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港,指新中国成立后,内地居民非法越境进入香港的行为,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基本结束。据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1954年到1980年,官方明文记载的“逃港”事件就有56.5万多人次。
过程
宝安(今深圳)毗邻香港,位于边防前哨,自从香港当局实行出入口管制和颁布出入口通行证的法令,以及采取无理的“出入平衡限制”以后,造成人民群众偷渡香港已经逐步从边沿到内地,从大人到小孩,从暗中到公开组织,从个别到集体,日渐增长,已经成为宝安县越来越突出的问题。1957年至1964年2月,宝安县外流偷渡人口共5.5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1%。1957年1月至4月底止,共计发生偷渡总数652人。同时,不仅群众偷渡,而且团员、社干、机关干部等的偷渡数量也比以前增加。
1956年9月,港英当局严格了入境限制,内地一些人得不到出境批准,便采取偷渡方式外流出境,偷渡人数开始上升,并引发了建国后第一次大规模偷渡外流事件。从1957年6月底起,东莞县每天均有大批群众偷渡去香港,以后又迅速蔓延至惠阳、宝安等县。从宝安县以东至沙头角一带,平均每天有500余人,多则上千人集结在深圳一带。最为严重的是1957年7月份,深圳边境每天都集结了数千人准备偷渡。甚至发生部分外逃人员强行冲击深圳文锦渡关卡事件。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外逃,派出工作组到发生混乱或可能发生混乱的地区进行反复的宣传教育,稳定群众情绪;在交通要道设卡堵截;对物品短缺的几个边境县设法增加物资供应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这些措施后,偷渡外流逐渐平缓下来,至9月底事件基本平息。据统计,几个月内偷渡外流人数达2万余人。
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偷渡外流人数又开始增多。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经济处于困难时期;二是受“英女王诞辰,香港大赦三天”谣言的影响,偷渡香港人数急剧增加,并引发第二次大规模偷渡外流事件。外流风潮从惠阳、东莞、宝安、海丰等4个县,蔓延到广州、江门、潮汕、肇庆等区的部分县(市)。
解密的宝安县委《关于制止群众流港工作的情况汇报》等文件显示,1962年4月26日开始,在
宝安县由东至西百余里长的公路上,外流群众成群结队,扶老携幼,如“大军南下”,“来势汹汹,简直有点招架不住” ,宝安县委第一书记李富林后来曾回忆道。除了人数众多外,有些逃港者还有组织、有指挥,每人均持有一条4尺多长的木棒,扬言说:“在冲到边界时,不论谁要阻挠我们,我们不得退步,要用棍与他们搏斗继续冲过去,甚至开枪也不要后退掉队,谁掉队就要用棍打谁。”也有逃港分子以手拉手、肩并肩的示威之态,强迫民警开闸。
1962年4月底至5月中旬,每天都有数百人从边境偷渡去香港。5月中旬以后每天外流人数增至上千人。最高峰的5月15日达4977人。集结在宝安、深圳一带伺机进入香港的每天都有四五千人,最多的一天达8000多人。广州火车站还发生了大批外流群众冲击火车站事件(即
东站事件)。事件发生后,中央迅速作出指示,广东省作了紧急部署,动员党、政、军、警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坚决采取措施,制止外流。一是加强边境地区边防部队、武警、民兵的力量,在广深铁路沿线和通往宝安边境的公路上设卡,武装堵截,强制收容遣返回乡,并控制通往边境的车船票;二是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规劝说服工作,并大力抓好生活安排,拨出专门粮款,救济受灾边民,组织生产自救,迅速稳定群众情绪;三是打击造谣煽动分子,公开宣判一批犯罪分子,同时正确对待外流回来的群众。5月22日后,偷渡外流人数明显减少,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在“五月大逃亡”中,约3万名偷渡者逃到香港后聚集在一座小山。港英政府调集数千军警进行拉网式搜捕。与此同时,约10万香港同胞带着食品和饮用水来到这座山上,帮助近两万偷渡者成功潜入市区,并为他们提供栖身之所。其实许多香港警察也不忍心抓捕这些人,一些警察甚至同逃港者拥抱在一起流泪。最后约有1万名偷渡者被捕,港英政府决定将其遣返。在遣返前一晚,香港娱乐场所近半停业,关心此次事件的香港市民暗地筹备营救计划。遣返行动开始后,一辆接一辆大蓬车载着偷渡者缓缓向北行驶。行至罗湖桥时,突然有数千名
香港人冲出来,他们中的许多人横卧在桥上,阻挡车辆行进。有人大声呼喊:“快跳车啊!”偷渡者乘势跳车逃跑,后被香港同胞分批转移,这次行动又使数千人留在香港。据统计,参与这次偷渡外流的约有11万余人,其中6万余人越境到了香港。从4月27日至6月24日,港英当局遣返4万人次,留在香港的约有2万余人。
1963年1月,广东边防一线出现偷渡外流苗头,宝安收容站当月收容偷渡外流人员1700多人。广东省委于2月初及时召开了有关边防县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边防会议,研究采取了多方面有效措施,如严格边防管理,实行凭证明购买到边防地区的车船票,加强检查、收容工作及偷渡预谋案件侦破工作等,遏制了外流势头。1964年2月26日,省公安厅和民警总队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边防检查站提高警惕,既验证又验人,堵塞漏洞。1965年,边防部门在沿海县(市)加强船只管理,严格证件审批及口岸检查;边境地区加强了堵截力量。如中山县强化边防口子,在原有边防哨位的基础上,新增设了临时卡哨26个、112人。至70年代初,全省未发生大规模群众偷渡外流事件。
1963年4月,省委对边沿地区采取了“适当照顾”政策,偷渡外逃有所收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后,反“香港风”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宣传教育活动。1965年,开展“四清”运动时,展开两个社会制度对比教育,让偷渡出港后因生活无着回来定居的人员现身说法,又组织农民回顾解放前后变化,典型剖析对比本地农民与偷渡出港人员的收支、生活状况,广泛宣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资本主义制度腐朽,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列举的事实农民信服,收到了明显效果,群众性偷渡暂时得到解决。
1966年,林彪提出,“我们的边防是搞政治边防”。反偷渡外逃贯穿建设“政治边防”始终。即便是在1967年反英抗暴斗争高潮阶段,仍然发生了一些偷渡外逃事件。比如,1967年9月份的前半月,宝安县军管会收留外逃人员209人。1968年第一季度,从宝安县边境偷渡去香港人员有所增加,宝安县逃出151人,另收容外地人员1508人,哨兵在边境开枪击毙4名偷渡犯。
1968年,广州军区司令员兼广东省革委会主任黄永胜在宝安县深圳镇主持召开了中南五省政治边防现场会议。1968年7月30日,广东省革委会、广东省军区发出关于加强边防管理、制止偷渡外逃的指示,要求“加强政治边防的建设,建立与健全边防地区的各种行政管理制度。”“加强边防警戒,落实军民联防措施,并应对边卡哨的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加强口岸检查,划分船只停泊区域,建立来往边防的船只和人员的检查制度,加强户口管理,对出海生产人员要严格审查,严禁五类分子和偷渡危险分子出海。”对于偷渡外逃的一般群众,原则上仍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采取学习班或集训形式进行教育。
在“文化大革命”处于高潮阶段的1969年1月到1970年2月,广东省共行动外逃万余人,其中逃出2000余人,偷渡人员大多是“五类分子”、运动中重点审查对象、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以及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有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机关干部。上山下乡知青偷渡外逃情况很突出,像宝安县1969年收容偷渡外逃的2841人中,知青就占32%。
1971年开始,省内偷渡外流呈现上升趋势。1973年1-5月,集团性偷船、劫船偷渡外逃的人数比上年同期上升96%,偷渡和逃出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1倍和1.5倍。偷渡外流的绝大多数是一般群众和青壮年。12月6日,省公安局恢复沿海海面巡逻。巡逻的范围东至汕头地区,西至海南岛,重点集中于惠东县至台山县一带海面。1974年9月,全省召开边防工作座谈会,着重研究解决偷渡外流问题,提出制止偷渡外流的措施。此后几年,偷渡外流有所缓和。1978年,省内偷渡外流人数又一次急剧上升,共发生偷渡外流4.8万余人次,多数发生在宝安、惠阳、惠东等重点县。对此,广东省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整顿边防治安、制止偷渡外逃的统一行动。全年共截获偷渡外逃人员6万余人。
1979年,内地部分群众误认为对外开放可以自由往来香港,致使深圳边防地区发生了第三次大规模偷渡外流事件。同年5月5日,2万多群众集结在深圳街头和文锦渡口岸。边防一线多次发生外流人员冲击边防,强行外流的事件。此次大外流持续了2年时间,全省偷渡外流达49.3万余人次,其中流出12.9万余人。外流最严重的惠阳地区,仅1979年就达18.9万余人次。为了堵截偷渡者冲关,港英当局差不多动用了香港警力的整个家底,还出动7架直升机,2艘军舰,军警4000人,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海陆空立体巡逻。
此次外逃的不仅是普通百姓。深圳自1978年以来,有119名干部和193名干部子女,经申请批准,以“合法”身份去了香港,全市干部逃港有557人,逃出183人。市直机关有4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生子女外逃问题,共逃出56人。造成了“有权的批出去,有钱的买出去,没权没钱的逃出去”的局面。迅猛的外逃风潮还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拉尸行”。鼎盛时,深圳活跃着200多个“拉尸佬”。蛇口海上派出所规定,“拉尸佬”每埋好一具被淹死的偷渡客尸体,可以凭证明到蛇口公社领取劳务费15元,如尸体已经腐烂,甚为难闻,掩埋困难,就加至20元。这个数目相当于一个村民10天的收入。大批群众偷渡外逃,给收容遣送工作也带来很大的困难。1979年上半年,深圳、东莞等地收容人员跳车跑掉了1万多人,摔死摔伤200多人(其中死亡40人)。押送人员从安全考虑,曾采用手铐和绳索捆绑的办法,造成不好的影响。香港方面1月至6月初,遣送3.3万多偷渡者,为过去4年多来遣送人数的3倍。
1981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公安边防部门贯彻从严管理的方针,加强海上、陆地的巡逻堵截。各地配合整顿治安,加强了对户口、船只、证件的管理,全省没有发生大规模偷渡外流事件,偷渡人数明显减少。但也出现一些人借前往沙头角旅游之机徒步越过中英街偷渡,及境外组织偷渡集团偷运内地儿童出境的新情况。不少安置在广东和邻省的越南难民乘船偷渡外流,也给边防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由于1980年以前建立的反偷渡外流机构逐渐被取消,加上沿海地区船只管理跟不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设卡堵截、严密管理等反偷渡外流措施在一些地区不够落实,致使偷渡外流人员有机可乘。1987年6月20日,惠阳、惠东和惠州三县(市)5万多名群众,误信“香港新总督上任,边境开放三天,来者可领取身份证”等谣传,涌向深圳沙湾地区,企图外流香港。驻深圳1万多名边防官兵紧急动员,劝退、堵截、巡逻、警戒、遣送外流人员。同时,派员深入惠阳地区各边防县、镇,做好宣传辟谣工作,使这次事件迅速得以平息。据统计边防部门共劝回外流群众2.8万多名,截获企图越境者4000多名。
打击
中央领导批示
1972年8月23日,广东省委向中央、国务院报送《广东省偷渡外逃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报告》,报告第一段提到:东莞、宝安、中山、惠阳、珠海等县外逃情况尤为严重。报告对今后反偷渡外逃斗争提了五条措施。周恩来在第一、二条措施旁边批示:劝回来的,自动逃出又复回的,可以教育,千万不要斗争,不要压、迫、管、逼、供、信,而要好好做工作,解决他们的困难,不要什么问题都提到路线斗争上来。相反,应该如同主席对待逃兵的办法,回来要请他们吃饭,开欢迎会,领导多做自我批评。第三条措施提到:对煽动和组织偷渡、引渡的阶级敌人和为首分子要坚决打击。周恩来批示:这是示之以威,还要动之以理,而且这后者是主要的,前者不到不得已时,不要滥用。叶剑英副主席对广东报告批示:不首先检查自己的工作,怎能解决好问题?
1973年3月4日,周恩来看了公安部《情况反映》(13期)反映宝安、珠海县群众外逃问题的材料后作出批示。文件讲到宝安县自解放以来,1972年是外逃比较严重的第三个年头,周恩来批示:比那两年少,但绝不能掉以轻心。周恩来批示中还提出要大力搞好宝安县的边防建设。
打击措施
1979年6月10日至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召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召开会议,制定制止偷渡外流的紧急措施。在靠近边境的二线地区加强堵截。省公安局以海巡大队为主,集中边防县(市)原有的海公艇,在海军协同下,在港澳对开海面的东西两侧,加强巡逻堵截。各地还加强对船只的管理,防止偷、劫船只外流。1980年,粤港双方达成协议,共同采取措施,制止偷渡外流。港府重申,对非法进入香港人员不发给身份证,并加强查验证件,对无身份证者实行“即捕即遣”,交回广东处理。
1979年6月10日至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召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广东省军区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在听取广东汇报之后,研究了制止偷渡外逃的紧急措施。当年7月5日,华国锋计划访问英国,当时港英政府对中国外逃反应强烈,香港舆论界大量报道广东的外逃偷渡之风,称中国“政局不稳”,共产党对局势“失去了控制”,对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坚决制止广东省大量群众偷渡外逃的指示》中,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在当前,要把迅速刹住外逃风,当作一项紧急任务,由党委第一把手挂帅,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七月五日前(即华国锋访问英国前),基本刹住外逃风。高层反偷渡外逃决心很大,李先念在会上指出:“中央是明确的,外逃就是要反。”并指示在当前,要“解放军上去,把口堵住!”“对引渡犯,要制裁他几个。”
原因
根本原因
大规模逃港潮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内地与香港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例如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宝安一个农民劳动日的日均收入为0.70到1.20元人民币,而香港农民劳动一日收入能达到60—70港币,两者差距近100倍。在广东一些地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人家8分钱”(指寄信到香港叫亲属汇款回来)。1978年,香港人均GDP超过了3900美元,而一河之隔的内地,这个数据才不到160美元。一条边防线,让同样的劳动,得到的却是相差100倍的劳动报酬。
1977年11月,复出后的邓小平将视察的第一站选在了广东。当广东省主要领导向邓小平汇报情况时,“逃港”是重要内容之一。在听完汇报后邓小平表示:“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此后不久,主政广东的习仲勋也明确表示,偷渡外逃不是敌我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把我们内地建设好,让他们跑来我们这边才好”。
次要原因
50年代中期,深圳地区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边防管理体系,但这些手段很难隔断香港与内地间的社会经济联系。据统计,1957年前后宝安县有直系亲属在港居住或是华侨的,占总户数的1/4,如果加上亲朋好友关系的,则占总户数的70%。内地的社会经济生活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有偷渡现象发生。
人民群众大量偷渡原因是,宝安县群众与香港有着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宝安人民与香港有关系的户数占80%以上,过去群众有着经常来往香港探亲、会友的习惯,男人长大后到香港找工做,女人长大后嫁到香港。而港英当局于1956年实行出入口平衡制度,无理限制群众进入香港,破坏了群众的传统习惯。由于宝安县毗邻香港,港澳同胞来往频繁,有些人有意无意传播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如何好和如何“自由”,群众对香港情况缺乏了解,盲目羡慕香港生活,如福田区福田乡青年反映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现在不走等到何时呢?”沙河乡10多个青年妇女公开说:“政府提出一定要解放台湾,我们提出一定要嫁香港。”又如南头区沙河乡青年反映:“在家喝开水,到香港饮汽水。”
香港对逃港者的态度经历过几次变化。六七十年代,港英政府几乎对逃港者来者不拒,只要躲过内地的拦截,都可以在香港定居。但在1962年“5月大逃港”之后,港英当局曾临时性暂停该政策,实施“即捕即遣”的政策。到了七十年代,内地文革导致逃港者数量剧增,港英政府开始采取一种被称为“抵垒”的政策:非法入境者如果能躲过香港边界拦截,进入市区得到居住场所,或与亲人见面,都可以在香港定居,被拦截者则遣返内地,这个政策一直延续到1980年。近30年的时间里,约40万人获准在香港合法定居。
影响
逃港者
在六七十年代的逃港者当中,一些人在香港当地扎下根并取得成功。例如金利来集团董事局主席曾宪梓、著名作家倪匡、“乐坛教父”罗文等等,都曾是逃港者中的一员。曾有人做过相关的统计,上世纪末香港排名前100位的富豪中,有40多人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逃港者。
边防地区
逃出去的大部分都是青壮年,以致不少边防村庄成了“女儿国”、“老幼院”。民谣便说:宝安只有三件宝,苍蝇、蚊子、沙井蚝。十屋九空逃香港,家里只剩老和小。由于大量外逃,深圳许多村庄都“十室九空”。1971年,宝安县公安局给上级的《年终汇报提纲》里写道,大望前、马料河、恩上、牛颈窝、鹿嘴、大水坑等许多村庄都变成了“无人村”,有个村子逃得只剩下一个瘸子。为了收容抓到的偷渡者,当地政府新建了百余个收容所,但常常人满为患。
在广州,各个收容所中便经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因偷渡而被遣返的少年。在珠三角很多地方,“偷渡”更是公开的秘密。哪家有人“偷渡”成功,家人不仅不避嫌,反而会在外人面前炫耀,更有好事之徒会大摆筵席,大放鞭炮,以示庆祝。广州番禺县的沙湾大队,还出现了以生产队长为首,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全部参与的偷渡事件,他们乘船外逃之时,竟还有数十名村民到海边饯行。惠阳县的澳头公社新村渔业大队,一共才560多人,短短几个月就有112人偷渡成功,大队党支部的6名支部党员,除一名妇女委员外,其余5名都偷渡去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