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是福建师范大学下设的学院。
背景介绍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形势,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及课程体系,嫁接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国内外高等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大幅降低国内学生攻读国外大学学位的成本,培养国内急需的国际型、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紧缺人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举办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函(闽教高[2011]29号),我校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联合开办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项目。
该项目将SQA HND(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共同引进的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课程体系融入本科培养的基础阶段,既强调课程的实用性,又注重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培育既有较强英语应用能力又有较强专业能力的高级人才。SQA HND课程因既具较强的学术性又有很强的实用性而被广泛认可。该课程体系既被英联邦国家的大学承认,也被美国的大学广泛承认。实验班学生的知识基础牢固、英语能力优良、专业技能扎实,且深造渠道宽广,因而其就业优势明显。
课程优势
1. 培养优质人才:重视素质教育,注重知识与技能、人文与自然科学相结合,提高学生与人合作、解决问题、沟通、计算、运用信息等核心技能,培养国内急需的国际型、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紧缺人才。
2. 强化英语学习:第一年为学术英语课程,强化英语;第二、三年为SQA HND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学习。不间断的英语学习,迅速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3. 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核心课程由外籍教师和硕士以上归国留学人员及国内相关领域专家讲授。学术英语课程与专业核心课采用双语教学;全部教师必须经过考核、培训、试讲合格上岗。
4. 教学质量保证: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拥有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完善的内审与外审制度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教育部留服中心对学院师资要求、学生待遇等软件和硬件上进行严格考核,并且每年至少两次从英国派遣专家前来进行
SQA HND教学质量和体系的外审和监控。
5. 先进教学体系: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及课程体系,嫁接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学生所修的SQA HND学分能得到英联邦国家及美国等国家的大部分高等院校承认。学生取得SQA HND证书并达到国外大学入学要求,可选择入读国外合作大学本科最后一年,成绩合格者由国外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院承认其在国外大学所修课程学分,符合要求者同时给予颁发协和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也可选择留在协和学院继续修读,成绩合格者由协和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 知行并重模式:课程教学通过加强社会实践,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实践应用能力。三年学习通过后,实验班学生获得
SQA HND证书的同时,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中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
项目优势
1.中英
双学位:在国内前三年学习期间分别注册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英国合作大学认可国内学分,最后一年可自愿选择出国留学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中英双学位。
2.教学与国外大学接轨:课程使用英国原版教材,以学生为中心,互动式授课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技能,有效帮助学生科学规划个人学业和职业发展。
3.易于适应:前三年的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习避免了高中毕业生直接出国要面临完全陌生的国外环境、截然不同的教学模式、全英语环境下难以适应、年龄较小自觉性不够、自理能力较弱等问题。
4.节省费用:留学英国一年花费约为20万元人民币(伦敦等地区25万元以上),直接在国外攻读本科至少需要花费60万元人民币,而在我院学习可节省留学费用30万以上。
5.多国留学: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院校合作,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给广大家长和学生提供详尽的留学参考和资讯,为学生量身订制个性化出国留学方案,节省大量的时间与成本。
专业设置
全球化是生产、服务、劳动力、资产和技术的国际融合,世界上许多公司执行全球战略计划,调整开发国际商业活动和市场。本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原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与实务、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和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国际贸易业务素质和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政府外经贸管理部门、外经贸专业公司、企业中外经贸经营部门、外资企业以及民营或私营外贸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管理及实际业务工作。
工作岗位:政府外经贸管理部门中从事涉外管理的公务员;进出口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企业外销部门、外贸公司、外运公司、涉外保险、专业银行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实际涉外部门的工作岗位包括外贸业务员、报关员、报检员、
国际货运代理、银行国际结算人员、外贸代理人员等。
金融学 (国际金融方向)
金融学专业旨在培养学生金融服务行业所需的、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知识的特定职业技能;同时使学生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主体在业内所起的作用。培养针对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学生毕业后,除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外还可以在金融服务行业从事文职、销售、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会计、经济及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和能力,并具有国际背景,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从事涉外会计实务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通过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不仅具有坚实的会计专业知识,而且具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和熟练的英语基本技能;并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能力。
主要课程设置:商务会计、市场营销学入门、人事管理与组织行为学、微宏观经济学、交流:分析与演示复杂的交流技巧、商法导论、商业合同关系等。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国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从事涉外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的工作。
评定办法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时间:每年10月份,第三学年在5月份进行。
二、评定对象:所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的学生。
三、评定等级、金额及比例
(一)协和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
协和学院文、理科第一名各奖励5000元,协和学院文、理科第二名各奖励3000元,协和学院文、理科第三名各奖励2000元。
(二)专业学习奖学金
特等奖:5000元/人.学年,各年级各专业不超过1人;
一等奖:3000元/人.学年,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5%;
二等奖:2000元/人.学年,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10%;
三等奖:1000元/人.学年,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10%。
(三)雅思专项奖学金
特等奖:2000元/人,名额不限;
一等奖:1000元/人,名额不限;
二等奖:500元/人, 名额不限;
三等奖:300元/人, 名额不限。
(四)社会工作奖学金
800元/人.学年,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5%。
(五)文体竞赛奖学金
一等奖奖励1000元/项,二等奖奖励500元/项,三等奖奖励200元/项。
(六)科技创新奖学金
特等奖奖励5000—10000元/项,一等奖奖励1000元/项,二等奖奖励800元/项,三等奖奖励500元/项。
四、评定条件
(一)协和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协和学院正式录取的本科新生;
2、当年高考成绩在学院录取的文、理科学生中分别排名前三名(按各省同批招生分数线同比测算);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业学习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纪律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3、勤奋学习,当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各类活动出勤率达到90%。
5、各等级奖学金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特等奖学金:
①在一等奖学金的基础上评出,但不重复评给;
②当学年所学记分单元(GU)均为A;
一等奖学金:当学年学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5%;
二等奖学金:当学年学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15%;
三等奖学金:当学年学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
注:专业阶段的学习平均成绩按照GU记分单元50%,专业辅助课程30%,其它(包括考勤,学习表现等)20%的比例计算。
(三)雅思专项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无受纪律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3、各等级奖励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特等奖:当学年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7.5及以上;
一等奖:当学年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7.0;
二等奖:当学年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6.5;
三等奖:当学年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6.0。
4、每位学生获奖次数不超过两次,第二次获奖的分数必须高于第一次的分数。
(四)社会工作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学年综合考评政治思想道德测评为优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无受纪律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各类活动出勤率达到90%。
4、勤奋学习,当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5、担任班级两委以上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突出。
(五)文体竞赛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无受纪律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各类活动出勤率达到90%。
4、各等参评者级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等奖:在国家部委、团中央等单位主办的全国性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团体、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团体、个人前6名(含第6名)者;
二等奖:在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主办的省级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团体、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团体、个人前6名(含第6名)者(省大运会另外奖励);
三等奖:在学校或地市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团体、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者(校运会另外奖励)。
(六)科技创新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无受纪律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各类活动出勤率达到90%。
4、各等级参评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特等奖获得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广告创意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有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革新,并有重大经济效益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
一等奖获得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并参与交流;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广告创意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优秀奖或省一等奖。
二等奖获得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省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并参与交流;在省级核心刊物或本科大学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省二、三奖或校一等奖。
三等奖获得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校、地市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并参与交流;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省优秀奖或校二、三等奖。
五、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每年10月份第一周(第三年在5月第一周)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2、各年级分专业成立由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及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5名)组成的推荐小组,对本年级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报至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3、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对年级上报的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议研究批准。
4、获奖的学生由学院颁发奖学金证书并组织表彰,奖学金由学院财务统一汇入学生个人银行帐户。
六、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