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下设二级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教育教研室,经30余年的发展,于1982年成立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系,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6年教育系易名为教育科学学院,2003年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

学院概况
教育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教育教研室,经过30余年的发展,于1982年成立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系,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996年教育系易名为教育科学学院,2003年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学院现设有教育学系、学前教育系、特殊教育系和公共教育学教研室;另设有教育部基础课程研究辽宁师范大学中心,教育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道德教育研究中心(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创新团队),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特殊教育与康复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女性研究中心,多媒体案例教学实验中心等研究机构;还设有教育情报中心和东北特殊教育资讯中心,《教育科学》杂志社等机构。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在辽宁省均列入一批本科B段录取。教育学专业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性本科教育专业,其教师团体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学原理为辽宁省重点学科和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为学校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1.教育学专业(师范类)(040101)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历史积淀雄厚,1982年成立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86年招收硕士生,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生,2011年获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在全国学科排名中进入前20名,是国内道德教育、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重要的研究和全层次高端人才培养基地。
17名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16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有7人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本队伍学历高,职称高,科研实力雄厚,年富力强,学缘结构合理,学科方向结构合理;先后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60余项,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30多篇;专业带头人傅维利教授是全国模范教师、省市两级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本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示范性专业,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辽宁师范大学中心、省特色学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创新团队、省精品课程,是辽宁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唯一的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教育理论素养,能在中、小学师资培训机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学与科研、人力资源评估与培训、教育行政与管理、教育咨询与指导、教育新闻传播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能够应用于解读真实教育问题;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国际国内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的教育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知识迁移能力。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五、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管理学等。
六、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最低修满158学分。
八、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九、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2.集中实践环节学分统计
十、教学计划表
1.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34学分;综合素质课程最低修满6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专业教育课程最低修满8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28学分;专业主干课程27学分;专业发展必修课程6学分;选修课程最低选修24学分。
3.教师教育课程平台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修满24学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课程7学分;教师职业发展必修课程5学分,选修课程最低选修4学分;教育实践8学分。
4.综合能力训练平台
综合能力训练平台9学分。其中,创新创业指导与训练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2.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040106)
一、专业简介
学前教育专业从198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2011年开始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二年制)和学前教育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二年制)。
学前教育专业为辽宁省的幼儿教育界及相关行业输送了大批合格的人才,这些毕业生多已成为骨干力量,活跃在辽宁省学前教育各领域,包括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研机构、中高等师范院校、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与幼儿教育相关的单位。还有一些毕业生直接到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幼儿教育界工作,也受到了普遍的好评。
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均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教师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教学和科研成果奖。经过不断努力和探索,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已成为省级重点示范专业,也是我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之一。
学前教育专业已经形成了自身较为鲜明的专业特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儿童心理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作为省属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承担着为辽宁省学前教育服务的任务。本专业得到了辽宁省幼儿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在全国学前教育领域也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学前教育实践经验,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前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设计具体教育方案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和学前教育实践的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7.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从事幼教工作的职业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五、核心课程
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教育管理、学前课程论、学前游戏论、行为塑造与矫正、学前比较教育、学前教育科研方法、低幼儿童文学与幼儿园语言教育、幼儿园健康教育、幼儿园科学教育、幼儿园音乐教育、幼儿园美术教育、幼儿园社会教育等。
六、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最低修满155学分。
八、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九、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2.集中实践环节学分统计
十、教学计划表
1.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34学分;综合素质课程最低修满6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专业教育课程最低修满82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28学分;专业主干课程24学分;专业发展课程最低选修3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必须选足5学分)。
3.教师教育课程平台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修满24学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课程7学分;教师职业发展必修课程5学分,选修课程最低选修4学分;教育实践8学分。
4.综合能力训练平台
综合能力训练平台9学分。其中,创新创业指导与训练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3.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类)(040108)
一、专业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1994年成立,199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现已经培养出一大批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特殊教育机构教师、特殊教育科研人员、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依托特殊教育专业的“特殊需要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基地”被批准为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首批重点研究基地。以特殊教育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为原型的电影《不能没有你》在北京大学生电影节获奖。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均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形成了梯队合理、能够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的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教学团队是校优秀教学团队,多名教师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重视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和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几百篇,并有多篇论文和著作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多项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联合会和其它社会工作组织,多项研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辽宁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好,社会声誉高,教学、科研、社会影响、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国同类高等学校中名列前茅。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能在特殊教育及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社会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诊断和评估各类特殊儿童的基本方法;
3.具有进行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教学、融合教育教学、个别化教育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特殊教育政策和法规;
5.掌握特殊教育的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能力。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五、核心课程
人体解剖生理学、特殊教育导论、视觉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听觉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智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教育诊断与评估、行为矫正、特殊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康复等。
六、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最低修满155学分。
八、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九、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2.集中实践环节学分统计
十、教学计划表
1.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34学分;综合素质课程最低修满6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专业教育课程最低修满82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28学分;专业主干课程28学分;专业发展必修课程5学分,选修课程最低选修21学分。
3.教师教育课程平台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修满24学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课程7学分;教师职业发展必修课程5学分,选修课程最低选修4学分;教育实践8学分。
4.综合能力训练平台
综合能力训练平台9学分。其中,创新创业指导与训练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师资人才
学院现有教工34人,专业教师27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1人,讲师3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6人;85%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3人;学院现有在籍本科生384人;博士研究生35人,硕士研究生269人。
学院成果
全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60余部,在《求是》、《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全院教师主持国家及教育部科研项目30余项,辽宁省科研项目50余项,参与各类研究项目60余项。学术研究实力强劲。
学院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均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使学院的整体发展水平居于全国省属师范大学同类院系的前列。首先在辽宁师范大学实现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工作站零的突破;首先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先获批教育部首批100名国家级教学团队;首先获批全国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首先在特殊教育专业招收残疾人大学生,并以电影《不能没有你》和电视片《联合舰队》为载体将辽宁师范大学的声誉远播全国。《中国教育报》以《一个地方高校院系的发展之路》和《教育教学结合、课堂实践互动》为题肯定了学院的办学成就。
“用文明的圣火,点燃年轻的梦想,以百倍的努力,创造未来的辉煌”的院训,代表了学院师生的崇高追求和向更高目标奋进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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