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任上海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67年1月18日,邹碧华出生于江西省奉新县。幼时曾带着大弟弟敲石子积攒钱交给母亲,发奋图强考上北京大学,省下饭钱给弟弟买衣服。
1984年,邹碧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4年至1988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邹碧华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88年至2001年,邹碧华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1993年至1999年,邹碧华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1999年5月,邹碧华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邹碧华在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对美国联邦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其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
2001年5月,邹碧华调往上海高院研究室,先后担任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负责全市法院重点课题调研和《上海审判实践》的编辑工作。开始在《法学》、《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大量发表学术论文。
2003年12月至2005年6月,邹碧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邹碧华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在上海社保基金追索38亿元事件中,他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作出了贡献。2008年,邹碧华因参与社保基金专案被上海市委嘉奖。
2004年,邹碧华赴全国人大法工委参加物权法(草案)的修改讨论。
2005年、2007年,邹碧华先后两次担任最高法院全国法院重点招标课题组副组长,主持提出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问题司法解释的建议稿》、《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司法操作的若干意见(建议稿)》得到最高法院肯定,许多观点被相关司法解释所吸收。他还通过召开证券风险防范新闻发布会的方式,不断扩大法律影响力。
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邹碧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邹碧华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邹碧华被聘为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被华东政法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曾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高级研究员。
2014年6月,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他带领团队梳理了上海4家试点法院法官5年的人均办案量,并综合考虑案件质效。他提出项目化管理理念,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分解表,并推动建立改革效果评估制度,通过动态跟踪、评估及反馈,发现并解决问题。
因公殉职
2014年12月10日14时许,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7时20分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
人物事迹
学者型法官
邹碧华的书房是其家中的特殊区域,书柜从天花板延伸至地面,每一格均摆满了书籍,总数达几千本,连桌子下方也堆放着书籍,且大部分是法律类书籍。书房是邹碧华每天回家后最常停留的地方。妻子唐海琳认为他对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邹碧华在美国作为访问学者期间,归来时携带了几大箱复印资料。唐海琳曾数次尝试晚上陪伴邹碧华一同深夜阅读,但均未能坚持到最后,邹碧华常于夜间两三点才休息。
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邹碧华前往北京西单图书大厦购买大量书籍带回学校阅读,每晚练习毛笔字,并每周两次乘坐地铁前往培训学校学习日语,目的是为了阅读日本法律书籍。时任上海市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顾全,曾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经济庭共事。邹碧华给顾全留下的初步印象是“学者”。
一次外事接待活动后,邹碧华在晚11点回到寝室后仍打开电脑,将中文法律文书翻译成英文并在国外期刊上发表,这令顾全深感惊讶,认为邹碧华是将法律视为事业的人,且中国法官向外传递法律界声音的情况较为罕见。邹碧华在公开及私人场合均被视为“讲真话者”,其专业素养和这种品质受到法律学界的推崇,被称为“学者型法官”。邹碧华在会议上的点评发言言简意赅,既指出优点也明确不足,参加法律讲座时不会使用泛泛之词,而是直接指出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法院改革
邹碧华同志改革创新意识强,能将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化技术融入工作实践中。他组织研发的信息化平台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审判方法成法院系统典范。在长宁法院推行效率管理试点,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任高院副院长时,提出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审判管理评估指标,推动科学评估体系完善。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规划,6项应用全国法院首创。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为上海法院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了重大贡献。
司法改革
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关键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被誉为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对上海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贡献显著。他勇于面对改革挑战,在第一线大胆创新,克服重重困难。他引入信息化、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于司法改革,主导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参与制定多项改革制度。最早提出项目化管理理念和效果评估制度,为司法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他注重法官与律师的互动,推动制定《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组织律师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广受律师好评。
三句口头禅
“铁人”的三句口头禅分别为“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
2014年10月,张新调任上海高院研究室副主任,与邹碧华在工作上有了密切接触。不久,张新随邹碧华出差至兰州参加司法改革会议。两人于当天下午6点多下班后直接出发,抵达兰州时已近凌晨。次日,会议全天进行,议程紧凑。邹碧华在会上发言的同时,还审阅其他工作材料。会议结束后,尽管主办方安排了额外一天的休息时间,邹碧华仍选择连夜返回上海。
亲笔信
2009年,世博会前夕,一个小区进行了空调统一改造。小区内一位老人因隔壁空调安装位置影响其休息,多次信访。立案庭审判员徐叶芳上门了解后得知,老人心脏手术后对噪音敏感,空调噪音干扰其休息。此时,世博会临近,立案可能影响施工进程。施工公司认为不能因一家影响整个小区;而老人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邹碧华得知此事后,指示徐叶芳再次前往现场,最终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补钱让老人在外租房;二是世博会后拆除空调。老人听后表示理解,认为不能因为个人小事影响世博会大事,同意不立案。中秋节期间,老人收到法院来信及点心。
邹碧华在信中写道“我们对您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深表感谢。我们继续会对你存在的困难给予极大的关注,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高尚追求
邹碧华的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中认为,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当互相尊重,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要先从法官做起,法官应当包容、超越、谦和、关怀,具有清醒的职业认知和高尚的精神境界。
邹碧华的《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对其评价道:“一、这是一篇好文章,好就好在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二、这是一个好法官,好就好在平和客观、客观理性、理性正面,不居高临下,不偏听偏信,不人云亦云;三、这是一种好主张,好就好在邹碧华院长提出法官与律师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是需要认真对待、理性看待、真情善待的。”
在长宁区法院任职时,邹碧华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以尊重、理解、友善的态度,保障律师合法行使诉讼权利。
邹碧华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
同理心
在同事眼中,邹碧华常有惊人之举,如亲自登门宽慰与丈夫分离15年的上访妻子,耐心解释案件以缓解老人内心纠结,并向其赠送名片以示尊重。
面对“走访上访户是否累”的提问,邹碧华表示,看到上访导致家庭不宁,他深感难受,并强调家庭的精神家园对生命意义、情感关切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长宁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回忆,邹碧华曾鼓励他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强调挽救上访者需有使命感。邹碧华对信访人员情况了如指掌,每逢春节都亲自走访,并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给每位上访户写慰问信,内容各异,体现了他对当事人的深切关怀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邹碧华在22年的法官生涯中,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案件无一不展现其法律睿智和对当事人的体恤。他及时发现并报告“乐客多”超市债务纠纷中的风险,保护了债权人权益;在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中,他指导法院高效审理案件,提出先予执行方案,为百姓追回巨额资金;他还为一位患白血病的孩子争取到救治费用和时间。
有良心的法官
2013年5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内,邹碧华接待了老沃一家。老沃因2008年母亲居所火灾导致母亲去世,而物业公司拒绝赔偿,历经多次诉讼均败诉,故前来上访。
邹碧华耐心倾听老沃的叙述,表达同情,并承诺会尽力解决问题。随后,他指示信访法官金鸣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火灾原因。由于案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金鸣遇到困难后,邹碧华决定亲自到现场查看。
2013年9月30日,邹碧华与金鸣等人前往沃母生前居所,实地了解火灾现场情况。邹碧华对沃母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强调法官应善待信访人。
在街道办公室,邹碧华与相关部门集中讨论火灾原因和后续安排。老沃的姐妹们也赶到现场,看到多部门共同分析火灾原因,并有单位愿意协助修缮阁楼,老沃的心情得到缓解。
邹碧华还特地对老沃的女儿表示赞赏,鼓励她继续写信表达诉求。最终,在邹碧华的努力下,2014年老沃家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改进工作机制
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职期间,发现当事人因接待不当导致情绪事件频发,矛盾加剧。为改善此状况,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涵盖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环节,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正确做法及理由,增强了接待自信。
针对诉前调解效率不高的投诉,邹碧华要求采用短信服务,立案后发送调解员信息及诉调对接中心介绍,附上宣传语,提升当事人和律师的满意度。同时,他安排接待人员学习现代礼仪规范,以五星级服务换得理解和支持。
这些措施实施后,一位律师写来表扬信,称赞法院尊重律师,案件得到专业化调解。
找到自身价值
邹碧华任长宁法院院长时,常旁听年轻法官开庭,与他们讨论案件和工作方法。一次,顾鸣香审理漏水纠纷案,庭上当事人激烈争吵,休庭后邹碧华提醒关键可能不在诉状,顾鸣香实地探访后调解结案。邹碧华鼓励顾鸣香记录办案经历,并激励长宁法院40多名干警通过心理学资格考试。他下班后常查看办公室灯光,关心干警工作。此外,他还为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生做职业规划讲座,内容实用,人气高。邹碧华还发短信给硕士毕业生,提醒他们保持司法良心,关注法治进步。
主要贡献
主要著作
学术论文
调研课题
所获荣誉
人物生活
人物语录
“在追求人类精神价值的道路上,我们有时候会感觉孤独,但只要我们真的踏上这条道路,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并不孤独。”
邹碧华曾给他的同事发过一条信息:“我是一个极其努力的人,也是一个在人生路上不断在内心完善自己的人,我会努力把自己身上软弱、自私、自卑的一面改造、摒弃,也会把内心里阳光的一面伸展出来。”
2015年9月,在“光荣与力量——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的颁奖现场说的话:“当你处于黑暗之中的时候,当你看见一支蜡烛点亮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感觉到温暖,你会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这支蜡烛?在照亮别人的同时,照亮我们自己。”
面对身患白血病的小铭,邹碧华为其立案时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
邹碧华在回复一名学生的邮件中写道:“当你处于黑暗之中,看到一支蜡烛点亮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感觉到温暖,你会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一根蜡烛?在照亮别人的时候,照亮我们自己。”
“哪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
“一颗没有精神家园的心灵,不可能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邹碧华时常在上课时对法官们说:“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只有具备了同理心,你才能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问题,替他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他解决问题。”
邹碧华在自己主编的《法庭上的心理学》一书中写道:“当事人所面对的是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绝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也正因如此,当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的强大的力量。”
“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
家庭生活
母亲:贻菊。
弟弟:邹俊华。(图片参考资料:)
人物评价
媒体评价
邹碧华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作为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却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弥足珍贵。(人民日报 评)
不计毁誉敢于担当,坚定信念勇毅前行。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将担当看作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拿出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地干,敢担责任,敢啃硬骨头。这是一种不怕风险、迎难而上的精神,更是一种对党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他没有被眼前利益蒙蔽,更没有被暂时的挫折吓退,挑起担子,主动作为,敢于探路,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这样的干部,不正是党和人民都要倚重的好干部吗?(光明日报 评)
邹碧华证明了法官可以不是一种“官”——不靠森严的行政等级和权力,仅凭自身的法学素养和对职业共同体的尊重,也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敬畏。(新华网 评)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求是》 评)
个人评价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燃灯者”越多,我们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我们的社会就越温暖如春,我们的国家就越充满光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 评)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 评)
“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悼词)
邹碧华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兄长、好法官、好院长……最核心的是:他是一个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大写的好人。(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 评)
后世纪念
人物书籍
《
邹碧华传》是一本真实且完整地记录了邹碧华人生历程的人物传记,它并非仅仅列举先进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而是以小说体的形式从容细致地全景式描绘了邹碧华的一生。 邹碧华的父亲、版画家
邹连德先生为本书专门创作了《碧华肖像》、《他在春天里——纪 念爱子碧华》两幅水彩画作品,并亲自题写“邹碧华传”四个字;本书的封面、装帧、版式由邹碧华的弟弟邹俊华先生倾力设计;邹碧华的妻子唐海琳女士、母亲许贻菊女士、儿子邹逸风先生对本书的相关篇章进行了审阅;篇章之首的诗词则由邹碧华的好友、书法家帅圣极先生书写;书中还收录了邹碧华生前亲自所画的珍贵画作以及很多第一次面世的照片。
纪念展陈
2014年12月14日,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的追悼会在龙华殡仪馆举行。(图片参考资料:)
2015年3月2日,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会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联合举办。报告会上,5名报告团成员结合亲身经历,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图片参考资料:)
影视宣传
2021年10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天网》栏目联合制作,全国27个法院参与拍摄的六集系列节目《正义之星》第三集在央视CCTV-12《天网》栏目播出,在节目第三集《创新发展》中,为观众们讲述了英模法官之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图片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