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摊派
社会摊派是指地方自主决定兴办一些社会公益事业,其经费来源采用受益者强制分担的一种方式。早在解放初期,有些地方乡政府为了兴办一些公益事业,例如道路,水利,居民饮用水等,所发生费用按人口或劳力向农民征集。其后为了限制乡政府的摊派,中央决定地方自主兴办公益事业,只准以农业税附加的形式解决,不准擅自摊派。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农村的一些计划生育费用,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以及其他一些公益事业费用按承包土地或人口、劳力进行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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