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位于杭州市西南部,地处文教区,是浙江省政府机关所在地。面积316平方公里,人口62万。西湖区是浙江省首批教育强区、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区、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验区和浙江省新课程改革实验区。辖区内有各级各类幼儿园61所,小学20所,中学18所,成教学院3所,特殊教育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和青少年宫各1所。全区有在校中小学学生(在园幼儿)7.7万余人,在职教师6300人。
事业概况
几年来,全区以优质均衡发展和“让每一个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为目标,以“整体观念、主体思想、求真务实、主动发展”为教育发展纲领,培育和经营教育品牌,大力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和城乡互助体建设,基本实现了辖区内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到2008年,全区两周岁儿童入学率达到85.6%,三周岁入园率达到100%,并逐步向低龄化和幼托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高中教育普及率达到99.6%以上。学校建设日新月异。“十五”期间,全区共投入资金3.97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共撤并中小学50余所,新建学校14所,幼儿园8所。到2008年,有31所学校通过了省标准化学校的验收,达标通过率为96.8%。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的奖配制度,普及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打破教师的单位所有制格局,积极推进教师的全员聘任和评聘分离工作,激发教师的生命活力;优化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动态管理制度,有“杭州市一、二、三层次学科带头人”425人,建立起20个“特级教师工作室”和150个“首席教师工作室”,组建一个由1000人组成的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人才库,启动“骨干教师培养‘3211’工程”,提升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提高学历分别达到了89.7%、94.1%、94.8%。
积极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率先成立浙江省首家公办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全区有教育集团7个,中小学教育联盟1个,连锁办学的学校达16所。有省级
示范性幼儿园14所,市甲级幼儿园27所,市等级幼儿园82所(包括分园和教学点),等级幼儿园在园人数覆盖率为96.9%,0-5岁儿童看护人受训率95.15%。全区7个乡镇均为省市教育强乡镇,原13所乡镇中小学有12所成为浙江省或杭州市示范性学校,其中有9所学校成为浙江省示范中小学;城区有一批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军小学、求是教育集团,翠苑中学、十三中教育集团、十五中教育集团等名校。有浙江省重点普高和职高各一所。全区基本形成了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及特殊教育等比较完整的、具有西湖特色的优质教育体系。
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做好重要事项的督查。
2、审核、修改、印发教育局上报下发的文件和起草全局性文字材料。
3、负责文件(报告、请示)收发、文印、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学校档案建设工作。
5、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食堂、财产配备与保管、车辆(含教师专车)使用与维护等行政事务工作。
6、负责重要会议或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7、负责信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教育提案、议案处理工作。
8、负责教育通讯站的日常工作。做好通讯报道,编辑、印发《西湖教育》报、专题简报,组织学校党政报刊征订工作,编制全区教育系统通讯录。
9、负责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钱志清(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计划、财务、审计等工作。联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陈际庆(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群、组织、宣传、统战、计划生育、关工委、老干部、各类学会、德育、外事、精神文明建设、信访、保密、依法治校等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组织人事科、团工委、教育工会。
杨国荣(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监察室。
马冬娟(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各类培训机构、民办教育、语言文字等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成教科(民办教育办公室)、幼教办。
周德生(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教育、教育教学研究、校园场地开放、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教育科、
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
潘力强(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基本建设、学校维修、机关行政后勤、教育技术及装备、国有资产运营及管理、教育督导、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基建财务科、督导科。
郑树叶(局副处级组织员、组织人事科科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人事、教师教育、名师工作室等工作,协助陈际庆同志做好党建工作,并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财务科主要职能
1、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并监督使用。
2、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及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和收费工作。负责定期对基层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
3、负责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校园绿化等基建工作。
4、负责学校校舍、设施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舍、土地、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装备的配置和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基建、财务的统计工作。
8、负责宏观管理本系统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9、负责管理、指导机关和基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子女统筹医疗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人事科主要职能
1、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的纪检、宣传、统战和关工委工作。
4、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录用、调配、退休(辞职、辞退)、考核、奖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教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民事调解及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普法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骨干教师的培训。
7、负责教育工会和教师奖励基金会的工作。
8、负责老干部、离退休职工和妇女的工作。
9、负责辖区内(按权限)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聘任(用)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教育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宏观调控本区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2、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乡(镇)实施义务教育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3、管理本区教职工队伍,核定教职工编制,负责管理本系统教职工的人事、职称评定工作。
4、负责区管学校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街道社区学校正、副校长(园长)的考核、任免工作。
5、管理全区
教育事业费和学校基本建设,协助开展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企业工作。
6、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主要职能
1、负责义务教育、特教、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招生、分配、考试、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4、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法制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活动。组织实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先进年级组评比工作。
5、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劳动、读书等教育,定期组织科技节、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
6、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学生活动安全、活动器材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7、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置的规划及指导工作。
8、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教科(督导科、民办教育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指导社区学院、成教学院及乡镇(街道)成教机构和专修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
3、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课程设置、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
4、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许可与备案,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审查备案和年度检查与统计工作;组织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办学工作开展评估。
5、负责教育系统的政策与法规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7、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8、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专项督导。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8日,拟推荐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