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考古学(Archaeology)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历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
民国之前,已有人提议在学堂开设考古学科目。
民国初建,1912年9月颁布的《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第五条“本科各部习之科目”,历史地理部下出现考古学课程名称。
1913年1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第七条大学文科科目历史学门下出现考古学课程。同年3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中,在本科历史地理部下再次出现考古学科目。
1952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正式设立考古学专业,成为中国国内第一所招收考古专业本科生的高校。
1978年,山西大学开始招收考古学专业学生,是全国最早开展考古学本科教育的高校之一。
1998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考古学专业代码由060104变更为060103。
2001年,安徽大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考古学专业。
200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考古学专业。
2010年,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14年,河南大学、新疆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科技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19年,河南师范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考古学专业属于历史学类,专业代码为:060103。同年,上海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
2022年5月,山西省文物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同年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实施。从2022年起,山西连续5年面向全省117个县(市、区)定向培养600名文物全科人才,委托山西大学培养。
2023年4月,浙江大学获批设立考古学专业。浙江大学的考古学学科完成了一条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考古人才培养“学业链”。
培养目标
考古学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理论基础、广博的历史知识、深厚的人文素养、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思辨能力,掌握历史信息搜集、考证与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在历史过程和现实处境中考察特定的历史现象,记录、搜集和处理相关信息,形成合理的见解,以开放和包容的眼光理解人类社会生活及其价值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及相关科研部门从事历史学教育与研究,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培养规格
考古学本科专业学制一般为4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但最短不得少于3年,允许学生因创新创业而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总学分为150学分左右,每16学时折算为1学分。各专业的总学分按照学校规定实施,但专业类课程的学分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对按规定修满学分并符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可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素质要求
拥有优良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知识要求
掌握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对相关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亦有所了解;熟悉并掌握历史学的核心知识、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国内外史学界的重要动态;能运用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历史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
能力要求
掌握资料分类、检索、甄别等基本技能,具备提出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拥有较强的古代汉语解读能力,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外文资料,可用外语进行学术沟通与交流;熟练掌握电脑及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具备以书面、口语和多媒体方式向社会传播、普及历史文化与知识的能力。
考古学专业学生应掌握田野考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师范类院校学生应具备相应的教师教育技能。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课程框架总体上包括理论课程、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理论课程主要由通识类、公共基础类和专业类三类课程组成。实践教学包括专业技能训练、专业实训和专业实习。
各高校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点和地域特色的课程作为选修科目。有条件的学校可制订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进行各种形式、层次的联合培养,开展双语教学或纯外语授课,还可以引进外籍教师。
各专业最后形成的课程结构,应覆盖专业知识体系的主要领域。
理论课程
通识类课程主要包含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术教育类和创新创业类课程,旨在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艺术品位和创新创业意识。其中,修读自然科学类和创新创业类的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门。师范类院校学生须修读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和教师教育系列课程。
公共基础类课程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外语、大学体育等。
①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指关于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课程,含通史课程、基础理论课程、基本技能训练课程。如考古学专业应开设田野考古学等课程,师范类院校应开设历史学科教学论、历史教学技能训练等课程。
②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主要指深化专业知识,反映学科前沿和学校特色的课程,含断代史、国别史、区域史、民族史、专门史等。考古学专业可开设专门考古学、科技考古等课程。
实践教学
专业技能训练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主要课程有历史文献检索、史学论文写作、田野调查与考古发掘报告撰写、博物馆陈列设计训练、公众历史策划等。师范类院校应开设教学案例设计与研析等课程。
专业实训主要指专业考察(如文化遗址考察、博物馆研习)、社会调查(如口述历史)、大学生自主科研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师范类院校还可进行教学见习等活动。
专业实习主要包括教育实习、田野考古实习、博物馆工作实习、社会实习(如新媒体历史传播实习)等。各类实习应有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具体要求。实习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1)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完成专业学习的必要环节,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选题力求立足于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前沿,对相关史料和已有研究成果有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了解。能够明确选题的意义,力求在理论与方法上有所创新。学生拟定选题后,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和同意,方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以史料为基础,立论明晰,表达准确,文意通顺,逻辑严密,论证合理,力求达到一定学术水准;在理论和方法上,力求有所创新;鼓励使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开展研究。写作须符合学术规范,章节划分、图表注释、参考书目的格式等应符合各高校教务管理部门要求。
(3)指导要求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专业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并指导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指导。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考古学专业的师资队伍,应根据专业的学科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确定。各专业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3人,另可根据专业需要在相关部门聘请一定数量的主讲教师。各专业生师比不高于18:1。
专任教师的专业结构合理,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和数量适宜的骨千教师。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应涵盖专业类课程体系所含的知识领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5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3。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提倡师德自律。系统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开阔的学术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能捕捉前沿性的学术问题并具有研究这些问题的能力。能结合学术前沿,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
参加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对课堂教学的集体研讨,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精心设计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自我评价。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学相长,处理好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专业学习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研究,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学校与院系应重视和发挥教研室组织教学的作用,加强教学研讨,鼓励和支持教师进一步深造,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教师不能仅满足于学历达标和原有知识,应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参加相关培训及研修,追踪学科前沿,更新知识结构,开阔学术视野,强化专业技能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设备资源
具备基本的教学办公场所和设备,能满足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有较为丰富的历史学类图书、期刊、专题文献、音像资料、电子书和数据库等,覆盖相关知识领域。应及时增加国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以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
根据自身条件和专业教学需求,建立1~2个专业实验室(如历史数据统计与分析实验室、历史文化创意实验室、科技考古实验室),并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购买和自建若干专业知识数据库,能够为师生提供便捷的文献检索、科技查新、代检代查、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服务。积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专业前沿信息。有条件的院校,可建设专门的教学信息资源平台,或若干门在线开放课程等数字化教育资源。
建设至少2个相对稳定和开放的校内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如师范类院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学实习基地,考古学专业应建立田野考古实习基地。
各专业应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经费,保障实践教学和教育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教学经费
新开办的考古学专业,应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以购置图书资料及进行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各高校应保证为考古学专业提供不少于学校其他人文学科专业的教学经费,且逐年有所增长。
质量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在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建立起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组的作用,建立领导听课、专家督导、同行评议和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机制,融日常管理、定点管理和定期管理于一体,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培养模式
(一)管理机制创新
1.管理形式与协作沟通机制
地方高校与科研院所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或共同组建联合培养基地,为这一工作的开展搭建平台。
2.学生管理
联合培养本科生的思想政治、学籍、教学和后勤等日常管理,主要由地方高校负责管理,科研院所起协助作用;学生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由高校保管,科研院所可以调阅和使用;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住宿、医疗、意外伤害等事项均由高校负主要责任,科研院所配合管理。在联合培养的本科生校外学习阶段,合作方科研院所对其提供住宿等必要的帮助。
3.导师配置
地方高校与科研院所对本科生的联合培养采取“集体导师制”的指导形式,双方分别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能力突出的学术骨干组成导师组,作为责任主体。来自科研院所的导师组成员必须具有高校评聘的导师资格。
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结合导师组人员构成情况,合作双方各确定一人作为学生的主管导师,对整个培养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组成员协助主管导师承担相应的指导责任。“集体导师制”使学生能够将导师们的不同风格和不同学术方法结合起来,获得更多的指导与帮助。
4.培养方案制定
由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由导师组统筹双方优势资源,制定出既符合创新人才培养要求又切合实际的培养方案。学生前期在高校学习公共课及专业基础课,科研院所派专家学者参与教学活动;学生后期到科研院所学习部分专业课,并开展田野考古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5.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学位授予工作由地方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生在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田野考古实践和学士学位论文撰写等环节之后,经导师组审查同意,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在联合培养的本科生中,尝试择优推荐以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方式,进入合作方科研院所进一步深造。
(二)培养过程创新
1.课程设置及教学
相对于传统的高校单独培养模式而言,联合培养在课程设置方面充分整合了双方的优势资源,既要突出理论,讲授考古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又要强调实践,为本科生提供更多在考古调查与发掘实践中获取所需研究资料的机会。
联合培养的课程内容和开课时间由导师组商定,地方高校负责实施,其中少数课程也可以在科研院所完成,采取相对灵活的授课方式,由学生到科研院所学习与相应导师到高校集中授课相结合。校外导师为联合培养本科生讲授的课程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鼓励实行学术讲座与沙龙,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学术讨论,锻炼本科生在限定的时间内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与同行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加强师生和生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课堂互动。
中国本科生的培养年限一般采取四年制,联合培养模式下采用“3+1”的形式,由三年课程学习与一年科研实践组成。学生第一、二学年主要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三学年学生主要在科研院所或其所属的考古工地进行课题研究并开始准备论文写作。第四学年学生返回学校准备考研、求职应聘并完成毕业前所必需的各项工作。用前两年的时间学习理论课程,可为以后的学习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更具有可行性,避免了学生一学期内频繁两边跑、两边无法兼顾的困境。当合作方的专家学者来讲学时,允许其他学生旁听;同时,这些学者及其团队主讲的专场学术报告通常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
2.学术实践训练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学术实践训练,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田野考古调查及发掘,原则上要求学生撰写能够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以及符合要求的学士学位论文,择优推荐本科生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提升他们的学术创新竞争力。
3.学位论文指导
导师组严格监控教学质量,特别是对联合培养本科生的校外学习情况严密追踪,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加强管理。
联合培养的考古学专业本科生的学位论文可以在所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进程中完成,也就是说本科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可以是双方导师组成员主持或承担的项目。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审及答辩过程,均由地方高校牵头组织,由合作双方导师共同组成的导师组来实施。
(代表院校:河南大学)
1.以预期“学习产出”为中心,明确考古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学术型不同,除了对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之外,应对学生需要掌握的各项技能有明确规定。因此,考古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制订,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了解社会对考古专业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新时期考古专业应用型人才所需掌握的核心实践技能,分析其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在此基础上,对学生所需学习和掌握的考古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田野发掘、文物修复、考古技术、博物馆技术等专业技能提出明确要求,制订出清晰的、可考核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以预期“学习产出”的实用性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体系
OBE理念以学习成果的实用性的目标,强调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为实现“学习产出”的实用性,应用型考古专业本科生的课程设置应突出实验实践教学。除了学科专业教育模块中的田野考古实习课程外,应在专业拓展教育模块中增设文物修复实验、科技考古实验、考古技术实验和博物馆技术等一系列实验实践课程,形成田野考古实习、博物馆实习、文物保护实习三个实习课程模块以及文物保护修复实验、科技考古实验、考古技术实验和传统工艺实验四个实验教学模块,从而把教学地点逐步从课堂拓展到实验室、田野和校外合作单位,形成“课堂—田野—实验室”和“考古专业—大学—校外合作单位”两个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
3.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双师型”的教学团队,保障预期“学习产出”目标的实现
教师是实现OBE理念预期“学习产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OBE理念在课程设置方面突出实践实验教学,需要多举措并举、打造一支“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对于在职的专业教师,可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其参加文物保护修复、考古技术等各种培训,提高其实践技能;聘请博物馆、考古所等校外合作单位的专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指导文物修复等实验教学;设置实验教学岗,对实验教学岗的教师降低学历要求,提高实践技能的考核,引进掌握文物修复、考古技术等相关技能的青年学者入职,充实教学团队。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和院系也需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在职称评聘等方面,对从事实践实验教学的教师,可考虑适当降低其科研要求,鼓励教师积极提高其实践技能、从事实践实验教学,从而打造一支符合OBE理念需求的“双师型”教学队伍,保障预期“学习产出”目标的实现。
4.以实现预期“学习产出”为目标,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的保障体系建设
预期“学习产出”目标的实现,也需要建设一系列高水平的实践实验平台作为教学保障。为此,应围绕基于OBE理念所制订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建设。根据OBE理念,考古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需掌握考古发掘、文物修复、考古技术、博物馆技术、科技考古等实践技能。为实现以上技能目标,考古专业需加强与博物馆、考古所、文保中心等校外单位的合作,建设三种稳定的实习基地,即田野考古实习基地、博物馆实习基地和文物保护实习基地。此外,在校内应加强4个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包括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科技考古实验室、考古技术实验室和传统工艺实验室。在建设实习基地和实验室的同时,学校和考古专业需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基地和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和考评,避免实习基地流于形式,保障实践实验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建立一套适应考古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保障体系。
5.完善考核制度,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是保障预期“学习产出”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之一。对考古学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而言,应改变传统的以考试为主的评价模式,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OBE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应形成个性化的评价方法,对学生的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论英雄。为突出应用型人才对实践技能的掌握,除传统的毕业论文之外,可采取文物保护设计方案、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文物修复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毕业考核形式,并可尝试1+X证书制度,逐步建立“校内评价—校外评价—个人标志性成果”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
2022年5月,山西省文物局会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实施。文物全科人才是山西根据基层文物工作实际,经过本科院校正规培养后,系统掌握考古、文物建筑、博物馆三大领域专业知识,最终面向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的文物专业技术人才。
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免费培养是该计划的三大亮点。从2022年起,山西连续5年面向全省117个县(市、区)定向培养600名文物全科人才,委托山西大学培养;文物全科人才在校学习期间免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习费、生活补贴由省财政负担,列入培养院校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他们毕业后直接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就业,入职后为事业编制。
山西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文物全科人才的四年培养中,两年半为理论学习,一年半侧重实践教学。将更多专业课程安排在大一、大二,大三时学生们要开展一整年的实践课程。希望通过实践帮助学生尽快承担起基层的文保工作。一旦发现壁画脱落、古建倾斜、木构件劈裂等现象,至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该向什么部门、哪些专家求助。在培养方案制定上,既注重全科也强调特色。文物全科人才的培养方案由山西大学与山西省文物局共同制定,单独编班。在课程设置上,既有专业基础课程、文史哲方向的通识课程,也有某一领域的精深课程、体现山西文物特色的课程等。
山西省文物局、山西大学报送的“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让基层文保后继有人”项目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
数据统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普通高校考古学专业毕业生规模为450-500人。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历史学类专业属于人文学科,具有基础性强、涉及面宽等特点。历史学主干学科有中国史、世界史和考古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有着密切关系,同时也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
考研方向
考古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研方向有文物与博物馆、科学技术史、建筑学等。
就业方向
考古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业方向有在考古及历史研究机构、博物馆、各级学校、文物经营机构、公安、海关等部门,从事文博研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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