出世的取名为京生等等。除此之外,在历史上尚有记事命名,假借命名、庇佑命名(如一些家庭第一胎开始就生女孩,或连续都是生女孩子,其家人就为小孩子取名为阿弟、阿娣、来弟等)、瞩望命名、形态命名等等。
《东京梦华录·育子》载:“生子百日,宴会,谓之百晬。”《梦梁录·育子》也载:“生于百时,即一百日,亦开筵作庆。”由此可见,“百晬”是指婴儿出世一百天而举行的礼仪,称为“百晬”。历史上新生儿出世后一百天,父母要举办宴会,邀请亲戚朋友来庆贺,而亲戚朋友多在这天携带礼品来参加宴会,以表祝贺和祝福。此俗古已有之,到了明朝称之为“百岁”,在庆祝百岁时,多用素菜十碗,寓意斋王母寿星神灵保佑“百岁”的孩子,同时,有个别乡村的先民在男孩百晬时,父母请剃头佬(理发师)为百晬儿剃“百岁毛”,即脑后剃剩一撮头毛,旧俗认为这样可以使该男孩健康长寿。此俗现尚有流行,但比不上摆满月酒那么隆重。
过周晬
古时中山人在生育习俗上,除了报更、摆满月酒、起名、挂灯、过百晬等习俗外,还有过周晬,系长命锁,挂玉佩等习俗,这些习俗与中山的氏族人口原居地(多从中原迁徒而至)的风尚习俗及客居地的本土习俗有密切关系。
《东京梦华录·育子》称:“至来岁生日,谓之周晬”。也就是泛指婴儿一周岁的意思。在婴儿满一周岁这一天,主人家设宴为周岁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举行庆典礼仪,亲戚朋友收到请帖后,都要携带礼品赴宴馈送给“周晬”的孩子,这一礼俗古而有之,宋代较流行。俗语说:“三岁看老,从小儿定八十。”过去在小孩过周岁时,要进行“拈周试晬”的仪式。何谓“拈周试晬”?这就是在孩子庆贺周岁生日的那一天,将各种玩具或生活用品,如:书、印、笔、墨、钱币、算盘、各类蔬菜、水果,甚至于坭土、秤、动物等物品摆在桌上、地上或用竹筛、箩筐等盛着,放在过周岁的孩子面前,任由婴儿择取。传统上相传如果“百晬”孩儿选择书,则主孩子长大后是读书人;选择笔墨主为书画家;择印章者为官;择算盘者为商人;择钱币者为富贵;择坭土者为地主;择芹菜为勤者;择葱者为聪明智慧者;择刀剑者为武者等等……这就是古代的“拈周试晬”。当然这种习俗,是古代人们的“意念图像象征”,是唯心主义的具体表现,是不科学的,这只不过是人们古时对幼儿前途和幼儿长大后职业选择的一种占卜礼仪。在近现代,对幼儿的“周晬”还是普遍重视的,但形式多改变为给过周岁的幼儿拍照留念,或裁新衣和邀请亲戚朋友吃顿便饭,谓之“周晬”酒而已。
系长命锁、挂玉佩。这两种礼仪由来已久,是古时人们为周岁幼儿祝福的一种仪式。长命锁又称长命缕、续命缕、健索、百索、长命索等。此种习俗始于汉朝,但最初是人们在端午节时,用五色丝线缠在儿童手臂上以辟邪逐疫,沿袭到明朝,才在婴儿周岁时,将红、黄、蓝、白、黑五色丝线编织而成,挂在周岁婴儿的脖子上,借以避邪除瘟,保佑婴儿健康成长。因为中国历史上,“五”是神秘数字中最重要的一个数字,而习惯上五色代表东、西、南、北、中五方,人们认为这五方集为一体有神奇的力量,系于“百晬”孩子脖子上便会借用这些神奇力量,保佑孩子能健康长寿,早日长大成人。后来人们用五色丝带穿上银制的锁,寓意“锁住”生命,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后又引申用玉石雕啄成玉环、玉佩等如意状的饰物(或用银制品),用五丝索系于幼儿的脖子上,这些饰物多錾刻有“长命富贵”、“长命百岁”、“百子千孙”等字样,在婴儿百晬时为其戴上。这种礼仪现在也有流行。
冠礼与笄礼
中山的传统习惯上男子在十六岁之前,称之为“童子”;女子在十五岁之前称之为“幼女”。而冠礼与笄礼,均是指男子二十岁左右,女子十五岁后,即男成年许婚,女子许嫁的年纪时,举行的男女成年礼仪习俗。此俗古而有之。《礼记·曲礼上》载:“男子二十,冠而字。”《仪礼·士昏礼》又载:“女子许嫁,笄而礼之,称字。”由此可见,在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要举行成年的加冠仪式,俗称为“冠礼”。冠,古时称为帽,在远古时,贵族的男子到了二十岁时都要戴帽子,后来民间百姓不分贫富,只要男子到了二十岁成年时,都沿用此习俗,称为“加冠”,表示该男子已成年,因此也称为“男子成年礼”或“成丁礼”等。古时男子的加冠礼,是比较讲究的,在举行加冠礼时,一是要选择良辰吉日;二是要选择为加冠者行加冠礼的“大宾”(大宾一般是父亲或兄长的僚友);三是加冠礼必须在供奉祖先灵位的宗祠内举行。传统上,男子的加冠礼,要加三次冠:第一次加用黑麻布做成的帽,称为加缁(zī黑色)布冠,表示该男子已成人,从此有治人的权力;第二次加冠用鹿皮,分几块拼接而成的帽子(后演变为瓜皮帽),称之为皮弁冠,表示该男子从此要服兵役;最后一次加冠用赤中带黑的平顶帽,其颜色与雀鸟头上的羽毛颜色接近,用极细的丝帛或葛布(用葛茎纤维织成的布)制成,称之为爵弁,表示该男子从此有权参加各种祭祀活动。古代的加冠礼,一般是由父亲为其主持,而每次加冠,大宾都要为该男子致祝词,春秋战国时的《仪礼·士冠礼》称:第一次缁布冠时说:“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古时称元服为头衣,即冠)。弁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按其意解释为:男子加冠以后,就要去掉小孩子的脾气,按照成人的规矩去办事;祝愿你寿命长、福气大、大富大贵等等。男子加冠后,父亲设宴招待“大宾”及亲戚好友,旧称为“礼宾”,“礼宾”后男子返家中拜见父母亲,再请“大宾”为其取“字”,然后依次拜见兄弟等人,再入室拜见姑姊等。这些礼俗做完后,冠者脱去最后一次加冠时所戴的爵帽和衣服,换上玄色(即赤黑色)的礼帽和礼服,带上礼品去拜见国君、乡中的大夫(古代在乡间居住而又有官位的人)、乡先生(古代退休居乡的官员)、氏族中的长者等等,这样做主要是说明冠者已经是成人。拜见这些主要人物后,冠者又返回家中向“大宾”敬酒、赠送礼品等,这样冠礼就算完成了。
封建社会里,女子的地位总是低男子一等的,因而当女子十五岁举行笄礼时,其加笄仪式较男子加冠仪式要简单。“笄”(jīㄐ|),是古代妇女将头发盘起时用的簪子,俗称为“上头戴簪”或称为“开脸”等。《仪礼·士昏礼》称:“女子许嫁,笄而礼之,称字。”而《谷梁传·文公十二年》又称:“女子十五而许嫁。”可见与男子加冠礼一样,都是表示该女子已成人的意思。此习俗早在春秋战国时已经流行,开始多是皇亲国戚和富贵人家的成人礼仪,后平民百姓沿用。古代女子长到十五岁时,家人准许其嫁人,便举行加笄仪式,即将十五岁前幼女时的发式改变,把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纚(xǐ喜)把发髻包住,再用簪插入发髻固定。这就称为加笄,其程序与冠礼大致相同,但没有那么隆重。同样女子笄礼后,即表示该女子已成人了,可以出嫁。与加冠不同的是,主持女子笄礼的是母亲,负责加笄的也是“女宾”。
不管加冠或加笄,解放以后,已逐渐消失,尤其是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后,结婚年龄推后和提倡晚婚后,加冠和加笄的仪式已不流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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