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loong dance),俗称耍龙、耍龙灯、舞龙灯,是中国民间自发的一种与龙有关的传统的民间活动,主要在重大的庆典、节日里出现,以代表吉祥如意,平安快乐之意。
发展历史
在原始社会,远古先民常以自己的敬畏、感激、惧怕的物象作为图腾。随着民族的不断融合,多种图腾集合成为了“龙”,它象征着神秘、恐怖和威力。随着原始农业的出现。人们把伟大的天象尊崇为龙,在春耕时对着新年的第一道彩虹,唱起“二月二,龙抬头”,期望并认定它会给天下带来吉祥、欢乐和幸运。后来,祖先们把龙加以再包装,定格为一个马鬓、霞尾、狗爪、鱼鳞而蛇身的无所不能的巨大神灵。
《
山海经·大荒西经》中记载了先民作“土龙”求雨的风俗,这种求雨风俗曾被描述为“执物舞成龙的情形,他们身手相续,跃上伏下流动回环”。而《山海经·大荒东经》中也有记载,处于南极的
应龙因受到
黄帝的邀请而参与到黄帝与
蚩尤的战争中来,并最终斩杀蚩尤与夸父,但也因此而用尽了神力。从此天上再无司雨的应龙,人间常闹旱灾。人们为了应对这一灾难,便堆土龙以拟应龙,进而制飞龙而翔天,从而祈得雨水充沛。因此,舞龙的其中一种来源说法是,舞龙既是向应龙致敬,又是向上天祈祷。
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西汉前期,出现了舞龙求雨的记载。董仲舒在《
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记载了在祭祀时如果日子不同,所舞之龙的颜色也就不同,而且舞者人数也不同。
汉朝,舞龙已经被用于皇帝和贵族的盛大仪式。例如,据报道,舞龙是汉武帝举行明唐大会中的一个重要元素之一。这种表演具有神圣的意义,因为它是一种祈求丰收和吉祥的仪式。在这些活动中,舞龙通常伴随着鼓乐和烟火,为当时营造出热烈而喜庆的活动氛围。西汉时期(前206年一8年),舞龙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已出现在中华民族友好交往的文娱生活中。东汉时期,龙舞既有礼仪性质,又是娱乐节目,张衡在《西京赋》中描述的“鱼龙曼延”之戏就是龙舞。
北朝时,龙舞被当时的统治者当成了保留节目。隋朝,包括舞龙在内的演出曾有更为盛大的场面,隋代的元宵节之夜可以看到它与其他拟兽舞一起欢舞。
唐朝,舞龙已是逢年过节时常见的表现形式。舞龙的形式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并开始融入佛教元素。保护佛法的佛教神经常被描绘成龙的形状。在庙宇和寺庙中,舞龙被用来表达信仰与虔诚。在这一时期,舞龙的形式和动作也开始以更复杂的方式发生变化。例如,龙的设计和制造使用了更复杂的技术,技术和动作也更加多样化。
宋代,舞龙的影响进一步增加,成为民间娱乐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舞龙不仅在寺庙和宫殿里表演,也在城市的井市中表演。民间舞龙,开始在节日和庆祝活动中表演,如献祭丰收,新年祝福,一些优秀的舞龙队伍也被引入民间戏剧。
明代,数百场龙舞在寺庙的庙会和节日庆典中举行。自现代以来,舞龙在传统的基础上经历了新的发展。在现代表演艺术中,舞龙不仅是节日庆祝的一种表演形式,而且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舞蹈艺术形式,吸引了国内外观众的关注和喜爱。
清朝末期到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社会经历了剧变与动荡。这一动荡的社会时期,舞龙作为一项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竞技运动也得到了发展与变革。19世纪中叶,清朝末期,中国面临着严重的内外部动荡。由于权力的侵略和政治上的腐败,国家的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社会动荡不安。但正是在这个动荡的时代,舞龙作为一项竞技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舞龙技巧性高,表演形式丰富多彩。由于各地风俗民情的差异,民间流传着形式各异的舞龙,如布龙、火龙、草龙、纱龙、飞龙、水龙、段龙、板凳龙等。较为常见的是,龙身用竹扎成节节相连的圆龙状,外罩饰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十数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绣球逗引,龙头作抢球状,引导龙身游走飞动,盘旋翻滚。期间鞭炮、锣鼓声烘托气氛。
北方龙舞的制作一般高大粗重,风格古朴刚劲;南方龙舞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舞从色彩上可分为黄、白、青、红、黑等,以黄龙最为尊贵。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前三批名录名称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第四批名录名称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龙舞(编号Ⅲ—4)被列入其中,类别为传统舞蹈;截至2021年5月24日,国务院共公布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龙舞43项。
舞龙是中国传统民俗活动,广为人民群众喜爱。而在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舞龙逐渐发展成为一项竞技比赛项目。在20世纪50年代,各地舞龙比赛规则差异较大。香港龙狮协会的成立改变了原本的混乱局面,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国际龙狮比赛条例,大大推动了舞龙竞技比赛的国际化发展。香港国际龙狮总会的成立不仅改变了这种裁判规则制度混乱的局面,还制定了其它较系统的国际龙狮比赛条例,推动了舞龙竞技比赛向国际范围发展的步伐。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各地龙狮运动协会的成立,各种中国国内国际比赛的举办,国家的提倡与有关人士的呼吁,使舞龙受到新的关注。
1992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舞龙技术专家、学者起草《全国舞龙竞赛规则》。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集中对舞龙进行挖掘整理。1995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舞龙舞狮被列入中国全国正式比赛(四类)项目。同年,国际龙狮总会由香港迁至北京。1996年,舞龙被列为四年一届
农运会正式比赛项目。2003年6月,中国龙狮总会在湖南长沙成立了全国大学生龙狮运动分会。2017年2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中首次将舞龙运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比赛当中,这为舞龙运动的发展创造了平台。
竞技舞龙
硬件要求
竞技舞龙的竞赛场地为边长20米的正方形场地(特殊情况,最小面积不得小于边长18米的正方形),要求地面平整、清洁。场地边线宽0.05米,边线内为比赛场地。边线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无障碍区。
龙珠
竞技舞龙球体直径不少于0.33米,杆高(含珠)不低于1.7米。
龙头
竞技舞龙龙头重量不得少于2.5千克。龙头外形尺寸,宽不少于0.36米,高不少于0.6米,长不少于0.8米,杆高不低于1.25米,杆高不低于1.85米(含龙头高)。
龙身
竞技舞龙以九节龙参赛。龙身为封闭式圆筒型,直径不少于0.33米,全长不少于18米,龙身杆高(含龙身直径)不低于1.6米,两杆之间距离大致相等。
夜光舞龙
竞技舞龙以九节夜光龙参赛。夜光舞龙要求龙尾外形尺寸长0.75米,高度不少于0.55米。
龙柱
竞技舞龙中的抽签舞龙需要用到龙柱4个,高2米,柱体宽0.1米,支柱架0.4米。
竞技舞龙要求龙体、龙尾、龙珠的重量不限制。夜光舞龙要求龙体、龙尾、龙珠有夜光效果(杆除外)。凡器材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传统项目以及少年组、儿童组竞赛器材由主办单位在竞赛规程中规定。
竞赛类别
舞龙运动大部分是在行进动态中完成“龙”的游弋、起伏、翻滚、腾越、缠绞、穿插等动作,利用人体多种姿态将力度、幅度、速度、耐力等糅于舞龙技巧之中,或动或静,组成优美形象的龙的雕塑,展现龙的精气神韵。
套路编排要内容丰富,构思巧妙,结构新颖,风格别致。舞龙技巧难度、创新动作符合龙的盘、游、翻、滚、穿、腾、缠、戏等形态,舞龙动作与动作之间要有机联系。动作与伴奏音乐和谐配合、完整统一。整个套路既要有观赏价值,又要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
规定套路是根据舞龙技术发展的方向,所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舞龙基础动作和技巧动作,经过精心编排的套路;其动作规格、顺序、方向、行动路线均不得改变,比赛时使用大会提供的公用龙具,参加规定套路比赛的队员与自选套路一致,不得替换;比赛不得替换龙头队员。
传统舞龙项目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体现了各个地域舞龙的不同特点,极具民族文化内涵,形成为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运动项目。传统项目的编排,要具有继承和发扬传统体育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和文化需求,发挥强身健体的价值和作用。
抽签项目
抽签项目是指在临场比赛前,抽取规定动作签,即时编成组合,完成规定数量,计算用时多少,是检验舞龙队专项技术组合能力、基本技能以及素质的一种竞赛项目。
竞速项目
竞速项目是运动队用娴熟的技术,规范的标准,以最快的速度,在规定的场地内,完成规定的舞龙竞赛内容与动作数量;是检验舞龙队专项技术、身体素质和舞龙技能水平的一种竞赛项目。
障碍项目
障碍项目是指参赛队以娴熟技术,舞龙队用舞龙动作中的游、翻、腾、穿等形式,绕过、穿过或跃过场内所设障碍物,通过场内所设计的器材和障碍物,完成特定竞赛内容的一种竞赛项目。
人员要求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支舞龙队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1人,以上包括替换队员和伴奏队员。
动作分类
舞龙动作按动作的形态特征可分为8字舞龙动作、游龙动作、穿腾动作、翻滚动作和组图造型动作;按动作的难易的分为基本动作和难度动作。
评分标准
扣分细则
评分方法
裁判员评分
舞龙比赛属技能类、表现性,由裁判员评分的竞分性集体竞赛项目。
裁判员临场评分有5人评分制、7人评分制、9人评分制三种方法(均设1名值班裁判员)。
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队临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根据舞龙规则评分标准,在各类错误中减去相应扣分,所剩部分即为该队得分。
应得分的确定
(一)5名或7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3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运动队的应得分。
(二)9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5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运动队的应得分。
(三)应得分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有效分之间的差数规定
(一)当应得分在9.5分和9.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0.2分。
(二)当应得分在9分以上和9.5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
(三)当应得分在9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5分。第二十八条基准分的使用
当评分裁判员有效分之间的差数出现不符合规则规定时,裁判长判定的分数即为基准分。将基准分与其最接近的两个(或四个)有效分相加除以3(或除以5),即为该队应得分。
最后得分
裁判长依据规则,从运动队应得分数中扣除“裁判长扣分”所规定的应扣分,即为该队最后得分。
重要赛事
组织机构
代表人物
陈弼连,是彩带龙运动的热情践行者和推广者,他不仅自己热衷于舞龙,还组建了一支舞龙团队,义务教授“彩带龙舞”陈弼连还积极参与上海市各个区的活动。他带领团队在松江、嘉定、浦东和徐汇等地进行表演和交流,向更多人传递舞龙的文化和魅力。
冷明锋,铜梁龙艺术团竞技舞龙队队员,籍贯为重庆市铜梁区。冷明锋从7岁上小学一年级时开始,“周一到周五,每天练习一个小时舞龙,在2023年时参加2023年中华龙狮大赛铜梁站。
何健,曲靖市麒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技艺舞龙传承人,1984年出生,2006年从成都体育学院毕业回到曲靖后,便来到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担任体育教师,并组建了学校的舞龙队。2019年,何健被确立为曲靖市麒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技艺舞龙传承人。
文化传承
衍生产物
2024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
2024年贺岁纪念钞,背面主景为儿童
舞龙灯图案。澳门特别行政区早前发行的硬币伍角将舞龙作为背面图案。
单独出现舞龙的邮票: 2000年2月5日发行的《
春节》特种邮票,其中第三枚“闹社火”,邮票表现的是打腰鼓的两个青年男女,人物上面辅以一条舞龙;2000年6月1日发行的《
世纪交替千年更始—21世纪展望》特种邮票,其中第一枚“奔向新世纪”,原画作者是上海的凌俐斐小朋友。画面是两个小朋友舞着4条龙组成的数字“2000”,象征奔向新世纪;2007年4月13日,中国邮政与印度尼西亚邮政联合发行《
舞龙舞狮》特种邮票,其中第一枚是中国的“舞龙”;2011年7月10日发行的《
海外中华情》特种邮票,其中第一枚“传统佳节”,图案展现的是英国伦敦华埠(唐人街)牌坊及具有中国特色的贺年气氛的挂灯笼、舞龙等;2017年8月27日发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纪念邮票,其中第二枚“群众体育”,图案表现的是柔力球、舞龙两项运动。画面中下半部分为第十三届全运会吉祥物男孩“津娃”双手用力举起龙头领舞的情景;2019年12月20日发行的《
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周年》纪念邮票。其中第二枚“中西荟萃 和谐共融”,图案展示了澳门多元文化特征的诸多元素,在澳门议事亭前地有舞醉龙的场景。另外,1999年12月20日发行的《
澳门回归祖国》纪念邮票小型张,邮票主图是微笑目视远方的邓小平同志半侧面头像,下方边纸图案展现的是4条对称色彩斑斓的舞龙。
国际传播
日本长崎宫日节最大看点“奉纳舞”的其中一项节目是中国舞龙。随着明清音乐的伴奏,上下追珠、寻珠的舞龙表演起源于中国祈求五谷丰登的求雨仪式。大约在1700年左右,舞龙表演成为长崎华人居住地内各种节日和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节目。和华人居住地相邻的本笼町居民在华人的指导下,学习中国舞龙,300年来从未间断,并逐渐形成了具有日本地方特色的表演技巧。
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均有舞龙表演活动。其中,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舞龙活动较为盛行,且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舞龙表演活动主要集中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庆典、商业活动、体育赛事等场合。此外,舞龙表演也常作为民间庆祝、祭祀等活动的重要内容。
越南
20世纪20年代起,华人从沿海或香港到达越南,依附同宗族群体建立武术馆、龙狮团。20世纪20年代初到50年代,越南华人龙狮社团组织不断深化中国不同武术、拳术的表演,融入龙狮运动,凝聚华人群体力量,将龙狮文化发展成为越南当地较为普遍的华人文化,在异乡传承民族文化,保存民族文化记忆。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之前,因武术技术学习的需要和华人社会发展的团结,华人龙狮社团组织发展繁荣,以不同的姓氏、宗亲为代表,建立了多个龙狮团;在这之后,华人龙狮社团组织在相互学习中不断兴盛,华人龙狮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印度尼西亚
在印度尼西亚从事舞龙的人,从以前的以华侨华人为主已演变为目前以非华裔印尼人居多,既有在专业舞龙团体专职从业的,也有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的,甚至有一些军人、警察也兼职从事舞龙、将之作为强身健体的运动。印尼不少国立学校还专门开设了学习舞龙的课程。
舞龙在美国很受民众欢迎,该运动也以社团的形式开始走入高校,但舞龙在美国高校的发展缺少专家指导,发展速度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