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文件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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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内容全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审查工作。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大会期间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计划及相关决议,砥砺奋进、克难前行,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市场预期、社会信心明显提振,经济运行呈现回升向好态势。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61项计划指标多数完成情况较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首次跃上1.4万亿斤新台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项主要任务总体进展顺利;重大工程项目扎实推进。
同时也要看到,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加深,国内需求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吸引外商投资压力较大,一些行业出现“内卷式”竞争,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账款拖欠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一些地方基层财政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民生领域仍存短板。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2025年计划安排总体可行
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提出了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以及十项重点任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计划安排,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宏观政策取向和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做好2025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为做好2025年计划执行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实施力度。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降准降息,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保持流动性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加强各类政策和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的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增强政策合力。注重把握政策出台和实施的时机和力度,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确保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加强预期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引导力、影响力,塑造积极的社会预期。
(二)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大力提振消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全方位支持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增加入境消费。继续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工作,加强“两新”政策跟踪分析和效能评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优化国债和地方专项债投资结构,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三)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和保障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扩大研发投入。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突破的重大影响,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积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风险投资和耐心资本,完善其退出机制。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中精力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国企国资、价格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制度,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加快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扎实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央地协同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外部风险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锚定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生育补贴和生育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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