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公安局是位于襄城县的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由襄城县政府、上级公安厅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指导、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提出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和许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四)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五)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实施侦查工作,依法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政治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治安事件。
(六)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并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公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项工作。
(十一)研究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十三)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负责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香烟走私、贩私和县政府部署的其他打假任务。
(十七)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八)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九)负责县公安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
(二十)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许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
职责:政治部是县公安局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建工作,以及警衔日常管理和民警教育、训练;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工作;按照现役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消防部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和警察协会工作等。
(二)警令部
职责:警令部是县公安局综合、协调、指导全县公安业务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研究突发案件、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制定工作预案;协助局领导调度警力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暴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事件,承担抢险救灾、设卡堵截、协查通缉、“110”报警工作的指挥调度、信息传递、通信联络任务;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公安系统统计、机要、保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境内处警务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三)监督部
职责:监督部是县公安局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执纪、信访、审计工作的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负责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审核、审批、把关各类需要办理的案件;负责承办复议、应诉案件;负责研究掌握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动向,指导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负责全局各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各单位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交办的任务。
(四)警务保障部
职责:警务保障部是县公安局后勤装备、财务经费管理和公安信息科技通信管理的综合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全县公安装备财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被装的计划管理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负责公安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警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安科技强警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承担全县公安科技成果推广、科技人才培训及公安信息化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安无线电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畅通,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
直属单位
(一)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大队
职责: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负责实施《国家安全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对海外、境外特务、间谍案件的侦查、控制和敌特线索的查证;直接参与敌特机关对我县渗透破坏活动的侦查、控制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收集情报资料,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专项工作;掌握全县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防范、处置等工作;组织、指挥重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动向;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反恐怖工作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和依法打击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治安和出入境管理大队
职责: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组织实施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研究制定治安规章,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和社区警务工作,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指导、监督并组织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对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民用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和建设;负责侦办各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案件;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来襄警卫对象、在襄召开的国家(省、市)重要会议和县内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
(三)犯罪侦查大队
职责: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毒品违法犯罪、经济犯罪活动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毒品违法犯罪、经济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跨区域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指挥并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重大经济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直接参与查处涉税、金融犯罪等经济案件工作;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县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重特大案件的物证检验、鉴定及复核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科学依据;负责指导、参与全局重大、疑难案件的现场勘验,解决相关专业问题;开展刑事科学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报告刑事科学技术信息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并履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指导全县治安、刑事动态分析、研判工作以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的收集、建档、跨区域协作平台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控建议、打击线索,提供研判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各类社会信息的查询等工作。
(四)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大队
职责:指导并组织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收集全县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负责对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和行动技术支援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队
职责:指导并依法查处道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验收;负责全县交警系统器材装备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督查交通管理和基础建设;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汽车类机动车、摩托车类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负责城区及乡镇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修保养及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负责交通管理科技的应用与研究;负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道路安全警卫。
(六)监所管理大队
职责:负责拟定监所管理有关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七)特殊警务大队
职责:依据《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进行综合执法。负责县区主要干道的巡逻工作;参与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和暴力性案件;负责全县暴乱、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哄抢国家物资、群众性械斗、劫持人质重特大暴力性刑事案件,以及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重大庆典活动等意外事件的先期处置,担负其他防暴机动任务;负责流动卡口车全天24小时值班任务,先期处置突发性事件、暴力事件、灾害事故、群众上访及对暴力犯罪分子的追捕、堵截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党委书记 朱保刚: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优政,圆满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任务。
局长:刘俊业
党委副书记、政委栗红军: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主抓全县公安队伍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分管警务保障部、通讯科,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张锋:分管办公室、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扶贫工作,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联系电话。
林晓民:分管监管大队、经侦大队、武警中队、库庄中心派出所、双庙派出所、颍阳派出所、颍回派出所,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王胜利:分管法制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茨沟中心派出所、范湖派出所、姜庄派出所、麦岭派出所,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余泽明:分管治安大队、特殊警务大队、城关中心派出所、十里铺派出所、王洛派出所、汾陈派出所、水利派出所,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方进峰:分管国保大队、反恐怖大队、出入境管理科、紫云中心派出所、山头店派出所、湛北派出所、丁营派出所,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任怀修:分管纪工委、督察大队、信访科,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袁铁营:分管政治部、老干部科、宣传科、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大队、严打办,抓好分管部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