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11日,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中段,是全国文明单位。
机构简介
内设11个科室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计算机审计中心、审计评价中心等三个二级机构。全局人员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30名,实有人员65人,其中:党员56名,占总人数的86%;本科以上学历59人,占总人数的91%,高级审计师22人,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党组成员6人,行政班子一正三副及总审计师。
2010年-201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46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1亿元,为政府节约投资2.3亿元;移送案件线索18件,审计工作为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三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被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评为全国、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被
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体工作先进集体,连续18年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党总支,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各项荣誉130余项。
领导信息
李双兵:市审计局局长
刘文合:党组书记。
张保成:党组成员、市审计局副局长,曾任河南省郑州34466部队历任上士、司务长、 鹤壁市水利局财审科科长、 帮促企业工作组成员(副县),现任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熟悉财政、审计工作。
蔺玉堂:党组成员、市审计局纪检组长,曾任鹤壁市化肥厂财务科历任会计、主管会计、副科长, 鹤壁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
鹤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副科长,科长,鹤壁市农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蔺玉堂现任审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熟悉财政、税务及经济管理方面工作。
高国防:党组成员、市审计局总审计师,曾任
国营第七九四厂财务处会计、河南华信电子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七九四厂郑州分厂副厂长兼财务科长; 鹤壁市审计局法规科科员、行政事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行政事业科科长、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熟悉财政、税务及审计工作。
曹崇华:党组成员、市审计局副局长,曾任市物价局科员、副科长, 市审计局综合科副科级协理员、商贸科科长、经贸科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熟悉。熟悉财政、税务、工程造价及审计工作。
廖艳红(女):副局长
张海平:副局长
李春玲: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重要审计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拟定、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工作,负责统计、档案、财务、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审计科研等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政审计科。拟定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指导县区财政审计业务。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与市财政资金有关的市级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群众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行业审计、
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开展全市性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四)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等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水利、畜牧、农机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畜牧、资源环保、农机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五)经贸审计科。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驻鹤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工商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我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指令审计的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进行审计;负责对政府所属的粮食、商贸、物资等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对内部审计的业务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经贸审计业务。
(六)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投融资、担保机构。指导县区社会保障和金融审计业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并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国家和省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预(概)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对市政府指令的投资项目和施工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八)外资运用审计科。审计国际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国债资金,对世界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对我市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部分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指导县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九)法规科。负责审计法规审理制度和办法的草拟及修改和报批。对执行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规工作;开展审计调研。
(十)综合科。拟订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制度;审计项目的审理复核;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和监督的建议;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事务。
(十一)党政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对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县(区)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区)公、检、法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受县(区)委、政府的委托,对县(区)审计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企事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对市直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三)计算机审计中心。组织、指导和监管计算机审计工作;管理维护计算机审计网络和相关设备,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服务;组织计算机审计培训和技术交流。
主要职能
职能调整
2000年6月,随着
机构改革,将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划归市财政局;新增了审计监督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全市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等四项职能。
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全市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各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4.市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增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市政府领导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
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省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各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七)对市管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