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剂是指利用自然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吸附、分解原理,经过现代科学技术处理,所形成的具有消除空气中有害气体、祛除各种异味功能的产品。
基本介绍
现市面上有的空气净化剂很多,鱼龙混杂。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类型:吸附型空气净化类,如
活性炭、竹炭椰维炭;遮盖型除味产品,如凝脱香盒、
空气清新剂;分解型除味产品。
吸附型空气净化剂是利用活性炭的物理吸附、化学吸附、氧化、催化氧化和还原等性能去除污染物的净化产品。
遮盖型除味产品是利用芳香烃的的香味遮盖空气中的各种异味,已达到除味效果。因此很多空气清新剂事实上并没有将车内的异味清除,仅仅是用一种讨人喜欢的香型将异味掩盖而已。
分解型
空气净化产品在市面上比较少见,此类产品是天然矿石在高温负压下,通过解基络合技术,与空气中的臭气分子发生
氧化还原反应,直接产生
二氧化碳、氮气氢气等无害气体,彻底清除异味,产品分解后产生的固体颗粒可以作为花肥,无二次污染。
主要类型
吸附型
(1)粒度:采用一套标准筛筛分法,求出留在和通过每只筛子的活性炭重量,表示粒度分布。
(2)静观密度或堆密度:饮食孔隙容积和颗粒间空隙容积的单位体积活性炭的重量。
(3)体积密度和颗粒密度:饮食孔隙容积而不饮食颗粒间空隙容积的单位体积活性炭的重量。
(4)强度:即活性炭的耐破碎性。
(5)耐磨性:即耐磨损或抗磨擦的性能。
这些机械性质直接影响活性炭应用,例如:密度影响容器大小;粉炭粗细影响过滤;粒炭粒度分布影响流体阻力和压降;破碎性影响活性炭使用寿命和废炭再生。
安全隐患大:需要防火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
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误食:误服者用水漱口,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
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纳米吸附
蓝色孔隙的孔径在0.27-0.98纳米之间,呈晶体排列。同时具有弱电性,
甲醛、
氨、苯、
甲苯、
二甲苯的分子直径都在0.4-0.62纳米之间,且都是极性分子,具有优先吸附甲醛、苯、
TVOC等有害气体的特点,达到净化室内空气的效果。
遮盖型
1、污染环境
空气清新剂,实际上是掩盖了异味,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异味,所以释放到空气中,本身就是一种污染物质,而且他自身分解后,又产生危害物质,而且有的空气清新剂中,还有一些杂质,也是污染环境的物质。
2、产生过敏
空气清新剂中含有的成分,都是有机物,大多会引起过敏,对呼吸道也会产生一些强烈刺激,尤其是对于一些容易过敏的或者是过敏体质的人更是如此。
3、导致严重疾病
空气清新剂中含有的芳香类物质,可以刺激人的神经系统,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等。欧共体消费者协会,通过调查发现,空气清新剂甚至可以诱发癌症等疾病。
4、可能发生爆炸
用于气雾剂中的抛射剂(也叫推进剂),可分为不燃性和可燃性两类。前者为氟烃类物质(如
氟利昂),后者为低级饱和性
碳氢化合物(丙烷、丁烷等)和醚类(二甲醚)。此外,也有使用压缩性气体增加气雾剂罐中的压力的产品。国外还有使用氮气、
二氧化碳、低氧化氮气等代替抛射剂的产品。由于许多气雾剂和喷雾剂原液含有可燃性物质,因此,无论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爆炸。根据燃点的不同,气雾剂和喷雾剂可分为不燃性、难燃性、微燃性、弱燃性和强燃性5个等级。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在出售这类气雾剂和喷雾剂时,需标明其危险性级别。
嫁接高分子聚合型
嫁接高分子聚合型产品,把产生恶臭以及产生污染的问题物质吸附到自身载体,并产生化学反应,通过改变对象物质的分子结构,来分解问题物质,从而达到强力快速的消臭和净化的目的。被吸附分解的物质经过处理后,不会再次释放。通过分子结构的嫁接重合技术,嫁接与被嫁接物质形成了稳定的
高分子聚合物,从根本上解决了低分子结构带来的稳定性欠缺的问题,不会出现随着时间推移产品性能退化的问题,这个特点是至心堂产品专利技术,吸附分解速度快容量大,对使用环境要求低。
研发进展
在亚洲发达国家,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已经率先使用该技术进行城市、家居,汽车内空气的净化处理。随着港澳台交流沟通的日益频繁,此技术也随之进入中国大陆。B这种植物自身带有一定气味留在空气中,一旦完成氧化进程气味会迅速消失。而不像其它植物精油弥留很久。有效成份萜类小分子同时将醛、苯、醚类有害污染物质包围、氧化、分解、清除或无害化,并增加了空气中的有效氧含量,对人体的呼吸系统功能有明显提高。能够快速分解、氧化臭味、异味分子,杀灭致腐、致臭微生物,释放植物源清香因子,既消除了臭味源,又增加了空气清新效果。
空气净化剂是以稀土为原料的一种吸附剂,稀土有“工业维生素”的美称。是我国的一种战略性物资,已严格限制出口,是制作各种高科技产品的必备原材料。在发达国家,稀土的净化吸附能力在很多年前就得到应用,而我国只是才开始应用。
但由于其原材料的价格昂贵,因此限制了它的广泛使用。
适用范围有居室,汽车,宠物,卫生间,冰箱。
技术标准
内容包括空气净化的 基本概念,国内外医院与医药行业空气洁净度分级标准, 空气净化的主要方法与技术, 洁净室的设计原则, 洁净室环境设施与布局要求,洁净室的卫生管理,洁净室的监测指标与方法。
一、 有关概念
空气净化 (air purification ):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使空气洁净的行为。
洁净度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洁净室 (区)(clean room (area) ):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作用均具有减少对该房间(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局部空气净化 (localized air purification ):仅使室内工作区域特定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这种方式称局部空气净化。
单向流 (unidirectional air flown ):沿着平行流线,以一定流速、单一通路、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曾被称为层流。
非单向流 (nonunidirectional air flown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曾被称为乱流。
二、 空气净化标准与要求
(一)国内外空气洁净度分级标准
1 、WHO 、美国与欧共体(EC )标准
洁净度级别
美国联邦标准
FS-209E
WHO 与EC
GMP
等级限值/ m3
尘粒的最大允许数/m3
≥ 0.5 μ m
≥ 5 μ m
≥ 0.5 μ m
≥ 5 μ m
100
1 万
10 万
3.53 × 10 3
3.53 × 10 5
3.53 × 10 6
—
3.53 × 10 5
3.53 × 10 6
3.5 × 10 3
3 .5 × 10 5
3.5 × 10 6
—
2.0 × 10 3
2.0 × 10 4
2 、我国医药行业空气洁净度分级标准
洁净度
级别
尘埃最大允许数(个/m3 )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 0.5 μ m
≥ 5 μ m
沉降菌(个/ 皿* )
浮游菌(个/m3 )
100 级
3.5 × 10 3
1
5
1 万级
3.5 × 10 5
2 × 10 3
3
100
10 万级
3.5 × 10 6
2 × 10 4
10
500
30 万级
10.5 × 10 6
6 × 10 4
15
—
* 用直径9cm 的琼脂平板在空气中暴露30 分钟。
3 、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要求
(1 )最终灭菌药品:100-10 万级
(2 )非最终灭菌药品:10 万级-30 万级
(3 )其他灭菌药品:1 万级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灌装。
(4 )洁净工作服:10 万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应按要求灭菌。
4 、原料药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要求
(1 )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其暴露环境应为1 万级以下局部100 级。
(2 )其他原料药的生产暴露环境应不低于30 万级。
5 、生物制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要求:100-10 万级。
6 、放射性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要求:同灭菌药品、非灭菌药品和原料药中的规定;
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各组分的制备在30 万级条件下进行。
7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要求
(1 )对于体内植入物、与循环血液、骨腔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无菌医疗器具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零部件(不清洗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 万级洁净度级别。植入到血管内的无菌医疗器具、能在某个局部环境下实现生产、装配、包装全过程的无菌医疗器具,应在不低于1 万级(优先选用100 级)洁净室(区)内生产。
(2 )除(1 )规定外的无菌医疗器具或单包装出厂零部件(不清洗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应在不低于30 万级净化室(区)内进行。
(3 )
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和穿洁净工作服室、专用
工位器具的末道清洗与消毒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
无菌工作服的整理、灭菌后的贮存应在1 万级净化室(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