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共襄城县委、襄城县人民政府印发<襄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15〕2号),设立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2、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管理的职责;
2、加强教育督导的职责;
3、加强全县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4、加强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5、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6、加强对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措施;参与拟定
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制定和下达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工作。
(九)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信息化建设和
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负责对外汉语交流与推广工作;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五)指导全县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县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全县体育运动事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有关规定,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印信、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拟定党委有关落实贯彻上级党委的政策、规章政策及工作意见;负责局直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规划并指导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档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管理全县教育
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和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基建投资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编制下达全县教育基建项目计划;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基建项目手续办理及工程实施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
(四)资金管理股
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县直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监督编制县直学校和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监管国有资产;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县直学校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指导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材、教辅选订工作;负责指导初高中升学录取、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工作;负责指导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置;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以及普通话推广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负责对外汉语国际交流与推广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牵头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职业院校(中职)专业体系衔接工作;组织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七)师资培训股
制定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研和社团活动;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常规体检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学校安全股
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工作;配合相关股室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审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十)法制股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协调工作职责;负责教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规划;指导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校及周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受理教育体育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有关信访案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承担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及教育目标的实现;建立督学责任区,聘任督学,主要对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对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巩固提高的检查和督查;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负责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申办事宜。
(十三)体育综合股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县优秀运动队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负责县运动会和县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参与省、市内体育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由县承办的重大体育比赛;组织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成果推广;拟订全县体育工作有关规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协调服务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负责全县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现任领导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张会涛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宋现民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军合、田党召、李松召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王松杰、刘东洋、宋晓鹏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事件
2022年2月17日,网传“河南一位老爷爷当年考上清华大学被顶替”。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查,经核查,照片中的老人名叫何二生,男,72岁,系襄城县十里铺镇四里营村人,农民,小学文化程度。何二生本人从未上过高中,也没有参加过高考,不存在考上清华大学被顶替的问题。网传信息与事实不符,为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