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债

偿付期限小于或等于一年的外债

短期外债(duǎn qī wài zhài),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它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买方信贷、外国企业贷款、发行外币债券、国际金融租赁、延期付款、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 而短期外债就是偿付期限小于或等于一年的外债。

一、2007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的控制范围是怎样的?
答:2007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的控制范围包括:(一)期限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二)境外机构存款,在同一法人银行外汇账户余额之和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不含50万美元)的境外个人存款;(三)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和存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以及各种结算方式下的海外代付等对外短期债务;(四)其他形式的对外短期债务。
期限在90天以下(含90天)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和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境外个人存款不包括在短期外债指标的控制范围内。
二、当前的短期外债指标控制范围和现行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中要求登记的外债统计范围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中要求登记的外债统计范围要比短期外债指标控制的范围大,只要是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都必须纳入统计。这包括期限在90天以下(含90天)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在同一法人银行外汇账户余额之和未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境外个人存款等外债数据。
三、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调减的目标及步骤是怎样的?
答:截至2008年3月31日,中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要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0%,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要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60%;对2007年新成立的中、外资银行,或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允许按不超过外汇营运资金或资本金的2倍核定其短期外债指标。考虑到外资银行的实际情况,此次对其短期外债指标核减的幅度要小于中资银行。
金融机构从2007年4月初到2008年3月末可分四次将其短期外债余额调整到新核定的短债指标以内。(一)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中资银行应将短期外债余额调整至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45%以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应调整至85%以内;(二)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中资银行应将短期外债余额调整至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40%以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应调整至75%以内;(三)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中资银行应将短期外债余额调整至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5%以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应调整至65%以内;(四)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中资银行应将短期外债余额调整至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0%以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应调整至60%以内。
四、外资银行转制后所涉及的短期外债指标如何核定及管理?
答:对外资银行分行转制为法人机构的,由该法人机构承继原短期外债指标管理行或原境内分行的短期外债指标,并由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注册地分局备案。对境外银行在境内同时设有法人机构和外汇批发业务分行的,由法人机构承担相应的短期外债管理职责,法人机构与外汇批发业务分行共同使用该短期外债指标。另外,外资银行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对短期外债指标进行跨地区调整的,由需要增加指标的机构向所在地分局提出申请,所在地分局商相关分局后审批,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外资银行分行转制为法人机构之前由境外母行汇入的增资款,可由外资银行分行代境外母行向所在地分局申请在境内银行开立专户存储,此项资金不纳入开户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但只限于境外短期资金运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调减后,可通过哪些渠道补充其外汇资金来源?
答: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境内融资的政策措施,将来金融机构可通过以下渠道来筹集所需外汇资金:通过境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融资;进入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用拆入的人民币资金购汇;扩大与央行掉期交易的规模;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六、中资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如何报送外债数据?
答:中资银行外债数据自2007年4月1日起统一由各中资银行总行通过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报送(包括报送3月底全国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数),各中资银行分支机构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将当天发生的外债数据逐笔(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除外)上报其总行,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结束前将以上外债数据逐笔录入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
七、经批准转为法人制银行的外资银行如何报送外债数据?
答:外商独资银行外债数据自2007年4月1日起统一由外商独资银行总行报送。外商独资银行外债数据(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除外)实行逐笔登记制度。外商独资银行分支机构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将当天新发生的外债数据逐笔(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除外)上报其总行,外商独资银行总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结束前将以上外债数据逐笔录入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
八、经批准转为法人制银行的外资银行申请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进行外债数据报送应提交什么材料?需注意什么问题?
答:改制为法人制银行的外资银行应在取得银监会关于改制批复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提出数据迁移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数据迁移申请:包括新、旧银行名称的对照,原有分行中哪些成为法人制银行的一部分,哪些仍然维持分行制(是否迁移),是否有新设的分行,法人制银行设立后负责外债数据报送的人员名单电话。
(二)银监会批复。
(三)国际收支申报代码批复。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申请迁移时可能仍在筹备阶段,无正式公章,允许其用筹备组章加行长签名,并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后补交外汇局,外汇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实施迁移。
九、数据迁移程序是怎样的?
答:第一步:由法人制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书面数据迁移申请。
第二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申请将所属外国银行分行外债数据迁移到其总行。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关闭该行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窗口。需迁移数据的外国银行分行及其总行应将在此期间发生的外债业务档案保存好,分行应将有关数据逐笔报送其总行。
第三步:数据迁移完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数据迁移结果书面批复转制为法人制银行总行,同时对转制为法人制银行总行开通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系统。
第四步:转制为法人制银行总行将系统关闭期间的业务数据补登到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系统中。
十、未转制为法人制银行的外国银行分行如何报送外债数据?
答:未转制为法人制银行的外国银行分行外债数据报送方式维持不变,即外国银行分行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报送报送本行外债数据。
十一、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如何报送外债数据?
答: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外债数据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纸质报送所辖外汇局,由所辖外汇局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分局版)报送。
十二、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外债数据如何登记?
答:自2007年4月1日起,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在每月第12个工作日前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报送上月底全行远期信用证和非居民存款外债数据。其中远期信用证仍实行分币种、分期限汇总填报。期限在90天以下的同币种远期信用证汇总一笔填报;期限在90天以上、一年期以内的同币种远期信用证汇总一笔填报;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同币种远期信用证汇总一笔填报。非居民存款实行分币种汇总填报,均作为“银行(一个月以内)”外债进行登记。
十三、我国的最新数据
外汇局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中国外债余额为5859.7亿美元,与此同时,短期外债余额占比为70.25%,而2010年末的数据为3756.95亿美元,短期外债占比为68.44%。短期外债的狂飙突不禁引起信托网些许担忧。不过外汇局发表申明称,这并不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外汇局表示,从短期外债构成看,2011年3月末,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余额为3114.5亿美元,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6%,其中贸易信贷占53%,贸易融资占23%。
外汇局的逻辑是,由于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的,所有的对外支付均通过贸易项下完成,不构成额外的支付,其增长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基本上符合,因此,这部分短期外债占比上升不会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