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财政局内设20个股室,直属机构7个,30个财政所。内设股室:办公室、综合股、税政条法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股、政法股、科教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国际债务管理股、会计股、统计评价股、政府采购股、人事教育股、监察股、工会、财政监督办公室。直属机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农村财政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引进外资办公室。
机构简介
[人 员] 现有干部职工245人。党员178人。研究生文凭1人,本科文凭37人,专科33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35人(含改非和提前离岗8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9人,政府采购中心2人,会计核算中心24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7人,农村财政管理局8人,农业引进外资办公室6人,财政所142人 。
[位 置] 安徽省颍上县管仲大道西段。
机构职责
颍上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县财政、税收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 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
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 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管理和监督国债、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资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管理和监督全县
社会保障资金、城市住房资金和土地出让资金的收支;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监督全县彩票发行。
●贯彻实施国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收法令,组织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和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
●监督和管理全县财务、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 税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所以及 其他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固有资产处置行为;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国有股权管理, 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其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对资产评估进行合规性审核;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担保等机构的财务监督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 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
●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与修改;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信息、信息网络和财政宣传;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等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2、综合股:研究全县财政分配政策,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
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等制度改革;监管全县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归集、征收和管理水利基金;负责管理土地出让金;参与县级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
3、税政条法股:组织或参与地方财政、税收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审核本局拟定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部门拟定的规章中有关财税的条款;负责财政依法治理有关事项,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实施;参与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负责调解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税收政策和财税协调事项;参与办理中央政策统一规定的税收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工作;指导全县财政普 法工作。
4、预算股:拟定财政体制和
预算管理体制,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标准;会同审核专项资金的安排;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和罚没收入;承担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5、国库股:负责预算执行;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财政性资金,实行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资金的划拨;负责县本级财政决算编制,汇编全县财政收支总决算;负责办理与省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负责有偿国债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参与管理和归还工作;办理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拨款和自筹基建资金存拨款;管理县级偿债准备金;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设;提出和拟定县级国库管理办法和具体支付制度。
6、行政股: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包括行政、外事经费)的
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支出管理;拟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审核提出分管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负责分管单位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监督分管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和批复;负责分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7、政法股:拟定分管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主管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审核分管的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 监督分管单位财务运行和综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提出分管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拟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力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分管单位的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效益考核制度;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8、教科文股:负责组织拟定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提出分管单位年度事 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的执行;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督查使用、考核效果、审批分管单位年度决算;负责汇编全县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管理监督科技三项费用、
教育费附加;负责分管单位的固有资产管理。
9、经济建设股:管理有关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储备经费和风险基金,以及粮油差价补贴和重要储备商品政策补贴资金;负责无偿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参与研究县贯彻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参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资政策研究等有关工作,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负责县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会同分管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的执行;审核提出分管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0、农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吏农政策,拟定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综合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 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 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的固有资产管理。
11、社会保障股: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提出县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 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对各项
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 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的固有资产管理。
12、企业股:组织实施《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固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固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 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监缴
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的预算编制草案: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及财政监督工作(金融、粮食和农业企业除外);负责县属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及财政监督工作;负责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再投入等支出项目的管理;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有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
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乡镇所属企业资产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补助地方的专项经费。
13、国际债务管理股:办理财政厅转贷给县政府的世界银行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计划;审批和编报利用国 际金融组织贷款年度决算;制定全县利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参与贷款项目的申报、评估、执行、 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落实还贷;负责管理贷款项目专用帐户,办理项目的报帐提款和拨款手续,并负责贷款项目国内配套资金的管理;评定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单位的信用等级,研究 制定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控制警戒线和偿债资金积累金制 度;指导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14、会计股: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 县会计职称管理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 试点和会计负责人的双重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等年度 会计报表,组织建设固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体系;拟定清产 核资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全县清产核资工作。
16、政府采购股: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镇政府采购采购规章;协调政府采购事务;检查监督政府采购统计与分析指导乡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干部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17、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迟休人员的管 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乡镇财政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查处违纪案件,执法检查财政监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
18、县财政监督办公室:拟定财政监督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级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负责局内部业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的案件。
19、农村财政管理局:编制全县各乡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资金的收支,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税收法规、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的分配体制;管理和监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五保户供养资金等村级财务收支;贯彻实施国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收法令,组织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收的征管;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20、
会计核算中心:做好所管单位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金的真实、完整;定期向单位提供会计报表;适时向单位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和做好财务分析、考核管理工作;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顿、归档。
21、
政府采购中心:研究拟定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和监管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市场的管理工作;搜集、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确定全县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年度
政府采购预算;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有关工作。
2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及下岗职工信用担保金的运作管理,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2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对非税收入资金调控。
24、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指导项目区选点规划,编写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评估实施,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25、农业引进外资办公室:负责颍上县外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提出、实施监督、评估验收等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