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海拉明

抗组胺药

苯海拉明,抗组胺药。具有抗组织胺H1受体的作用,对中枢神经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还有阿托品样作用。适用皮肤粘膜的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枯草热,过敏性鼻炎等。还可用于预防晕船、晕车、晕飞机等晕动病。思睡、口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苯海拉明
英文名称:diphenhydramine
CAS号:58-73-1
分子式:C17H21NO
分子量:255.355
精确质量:255.162308
PSA:12.47000
LogP:3.66
安全信息
海关编码:2922199090
药物说明
分类
抗变态反应药物 > 抗组胺药
剂型
1.片剂:25mg,50mg;
2.注射剂:20mg(1mL);
3.乳膏剂:20g。
药理作用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也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发作;
(2)镇静催眠作用:抑制中枢神经活动的机制尚不明确;
(3)镇咳作用:可直接作用于延髓的咳嗽中枢,抑制咳嗽反射。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完全,tmax为2h,维持4~6h,消除半衰期约为4h,蛋白结合率78%~99%。98%与血浆蛋白结合。在肝内进行首过代谢。口服后达体循环前约被代谢50%。分布广泛,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分布于脑组织;大部分肝内转化,以代谢物形式由尿、大便、汗液排出,哺乳妇女也可由乳汁排出一部分。苯海拉明具有药酶诱导作用,加速自身代谢。24h内几乎全部排出。
适应症
1、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其他的皮肤瘙痒症、肛门瘙痒症、外阴瘙痒症、药疹或黄疸时的瘙痒,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
2、急性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 常常在输血前应用抗组织胺药物如苯海拉明等,通常给予苯海拉明40毫克肌注,同时注意献血员的筛选,尽量不采用有过敏史的献血员。避免反复输注同一献血员的血液,以免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如受血者体内存在有抗IgA抗体时,可以输注经过洗涤后的红细胞,这种洗涤方法可以清除供者血中的IgA,以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
3、晕车晕船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手术后呕吐,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
4、用于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
5、镇静,用于催眠和术前给药;
6、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
7、镇咳,作为一种非成瘾性止咳药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但其止咳效应尚未肯定。
禁忌症
1.新生儿、早产儿、早期妊娠妇女、哺乳妇女等忌用。
2.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3.前列腺增生、膀胱颈梗阻、肠梗阻患者禁用。
4.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患者禁用。
5.重症肌无力者禁用。
6.各种皮试前禁用。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每次25~50mg,每天3~4次。1~5岁儿童12.5~25mg,每天3~4次;6~12岁儿童每次25~50mg,每天3次,饭后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每次20mg,每天1~2次,极量1次100mg,每天300mg。也可制成乳膏,外用治疗虫咬、神经性皮炎、外阴瘙痒及多种皮炎类皮肤病等。外用每天2次。
2.肾小球滤过率(GFR)为每分钟10~50mL时,二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到6~9h;每分钟<10mL时,间隔时间应延长到9~12h。
注意事项
1.支气管哮喘病人服苯海拉明后可能使痰液黏稠,不易咳出而加重呼吸困难,应予重视。
2.低血压、高血压、其他心血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患者慎用。
3.早期妊娠妇女、授乳期妇女、新生儿及早产儿 忌用。
4.长期应用本药可能引起溶血或造血功能障碍,尤其不宜长期注射用药。
5.抗组胺药虽属抗变态反应药物,但此类药物本身亦可引起过敏。苯海拉明有引起药物过敏性皮疹的病例,故在用药期间如病人出现皮疹即停药或改用其他抗组胺药物。
6.苯海拉明如与催眠、镇静、安定类药物合用,或同时饮酒可加重中枢抑制作用,应予避免。
7.抗组胺药物常有快速减效反应(tachyphylaxis),或称耐药性反应。如苯海拉明用于习惯性变态反应病患者时,初期疗效往往非常显著,但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效果即逐渐下降。当出现此类耐药性反应时,宜及早改用其他种类的抗组胺药物,以免耐药性发展影响疗效。
8.超剂量服用可引起昏睡、心悸、肌震颤、视力模糊、精神错乱甚至惊厥等中毒反应。应予洗胃、给氧、控制惊厥等措施。
9.老年人用药后容易发生长时间的滞呆或头晕等。
10.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如阑尾炎和有些药源性中毒等。
11.本品可影响神经肌肉接头的传导,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最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共济失调、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等。
2.少见的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力障碍等。有报道在给药后可发生牙关紧闭并伴喉痉挛、过敏性休克、心律失常。过量应用可致急性中毒、精神障碍。
药物过量
本品的毒性主要是使中枢神经系统先抑制后兴奋,最后产生衰竭性抑制,严重程度视用量而定。一旦发现误服或过量服用本品时,应立即送医院急救处理。
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口渴、尿频或排尿困难、血尿,听觉障碍、视力模糊,运动失调,呼吸浅表,心动过速,发热及胸骨下疼痛;严重时可出现惊厥、昏迷、心脏抑制、呼吸麻痹。
解救时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导泻,静脉补液,吸氧和对症治疗。对兴奋期病人,除伴有惊厥外一般不用镇静剂,以免导致中枢抑制。发生惊厥时可给予10%水合氯醛液10~15毫升保留灌肠,或静脉注射硫喷妥钠。出现抑制现象时,忌用中枢兴奋剂,对深度抑制者,特别是影响呼吸时,应酌情给予呼吸兴奋剂,但应密切观察,以防发生惊厥。
药物相互作用
1.与H2组胺受体阻断药(西咪替丁等)联用可增强抗过敏疗效,达到全面阻滞组胺受体的效果。
2.苯海拉明有显著的抗胆碱作用,可拮抗胆碱酯酶抑制剂的缩瞳作用,正常剂量下扩瞳作用不明显,二者无重要的相互作用,但有时应用苯海拉明可影响青光眼的治疗效果。与单胺氧化化酶抑制药同用能增强苯海拉明的抗胆碱作用,使苯海拉明代谢减低,不良反应增加(抑酶作用)。
3.苯海拉明可增强中枢神经抑制药(催眠,镇静,安定类药物)的作用,应避免同时使用。
4.苯海拉明可治疗三氟拉嗪、甲氧氯普氯普胺(灭吐灵)这两种药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
5.与对氨基水杨酸钠同用可降低后者肠道的吸收而降低其血药浓度。
6.苯海拉明有可能掩盖链霉素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等)或其他具有耳毒性的药物(如依他尼酸)的耳毒性。
7.苯海拉明大剂量可降低肝素的抗凝作用。
8.苯海拉明可拮抗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药的作用。
9.苯海拉明可短暂影响巴比妥类药和磺胺醋醋酰醋酰钠的吸收。
10.苯海拉明与酒精同用时,对智力和运动能力的损害大于两者单用。联用后相互影响的程度有很大的个体差异。驾驶人员和危险机器操作者,服用苯海拉明期间应避免饮酒。
11.绿茶可拮抗苯海拉明导致的嗜睡、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
12.苯海拉明与碘化物和苯巴比妥钠有配伍禁忌。
中毒
苯海拉明为乙醇类抗组胺药,能对抗组胺或减轻组胺对血管、胃肠和支气管等平滑肌的作用,镇静作用明显,但不及异丙嗪。适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性疾病,对支气管哮喘的疗效较差。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半衰期4~24h。可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成人常用量25mg,3~4/d。一般摄入常用量的3~5倍后发生中毒;口服致死量为20~40mg/kg。
临床表现
1.偶尔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力障碍等。有喉痉挛报道。大量服用引起心电图QRS增宽、Q-T间期延长、心肌抑制的报告。
2.用常规剂量36~40倍的患者,常出现精神异常、精神性木僵、焦虑等症状;尚有幻觉、瞳孔散大、心动过速。少见复视、呼吸功能不全和癫痫发作。有死于体温过低的报道。
3.出现定向力丧失、激动不安、瞳孔放大、反应迟钝、共济失调。
治疗
苯海拉明中毒的治疗要点为:
1.大量口服者及时洗胃和灌服活性炭。
2.无特效解药,以对症治疗为主。
3.对QRS和Q-T间期改变者,予5%碳酸氢钠静脉滴注可能有效。
专家点评
苯海拉明为乙二胺类抗组胺药。能对抗或减弱组胺对血管、胃肠和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适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性疾病,乳膏外用治虫咬、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等。对荨麻疹效果较好,但中枢抑制和抗胆碱作用较强,引起镇静作用较强,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后不要立即运动,驾驶车辆,以防晕倒,可以灵活给药,晚上或临睡前用药。主要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可缓解症状。由于苯海拉明抑制中枢系统,目前已较少口服,常制成皮肤用制剂,用于局部抗过敏。外用苯海拉明有引起过敏性皮炎的报道。
盐酸苯海拉明片
通用名: 盐酸苯海拉明片
英文名: Diphenhydram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 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盐酸盐
其结构式为:
C17H21NO·HCl 291.82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药理毒理】
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快而完全,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8%,1~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T1/2为4~7小时,本药可透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一次给药后可维持3~6小时。
【适应症】
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 一日2~3次。
【给药说明】
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不良反应】
(1) 常见的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共济失调、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少见的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力障碍等。有报道给药后可发生牙关紧闭并伴喉痉挛。(3)偶可引起皮疹、粒细胞减少,贫血及心率紊乱。
【禁忌症】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注意事项】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短暂影响巴比妥类药和磺胺醋酰钠等的吸收。(2)和对氨基水杨酸钠同用可降低后者血药浓度。(3)可增强中枢神经抑制药的作用。
【药物过量】
过量可能引起精神错乱、抽搐、震颤、呼吸困难、低血压。婴儿与儿童用药过量可致激动、幻觉、抽搐,甚至死亡。如服用中毒量,可用生理盐水洗胃和导泻。抽搐时可静注地西泮控制。低血压者可使用血管收缩药对症治疗,其他包括给氧和静脉输液及支持治疗。
【规格】
25mg
【贮藏】
密封保存。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