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长江论坛

2005年在武汉市举办的论坛会

首届长江论坛是由中国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办的以“保护和发展”为主题的论坛。2005年2月,由中国水利部等部门和长江干流11个省市区人民政府等27家单位共同发起。针对长江的保护发展问题、任务和要求,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长江保护与治理开发工作,论坛通过构筑对话交流平台,探讨合作解决长江保护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长江流域的综合管理;倡导河流文化;推动全社会采取统一措施和行动,统筹长江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实现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论坛背景
长江是世界第三、中国第一大江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脉。在这片不到全国1/5国土面积的区域,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汇集了超过全国1/3的人口、城市,生产了全国1/3的粮食,创造了全国1/3的GDP。以长江为依托的开放型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注入了动力和活力。长江流域提供了中国36.5%的水资源、48%的可开发水电资源、52.5%的内河通航里程,是南水北调东、中、西三条线路等中国水资源黄金水道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天然宝库。长江治理、开发和保护,不仅关系流域4亿多人民的福祉,而且关系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治理开发高度重视,治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发展,三峡工程初步发挥效益,以及南水北调等重大战略性工程的开工建设,长江治理开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长江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长江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将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长江论坛
论坛宗旨
长江论坛旨在通过构筑流域内有关决策者、执行者之间的高层对话、协调合作机制与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合作解决长江保护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长江流域的综合管理;倡导科学、文明、先进的河流文化,推动全社会采取统一措施和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长江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维护健康长江、促进入水和谐,实现长江流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论坛发起单位
发起单位:
农业部渔业局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
全球水伙伴(中国)
论坛形式
在构建长江保护与发展高层对话机制
长江论坛首次会议于2005年4月16日在武汉开幕。
来自国内外的130余名政府和有关组织的代表、专家学者齐聚江城,围绕“保护与发展”的主题,研究探讨全球共同关心的河流健康问题以及流域保护与开发的思路与对策。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德国美国瑞士等十多个国家驻华使馆官员以观察员身份与会。
长江论坛是由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世界自然基金会以及长江流域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等27家单位共同发起的。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论坛上致辞说,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和人类需求的不断增长,人类对河流的治理、开发与保护活动显著增强。世界各国共同的经验表明,合理的开发和保护行为会促使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生态功能得到优化和加强;如果开发、保护不当,人为干扰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可能造成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目前,长江流域年均水资源量、人口、国内生产总值都约占中国的1/3,可开发水电资源占中国的1/2,绵延2800多公里的长江航道,其运输能力相当于4至6条同等长度铁路的运输能力,是连接中国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万里长江在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方面为流域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长江流域已初步建成了由堤防、水库、分蓄洪区、河道整治与非工程措施组成的综合防洪体系,有效地减轻了洪水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所带来的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说,2005年初长江委提出以“维护长江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将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加强防洪保安、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实现保障防洪安全、合理开发利用、维系优良生态、稳定河势河床四大战略目标。
首届长江论坛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承办,今后,长江论坛将围绕“保护与发展”的主题,选择不同的热点问题和重要议题作为论坛年度主题,由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主办、承办,每两年举办一次。
论坛宣言
保护与发展——长江宣言
首届长江论坛通过
(中国武汉2005年4月17日)
我们,来自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干流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内外有关组织,共同发起并于2005年4月16日至17日在中国武汉成功召开了首届长江论坛,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害防治、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共同发表《保护与发展——长江宣言》,藉此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群策群力,保护、治理和开发长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健康的长江。
我们认识到,作为世界第三、中国第一大江河,长江不仅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之一,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脉。长江流域面积不到全国1/5,却养育了全国1/3的人口,生产了全国1/3的粮食,创造了全国1/3的GDP。长江经济带是中国最宽广、最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带。长江流域的淡水资源总量、可开发水能资源、内河通航里程分别占全国的36.5%、48%和52.5%,是中国水电开发的主要基地、南水北调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连接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重要经济鱼类资源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天然宝库。长江的保护、治理与开发不仅关系流域4亿多人民的福祉,而且关系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我们高兴地看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努力,长江保护、治理与开发取得了辉煌成就,长江流域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三峡工程、南水北调、长江堤防、航道整治等工程建设,以及长江源保护、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水污染防治、长江禁渔、增殖放流等,使长江已成为惠泽流域人民的生命河、母亲河,为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我们关注到,虽然目前长江健康状况总体尚可,但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以及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局部无序的开发利用,加上投入不足等原因,引发了长江流域湖泊萎缩、湿地减少、部分水域水体严重污染、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下降、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少数支流河段季节性断流干涸、局部地下水超采、森林植被破坏、渔业资源衰退、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水域生态荒漠化趋势日益明显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长江的保护、治理与开发面临新的问题、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我们认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丰富,水土、水能、水运、渔业等资源开发潜力较大。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长江,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流域人民的共同要求。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开发利用可能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既不能因噎废食,停止建设和发展步伐;也不能破坏环境,留下隐患。
我们赞同,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理念的治江思路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鉴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现状,当前维护健康长江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三个安全”:把让群众喝上干净水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保障长江流域以及南水北调沿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整体防洪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防洪安全;抓住关键区域,特别是生态脆弱的源头区、水电开发相对集中的上游地区、重要水源区、洪水威胁严重的中下游地区、重要渔业水域及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密集分布区、作为重要湿地的“两湖”与河口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着力维护生态安全。
我们积极倡导,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抓紧修订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将维护健康长江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要加强水利、水电、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城建、交通、旅游等涉水部门和单位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地区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长江论坛的纽带作用;要加大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强法制保障,抓紧研究、制定《长江法》;要加强科技支撑,构建流域涉水综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管理和技术。
我们呼吁,流域不仅是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也是独特的经济和人文地理单元,水资源的不可分割性、流域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的相互依存,决定了必须以流域为单元,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逐步实现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流域综合管理,这不仅是当今世界河流管理的趋势和方向,也是维护健康长江的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地区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探索,共同推进,把流域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们重申,长江保护与发展为国运所系,任重道远。善待长江,珍惜长江,保护长江,让长江永葆健康,让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将为此而不懈努力。
论坛标志
长江论坛标志说明如下:
1、标志由“长江”的现代汉语拼音字头“C”和“J”组成,用两组弧形的线条,构成一个开放式的椭圆型整体,构建出“对话平台”的视觉效果。
2、图形具有动态的美感,形成向心力、凝聚力的视觉感受,体现团结、协作、和谐的理念。
3、色彩上以绿色和蓝色为基调绿色代表环境保护,蓝色代表长江的健康发展,体现大会“保护与发展”的主题,双色相环烘托出和谐平稳的对话论坛形式。
4、中英文与图形相结合,使“长江论坛”的内涵准确无误,并易于识别、记忆。
5、标志造型简练,线条优美,富有现代感和时代气息。色彩简洁而富于变化,便于印刷制作。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