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鲁花赤,由成吉思汗设立,广泛通行于大蒙古国和元朝。一作“达噜噶齐”,是蒙古语,原意为“掌印者”,是大蒙古国历史上一种职官称谓。成吉思汗在各城设置“达鲁花赤”,也就是督官。达鲁花赤是代表成吉思汗的军政、民政和司法官员,以《大札撒》为根本,结合当地的同时惯例行使统治权。
简介
大
蒙古汗国和大元朝的
官名,为所在的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蒙古语daruqai(镇守者)的音译,
相当于
突厥语的巴思哈(basqaq)和现代的书记,波斯语中则译为“沙黑纳”(shahna)。蒙古贵族征服许多其他民族和国家, 鉴于单独进行统治不便,于是委付当地统治阶级人物治理,派出达鲁花赤
监临,位于当地官员之上,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以保障大蒙古汗国大汗和贵族的统治。
早在
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帝国就设有这一官职。征金朝战争中,成吉思汗曾任命西域人
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以南都达鲁花赤。
蒙古西征,占领欧亚大片土地,在重要地区和城镇,都设置达鲁花赤。
花剌子模都城撒麻耳干,曾由契丹人
耶律阿海任达鲁花赤。1257年,
蒙哥汗派剌真驸马之子乞赴
斡罗思任达鲁花赤,籍户口,收赋税,签发兵丁,权力极大。
入元朝以后,
中书省和
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路、府、州、县和
录事司。路、府、州、县和录事司等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置达鲁花赤,虽然品秩与路
总管、
府州县
令尹相同,但实权大于这些官员。设在南方
少数民族地区的
长官司,也设达鲁花赤。兼管军民的
安抚司,大都设有此职。各投下分邑的达鲁花赤则由各该诸王驸马委派自己的陪臣充任。如路设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是为长官;有同知、
治中、
判官、推官,是为正官;还有总领六曹、职掌案牍的
首领官(经历、知事、
照磨)。府设有达鲁花赤、知府或
府尹,同知、判官、推官,知事等官职。有的府隶属于诸路,有的
直隶于
行省;有的统领州县,有的则不统州县。州有达鲁花赤、州尹或知州,以及同知、判官等官。有些州直隶于路或行省,有的州不统县。县有达鲁花赤、
县尹录事司(大都、上都设
警巡院),管理市镇居民。司内置达鲁花赤、录事、录判等官员。
历史来源
蒙古和元朝的官名,为所在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蒙古语daruqai(镇守者)的音译,相当于
突厥语的巴思哈(basqaq)。蒙古贵族征服许多其他民族和国家,无力单独进行统治,便委付当地统治阶级人物治理,派出达鲁花赤
监临,位于当地官员之上,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以保障蒙古大汗和贵族的统治。
早在
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就设有这一官职。征金战争中,成吉思汗曾任命西域人
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以南达鲁花赤。
蒙古军和蒙古
探马赤军一般不设达鲁花赤。其他各族军队除特殊情况外,都在
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设达鲁花赤以监军务,品秩与元帅、万户、千户相同。
元朝皇室、各
斡耳朵和诸王驸马拥有
编户齐民之外的私属人户──打捕鹰房诸色人匠等
怯怜口,各设总管府或提举司管理。这些府、司照例都设有达鲁花赤。与重要财政收入有关的官衙,如规运所、运粮提举司、茶园提举司、栽种提举司以及各种
宝钞库,皆设此职。设达鲁花赤的还有
御药院、行御药局、
回回药物院、监造金玉宝贝官、
御衣局、
尚衣局、掌管大寺院财务的各总管府、
营缮司、提举等司。
元代达鲁花赤品秩最高曾达
正二品(大都、
上都达鲁花赤,后降为
正三品)。品秩最低的是路府治所的
录事司达鲁花赤,
正八品。在重要地方和军队还设有副达鲁花赤。
色目人充任。此职的设置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性质。
书籍记载
元代最特殊的是在路、
府州、县三级都是除原来长官之外,还设置一名达鲁花赤。达鲁花赤是蒙语,其本义是镇守者、制裁者、掌印者。有如现代之中央特派员,负责监督各级的地方官,而且规可以定只能有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的(其他地方官由汉人、南人担任),事实上,达鲁花赤主要是由蒙古人担任的,往往是各地的真正掌权者。达鲁花赤制度是蒙古族对全国实行民族压迫的重要形式之一。
《图说天下》则说忽必烈即位后,建立了国家机构和
职官制度。另设
大宗正府,仍置达鲁花赤(
断事官),但渐渐只管理蒙古公事。
台湾学者陈致平编写的
《中华通史》提到蒙古初起,在成吉思汗时,还是游牧部落地组织,官制淳朴简单,中央大员不过是可汗左右几个亲信的
贵臣而已,有“断事官’名”扎鲁忽赤“为最高执法官,掌
刑政之大权。
尚銊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放在民族压迫目下,说元朝统治者的民族压迫表现为奴役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各级地方政权均设置达鲁花赤总揽一切,由蒙古人(亦有色目人 )为之。
古籍探讨
青海循化地区是中国撒拉族主要聚居地,元朝时称
积石州。《
循化志》卷五记载
撒拉族土司“始祖韩宝,旧名神宝,系前元达鲁花赤。”
①这里“前元”是指元朝,而“达鲁花赤”是何官职、职位多高?《
元史·百官志》卷八十七记载:“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②积石州即今青海循化地区,这里的“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又是何官职,职位多高?我们首先从积石州在元朝的隶属探讨问题。
从蒙古史和元史史料来看,青海、甘肃的藏族聚居区被称作脱思麻或
朵思麻。成吉思汗灭西夏时(1227),就攻取了朵思麻地区的西宁、积石等州。《元史·太祖本纪》记载:“(太祖)二十二年(1227)丁亥春,帝留兵攻西夏王城,自率师渡河,攻
积石州。”
③元世祖初年(1260),设立
吐蕃等处宣慰司
都元帅府,又称朵思麻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河州(今甘肃临夏),归
宣政院统辖。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有朵思麻路军民万户府、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礼店文州蒙古
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松潘、宕、叠、威、
茂州等处军民
安抚司(后改
宣抚司)等官衙。其辖境包括今青海
黄河以南、
黄河源以东的藏族地区及
甘南藏族自治州西部、四川阿坝州的北部地区。
④积石州隶属系统按元制定格如下:
宣 脱思麻路
院 都 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
宣政院是元朝政府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并统辖吐蕃地区的
中央机构,于至元元年(1264)设立,统领吐蕃各
宣慰司军民财粮,责任重大,官职
从一品。宣政院官员为元朝四个独立的任官系统之一,
宣慰使司都元帅至万户等各级官员多以当地僧俗首领担任,由帝师或宣政院荐举,朝廷授职,达鲁花赤由宣政院选僧俗首领担任。
“达鲁花赤”是蒙古和元朝官名,蒙古语darugaci镇守者的音译,为所在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蒙古贵族征服许多其它民族和国家后无力单独进行统治,便委托当地统治阶级人物治理,派出达鲁花赤监治,职位高于当地官员,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用来保障蒙古大汗和贵族的统治。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就有这一官职,《元史·太祖本纪》云:“遂定西域诸城,置达鲁花赤于各城监治之。”
⑤诸王分地最初由大汗管辖,通过特任的地方长官达鲁花赤实行统治,诸王只从这些土地享用岁收,而自己却无权征收赋税,他们也只能获得大汗设置的达鲁花赤直接处理收入的一部分。达鲁花赤管理户籍,收支赋税,签发兵丁,权力极大。元朝建立以后,路、府、州、县和隶事司等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置达鲁花赤,虽然职位与路总管、
府州县令尹相同,但实权大于这些官员。在蒙古军和蒙古
探马赤军一般不设达鲁花赤,其他各族军队除特殊情况外,都在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设达鲁花赤,以监军务,职位与元帅、万户、千户相同。元代达鲁花赤职位最高达
正二品(大都、上都达鲁花赤,后降为
正三品),职位最低的是路府治所的隶事司达鲁花赤,
正八品。在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和许多管军机构中达鲁花赤一职一般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以此保障蒙古贵族对全国行政、军事系统实行严密监控和最后裁决的权力。
宣政院由于职能的特殊性,用人自成系统,朝廷授职。
吐蕃等处
宣慰司都元帅府根据《元史·百官志》卷八十七记载: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
从二品,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在
朵思麻路、河州路及其边缘地区,元政府设立的军政机构有;
洮州元帅府,秩
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⑥因洮州、十八族、积石州
元帅府都是同一品秩军政机构,由此史料可知积石州元帅府秩从三品。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系指
撒拉族首领所受封吐蕃等处宣慰使司
都元帅府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从三品之职。由于元朝政府在
吐蕃地区派驻
镇戍军,有的驻军元帅府等机构兼管吐蕃军民,集军政大权为一体,《元史纪事本未》卷十八记载:“帅臣以下,亦僧俗并用,军民尽属管理o”
⑦积石州元帅府就属此例,兼管积石州军民。而有的文章论著把《元史·百官志》卷八十七所载“撒刺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⑧与撒拉族始祖在元朝受封“达鲁花赤”一职相提并论,这是不正确的。《元史》所言“撒刺田地里管民官一员”是指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
宣慰司都元帅府所辖官员,
撒拉族始祖首领受封
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职相去甚远,史料引用牵强附会。
举例:
朝鲜太祖李成桂的曾祖父是
李行里(后追尊为
朝鲜翼祖)、祖父李椿(后追尊为
朝鲜度祖,蒙古名孛颜帖木儿)、花、父
李子春(后追尊为
朝鲜桓祖,蒙古名吾鲁思不花),世袭元朝斡东千户所千户兼
达鲁花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