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属于信阳市人民政府职能单位,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信阳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三)拟订优抚政策;组织和指导
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
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军队离退休干部、
退休士官和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军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省及跨省辖市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
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一)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市政府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三)市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和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办公室(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机关
文秘、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文印、信访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表彰活动;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
民间组织管理科
民间组织管理科(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科牌子)
负责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安置、优抚科
监督实施优抚政策和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有关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指导全市优抚
医疗事业单位、
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
负责组织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组织实施军队退役
义务兵、退役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4级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政策;指导待分配期间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指导军事饮食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的工作。
救灾科
承担救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担中央、省和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担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市政府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社会救助科
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
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中央、省和市级财政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
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推动
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市农村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审核报批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负责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
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残疾人
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社会事务科
拟订婚姻、殡葬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
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收养工作,承担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协调跨市及县区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老龄工作科
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老龄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负责冠市名的民办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境外组织或个人投资兴办的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监管;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
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
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离退休老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指导局团组织开展团的各项工作,搞好团组织建设;完成局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局属单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依法行政情况;监督检查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情况;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
服务质量的情况;监督检
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大事故和行政败诉行为;监督政府采购、专项费用使用情况;承办市监察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办事指南
城镇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办事依据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71号)
《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
《信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办事条件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本辖区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办事程序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城乡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或委托代理人)向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交以下
收入证明:1、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等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2、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3、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核。受乡镇(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村(居)委会,接到城市居民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并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自接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办办结审批手续。经认定,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等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3.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家庭经济收入的内容: 家庭经济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
2.继承、接受赠、
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
孳息的收入;
3.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4.应当领取的离退休费及各类保险金、保障金、赔偿金;
5.法定
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费,遗属补助费和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的救济金;
6.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等其他应当计入的合法收入。
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具体包括下列人员:①夫妻;②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包括
养子女、
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③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
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④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⑤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⑥民政部门根据本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领导信息
信阳市民政局局长 方建平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海峰
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机关党委、信访稳定工作,殡葬管理所、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明庭华
分管老龄工作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二、三、四休养所。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本玉
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工会、妇联、青年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儿童福利院、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占彪
分管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优抚科、救灾科、涉军信访稳定工作,军事供应站、捐赠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社会福利中心。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茂之
分管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双拥办公室、界线管理办公室、六城联创工作
邹洪同志不在信阳期间,由胡海峰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邹洪、胡海峰同志均不在信阳期间,局班子领导成员按排名先后顺序顺延主持局全面工作。
工作动态
明庭华副局长在全市军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2013年全市军休工作会议。刚才冯会启副科长宣读了上级《关于开展军休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胡明富科长传达了省厅军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2年全市军休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了2013年军休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为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我围绕“振奋精神,优质服务,不断谋求军休工作新发展”这一主题,强调三点。
一、切实把军休服务思想树牢
军休工作岗位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改进作风,把军休服务思想树牢。
(一)增强大局意识。军休干部为党和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是人民的功臣,是党和国家、军队的宝贵财富。重视做好军休工作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需要,是党和国家军休政策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军休干部晚年生活的安康幸福,直接影响到国家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必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军休工作的认识。
(二)强化服务理念。作为军休工作人员,为军休干部服务就意味着奉献,往往是艰辛的付出与个人所得不能成正比。一是胸怀要大。军休工作人员对待军休干部要象对待长辈那样孝敬他们。二是腿脚要勤。多去探望军休老干部,对于军休干部关注的事要尽快落实。三是眼睛要亮。对于不同的军休干部可采取不同的方式灵活地解决问题。
(三)克服几种倾向。一是畏难思想。我们对一些军休干部在服务的同时还存在着不敢管理的问题,另外有些县区从事军休工作的人员相当较少,有的还没有专职人员,有力不从心的情况。二是求稳思想。满足于一般性服务,以不出事为原则,
工作标准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没有激情和动力。三是等靠思想。有些人认为现在军休服务管理趋于社会化,房子改革了,工资
打卡了,居住较以前分散了,军休工作人员服务职能也就随之弱化了。这样就存在着一种你不找我,我也不问你的一种现象,工作缺乏
主动性。四是边缘思想。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军休工作不是民政工作的重点,人为地把工作边缘化,再加之工作兼职,忙于其他工作多,军休工作少,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这些错误思想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休工作的
服务质量。我们只有改正这些错误的认识,军休服务的思想才能树牢。
二、尽心把军休服务工作做实
军休工作无小事,但落脚于小事、具体事,
服务管理工作必须于实处见真情、于实处见水平、于实处见成效。
(一)明确工作任务。我们军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基本待遇”,并引导发挥他们的余热,真正使军休干部在“六个老有”中安度晚年。这些任务要具体分解,既有长期的又有阶段性的,既有国家政策明确要求的又有地方特色创新的,既有上级安排的又有老干部普遍反应迫切要求解决的,这些任务我们要心中有数,要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迎接上级的军休工作督查,每个单位要针对督查的六个方面内容逐项
抓落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加强
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2013年全国要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要有亮点,要总结出经验,力争榜上有名。三是第五批军工接收安置,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完成好接收安置任务。四是继续开展“双和谐”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军休的全面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应该看到军休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落实军休工作上就要有一股狠劲和韧劲。要增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
主动性和自觉性,不等不靠,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抓工作落实就必须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改进作风、提高成效。
三、努力把军休服务队伍建好
军休服务工作想上台阶有突破,必须有一支过硬的军休服务队伍。
(一)组织要健全。各县区要按照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力争做到军休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落实。
(二)素质要提高。一是要提高思想素质。过硬的思想素质是做好军休工作的前提。我们搞好
爱岗敬业奉献教育,确保军休工作人员认清军休工作的重要性,端正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态度。二是要提高
业务素质。首先要清楚国家和军队的政策法规。其次要清楚各级对军休工作的文件规定。再次要清楚军休工作的各种项目、具体标准。三是要提高实践能力。一方面有适应能力。另一方面要有把理论转化为具体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能力:取得支持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具体落实的能力,工作创新的能力。
(三)形象要树好。一是要树好尊师敬老的形象。军休干部
离休或退休前多是军队领导,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们,不仅要尊重他们的过去,更要尊重他们的现在。二是要树好热情亲为的形象。我们要主动为军休干部服务,要亲力亲为,要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三是要树好谦虚好学的形象。军休干部有很强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我们要多向他们学习,多向他们取经。四是要树好严于律己的形象。我们要保持自身的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