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简称“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中最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宝贵的共同财富,承载着人类的智慧、人类历史的文明与辉煌,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概念
定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
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
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门类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十大门类分别为:
民间文学,
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
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
传统技艺,
传统医药,
民俗。
示例
概念的形成史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和形成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时代发展的需要,历史的需要。专家、学者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称谓存在一定差异和争论,有些人主张译为“无形文化遗产”。
20世纪80年代以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到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害。
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通过《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着重于对遗产的记录、保存和研究。《建议》提出“传统和民间文化”概念,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建议》要求缔约国根据各自的法律规定,采取立法手段或其他必要措施,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
1989年《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2001年《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 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
伊斯坦布尔宣言》均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指出它是
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又是
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1998年10月,在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第155届会议上,通过《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正式提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概念。
2003年10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草案经教科文组织缔约国第32届大会审议通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截至2024年6月,已有183个国家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在全球化和世界高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时代的要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对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现实意义。
非遗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四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由
缔约国成员选举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提名、编辑更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优秀实践名册)。
2004年8月,中国加入《公约》并积极推进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的相关工作,以促进国际一级保护工作,提高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
2008年11月,政府间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将《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90个项目(含中国的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24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马来西亚政府声明:两国将联合申请“
舞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24年12月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通过评审,决定将“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
羌年”和“
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中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其中,列入代表作名录39项,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4项,入选优秀实践名册1项。
截至2024年12月,《公约》名录共收录788项遗产代表性项目(含优秀实践名册),对应于150个国家。
国家级非遗名录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保护对象予以确认,以便集中有限资源,对体现
中华民族优秀
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重点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已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一大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大价值的非遗得到保护。根据
国务院及国家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共有251项民间文学,431项传统音乐,356项传统舞蹈,473项传统戏剧,213项曲艺,166项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417项传统美术,629项传统技艺,182项传统医药,492项民俗被列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传承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
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方针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印发):
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
具体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包括以下方面:
1、完善调查记录体系。
2、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
3、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4、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
5、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6、完善理论研究体系。
7、加强分类保护。
8、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9、促进合理利用。
10、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1、促进广泛传播。
12、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13、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14、加强组织领导。
15、完善政策法规。
16、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17、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传承数据
根据
抖音平台相关数据,2022年5月到2023年5月间,平台上30岁以下的认证非遗传承人共有116位,超过1000位“00后”在抖音身体力行传承非遗,弘扬传统文化。在平台带货成交额最高的100位非遗传承人中,“90后”占比37%。带货成交额破百万的传承人数量同比增长57%。
展示传播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06年2月8日消息,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9月17日,
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节与非遗博览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西部一节(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东部一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是两大全国性节会,是充分展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丰硕成果、引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向的重要平台。
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是以推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宗旨、展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交流互鉴履约实践的国际性文化盛会,是中华文明与世界各国各民族文明友好对话的国际平台,创办于2007年,每两年在中国成都举办一届。由
文化和旅游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主办,
成都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承办。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