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概况
瑞金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
教育事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及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汉语言文字、教师队伍建设、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制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规划。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校建办、教科研室、招生办、计财科、职教成教科、督导室、电教室、监察室、计生办、安全管理科、团委等14个职能科室。
近年来,在瑞金市委、市政府实施“一个突出、四个加快”发展路径指引下,教育局紧密围绕“建设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教育中心”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年打基础、七年进前列、十年建成教育中心”的“三步走”战略步骤,科学制定了“12345”教育工作思路,即紧扣“一个中心”(打造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教育中心);把握“二个重点”(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三项机制”(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强化“四种意识”(安全意识、德育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破解“五大难题”(城区学校成班率高、山区学校师资薄弱、高考质量在赣州排位徘徊不前、学校债务沉重、乡村教育网点撤并)。围绕以上战略目标和工作思路,瑞金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认真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发展的内部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瑞金教育事业走上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快车道。
瑞金市教育局将在瑞金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施“一个突出、四个加快”发展路径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为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机构职责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乡镇党委负责的乡镇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的职责。
2、原乡镇政府及计生部门负责的学校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
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与群团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教育管理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思路,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统筹管理市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的各项教育经费。
(四)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初中等职业教育、初中等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材工作。负责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
(五)指导、检查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管理初中、小学学籍,负责初中毕业证发放工作。
(六)统筹规划、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核或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小学和学前班、幼儿园,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七)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师资的培训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学校教职工编制。指导并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八)管理全市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管理并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九)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十一)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五)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和事务工作。具体负责文字秘书工作和机关公文运转;市级教育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处罚引起的听证,并代表市教育局进行行政诉讼工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全市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新闻宣传;局机关的综合治理、信息、督查、信访、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后勤接待、车辆调度、内外联系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
人事科(挂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全市中小学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待遇落实、教师队伍管理和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有关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参与考察副局级以上校级领导工作,做好中小学校(正股级及以下)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考察、选拔等工作;负责全市小学教师的录用、调配及考核管理工作;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培养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
负责管理脱产进修师落类专业人员、在本市私立学校任教人员。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科(挂学校建设和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 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建设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市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全市中小学财务监督、内审;管理全市中小学的基建投资;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提出上级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意见,并监督资金使用;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拟定全市中小学收费政策,负责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校园建设和管理;负责上级安排及区外捐赠教育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挂幼儿教育办公室的牌子) 指导、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扫盲工作;组织中小学教育的评估,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管理中小学教材工作;管理初中、小学学籍;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协调和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师德和师风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执法都督检查;负责局机关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与协调;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统筹管理全市幼儿教育,拟定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幼儿园、学前班保教工作及分级分类工作的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幼儿园、学前班的科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班、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班的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卫生教育工作;协调有关科室搞好幼和园教师、园长培训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具体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中初等职业教育和成人中初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拟定教学评估标准。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挂学校管理体制改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办理审批全市社会力量举力的普通小学、学前班和幼儿园具体事宜,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负责对改制学校的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
瑞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全市“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瑞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瑞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办事机构,挂靠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市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推选国家制定的《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学校及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语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负责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局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