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铜币

货币

大清铜币,学名清代机制铜圆,钱面中央有“大清铜币”四个汉字,内嵌一小字代表地名,上端是满文“大清铜币”字样,两侧为年份。边缘中间分别“户部”二汉字,下端为“当制钱十文”。钱背中央为蟠龙,上端是“光绪(或宣统)年造”,下端英文“Tai-Ching Ti-Kuo Copper Coin”字样(大清帝国铜币)。

发展历史
鉴于各省铸行铜元毫无节制, 清政府便着手整顿和统一币制,试图将铸币权收归国有,加强控制。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0月,清政府在天津设立的户部造币总厂开始铸造新式铜元“大清铜币”,并颁布《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规定:“铜元成色定为用九七紫铜,三厘白铜,原用听锡一厘”;“重量定准当二十者重库平四钱,当十者重库平二钱,当五者重库平一钱,当二者重库平四分”;“统一制造大清铜币,由户部颁发祖模,均与总厂所铸一律,惟于正面加铸省名一字,以便查考。每次铸出,均须呈送财政处户部化验,并由财政处户部随时遵派要员前往稽查”,“各省所铸铜币,应令该省所设官钱公估等局,酌量市面情形定价,随发随收,持之以信”;“各省所铸铜币, 不得大宗贩运出生活上,若各省需用铜币,可备价至总厂领取”。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7月, 清政府处户部又奏请朝廷, 拟将当时全国24处铜元局, 酌量归并为九处, 如折中所述:“然中国幅员辽阔, 若如全国仅设一厂,转运恐形不便,惟有相度地势之拼。除臣部所设总厂外,拟以山东归并直隶为一厂,湖南归并湖北为一厂,江西、安徽、江苏、清江并归江宁一厂,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 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合奉天、河南、 四川、云南四厂,共九处, 皆归户部统辖,调剂盈虚, 彼此均可匀拨。”在归并铜元局得以顺利实施的同时,又限定各省每日铸造铜元数额,以避免重蹈滥造的覆辙。此后,清政府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命各省造币厂改称度支部造币分厂,欲统而治之,巩固中央造币集权。
这一时期铜元的显著特点,正面均钤有汉文“大清铜币”字样,左右边缘分列“户部”和干支纪年文字, 后期去掉“户部”, 仅留干支纪年文字, 上缘列满文“大清铜币”, 下缘列纪值文字; 背面为统一蟠龙, 又称“部颁龙”或“大清龙”, 上缘前期为“光绪年造”、后期为“宣统年造”字样,下缘为英文“TAI—CHING—TI—KUO COPPER COIN”, 汉译为“大清帝国铜币”。户部所铸铜元正面中央无文字,各省所铸铜元正面中央铸一阴文单省名,也有个别为阳文以示区别。币值分为当制钱二十文、十文、五文和二文四种。此阶段新疆地区铸行“宣统元宝”铜元,西藏地区曾铸行“宣统宝藏”铜元,仅此两例。虽然清政府处心积虑改革币制,但未能有效遏制住全国大肆铸造铜元的势头,各省局以利之所在都阳奉阴违,边疆省份云南竟敢违背不准设新厂的诏令,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设局铸行“云”字大清铜币。
面对铜元泛滥之灾愈演愈烈,清政府决心彻底改革币制,从根本上解决铜元铸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废除旧铜元,再造新铜元。1910年(宣统二年)4月16日, 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 实行银本位制, 即以银元主币,铜元为辅币,一种新型辅币制度明文确立。新铜元以分为单位,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然而,这套新铜元的币值又与制钱比价相背离,只铸式样,并未流通。故1911年(宣统三年)又推出一套新铜元, 仍称“大清铜币”, 计有二十文、 十文、五文和二文、一文五种,五文以上铸有制钱和银元互换值, 以补第一套新铜元之不足。 同时还规定新、 旧铜元暂时同用,在三年之内逐步收回旧铜元,期满停止使用。但这一币制改革方案,还未来得及全面实施(只有十文和一文铜元进入流通领域),便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朝灭亡。
铜币区别
一、以铸造地不同为区别
清代机制铜圆的铸造由广东伊始,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两广总督德寿与前总督李鸿章奏准仿香港铜仙铸造机制铜圆。机制铜圆较之方孔铜钱铸造精良,市商乐用,流通顺畅。次年,清政府即谕令沿江沿海各省准许仿铸。尔后,全国各地纷纷开机铸造铜圆。故当十铜圆的铸造地各异,这是区分不同当十铜圆的最明显特征。
清代当十铜圆主要分为两大类:
1、“光绪元宝”;
“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铸铜圆,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计有:1、中央户部;2、北洋;3、吉林;4、奉天;5、清江;6、浙江;7、江南;8、广东;9、山东;10、福建;11、湖南;12、湖北;13、四川;14、江西;15、河南;16、江苏;17、安徽;18、广西;19、新疆。其中,广西“光绪元宝”当十铜圆,现今存世仅数枚而已,自然无法收集。“新疆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存世极少,极不易得。所以,收藏清代当十铜圆,一般以集齐十七省局为准。广西“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则根本不去奢望。在余下的十七省局中,吉林,奉天两省所铸铜圆,现存世相对较少,余皆多见。
2、“大清铜币”。
“大清铜币”当十铜圆共有二十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铸铜圆,皆在其正面中央镌刻阴文或阳文省名简称。1中央户部;2、直;3、吉;4、奉;5、汴;6、鄂;7、湘;8、川;9、云;10、滇;11、川滇;12、赣;13、闽;14、粤;15、浙;16、苏;17、皖;18、东;19、宁;20、淮。其中,吉字最少;川滇、云字次之;滇、赣、苏、浙、东字再次之;余皆多见。
二、以铸造年代
清代铸造机制铜圆讫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始,至1911年(宣统三年)止,历时十余年。1900年广东开铸铜圆之后,清政府谕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铸时,并未规定统一的格式。全国各地皆自行开模铸造,各行其是。因此,大多未曾镌刻纪年,仅江南、江苏、奉天三省,除铸造无纪年当十铜圆之外,另铸造了数种干支纪年铜圆。其中,江南铸有壬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癸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甲辰(光绪三十年,1904年)、乙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种年号当十铜圆;江苏铸有壬寅、癸卯两种年号当十铜圆;奉天铸有癸卯、甲辰、乙巳、丙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种年号当十铜圆。 1906年,清政府下令停铸“光绪元宝”,改铸“大清铜币”,并颁布统一的祖模,命各地仿铸。故全国共二十个省局铸造的“大清铜币”,尽皆镌铸干支年号,无一例外。现存世的清代“大清铜币”当十,共发现乙巳、丙午、丁未(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戊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己酉(宣统元年,1909年)、辛亥(宣统三年,1911年)六种年号。
各省局铸造不同年号“大清铜币”的情况如下:
1、乙巳,铸此年号者,仅中央户部(无铭文)及奉(奉天)两局;
2、丙午,铸此年号者达十八局之多,计有中央、粤(广东)、闽(福建)、直(直隶)、湘(湖南)、鄂(湖北)、川(四川)、川滇(康藏)、滇(云南)、云(云南)、赣(江西)、汴(河南)、苏(江苏)、浙(浙江)、皖(安徽)、东(山东)、宁(江南)、淮(清江)等;
3、丁未,铸此年号者五局,为中央、粤、宁、奉、汴等;
4、戊申,铸此年号者仅粤、宁两局;
5、己酉,铸此年号者较多,计有中央、粤、闽、鄂、皖、川、汴、吉、奉等九局;
6、辛亥,它局皆未铸造,独汴(河南)一局铸此年号。
三、以铸造工艺及铸币材质不同为区别
当十铜圆的铸造工艺的不同,型制大小厚薄的不同,也是区别当十铜圆版别的重要之处。清代当十铜圆一般为光边,但是 也有少数省局铸有齿边当十铜圆 。亦有极个别的省局铸造了大于常品,或厚于常品的当十铜圆。
清代末期中央政府明文规定铸造铜圆的材质为以红铜97%--98.3%、锌2-3%、锡1%以及其他配合,此含铜量为普通版别,当时的官版为铜含量75%-85%之间,大多省局铸造的当十铜圆是合乎规定的红铜圆;而且,大多省局铸造的当十铜圆是合乎规定的红铜圆,但是,仍有部分省局铸造了含铜量仅占七成的黄铜圆。
现已在存世的当十铜圆中发现,四川、奉天、湖南、湖北、浙江、江西、北洋、山东、河南、福建等省局铸造的黄铜圆。其中,奉天造当十铜圆绝大部分是黄铜质,红铜者极少。四川、湖南、浙江三省造黄铜圆,现存世相对较多,尚不难觅。其余省局铸造的黄铜质当十铜圆,存世极其罕少,现今已可遇而不可求。
四、以币背龙型图案不同为区别
清代当十铜圆铸造之初,清政府并没有对铜圆的纹饰图案,作严格的规定。因此,各省局所铸铜圆尽管其币背皆采用龙型图案,但龙型各异,种类繁多。初入门的铜圆收藏爱好者,在按铸地省局名,按年号,按材质分门别类收藏当十铜圆时,尚容易分辨,而按龙图区分,则相对比较困难。所以,首先必须从币背龙图明显区别之处着手。
清代末期,不少的省局分别铸造了多种背龙图案的当十铜圆,尤其是在“光绪元宝”当十铜圆中,这种现象相当突出。如湖北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即有大蟠龙、小蟠龙、特大龙、水龙、坐龙珠圈水龙、珠圈坐龙等多种背龙图案。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为整顿圜法,下令停铸“光绪元宝”,改铸“大清铜币”,并由中央统一颁发祖模。故“大清铜币”的背龙图案相对比较统一,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区别。如“鄂”铭“大清铜币”当十铜圆,则有“部颁大清龙”与“湖北大清龙”之分;“湘”铭“大清铜币”,也有“部颁大清龙”、“乙字龙”、“驼背龙”、“扫帚龙”之分。
一般来说对当十铜圆背龙图案小版式的区分,主要是看龙头(大头龙、小头龙葫芦头)、龙尾(大尾龙细尾龙、七尾龙、八尾龙)、龙角(角内弯、角外弯)、龙爪(四爪、五爪、龙爪下单宝、龙爪上下双宝)、龙珠(大龙珠、小龙珠、龙珠三火焰、龙珠五火焰)、龙刺(龙刺朝上、龙刺朝下),以及龙身周围祥云(大祥云、小祥云、云团多寡)等等细微处的不同。由于现今铜圆图谱拓制及印刷的关系,铜圆的细小差别不容易看清楚。所以,此时更重要的是必须进行铜圆与铜圆的比较。
五、以中花,边花,珠圈及字体差异等为区别
清代末期各省局铸造铜圆时,由于模具损毁的原因,往往频繁修模换模,因此,不少省局铸造的铜圆,即使是同一省局,同一类型的铜圆,也存在着差异。如中花,即有五瓣花、六瓣花、芙蓉花之分,还有中圆环、中金钱、中满文等等;边花,即有十字花、五瓣花、五点星、五角星、米字星等等;珠圈有大小之分,满文、英文也有大小之分;字体亦有书写及笔划不同等等。铜圆收藏爱好者对当十铜圆的收藏到了这种程度,则已经不是初入门的,而是具有了相当的铜圆收藏经验。随着对清代当十铜圆各种大版式熟悉程度的增加,对小版式的区别亦会相应的逐渐熟练。以文饰,字体及龙纹细微处等差别,划分出的当十铜圆小版式,相当繁多。
宣统铜币
据中国钱币史略记载,清·宣统元年(1909年)铸己酉宣统年造大清铜币。清·宣统三年(1911年)天津度支部造币总厂铸币。宣统二年(1910年)9月,度支部奏定“币制题例”,废两改元,确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元”,以钱为本位,一元为主币,重库单七钱二分。另以五角、二角伍分,一角三种钱币,五分钱币及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铜币为辅币。宣统三年,天津度支部选币总厂开铸二分、一分、五厘、一厘新式铜币外,与此同时还铸有计值文字,分别为:二十文、十文、五文、二文、一文新式铜元,其中二十文、十文有红、白铜二种币。五文仅红铜一种,二文、一文铜元按其币中有元凿孔分为有穿和无穿(满穿)两大类。此类铜元铸币不多,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灭亡,故铸币有限,存世者为之稀少罕见。由此可知,宣统二年从未开铸铜元。
白铜样钱
安徽凤阳县中都城内一农民建房挖地基时,挖出一陶罐十余斤铜元,其中一枚为白铜样钱,该钱光边,直径2.9厘米,厚0.11厘米,重9克。面文纪值“十文”,外围嘉禾图案,上部铸“宣统三年”,下部“百枚换银币一圆”,两边各有小花一朵。背面,中圈内为“五尾蟠龙”,外为“大清铜元”四字,分布上、下、左、右。该钱设计新颖,制造精致,是钱币中的精品。清代末年,当方孔铜钱难以维持,行将退伍的时候,一种形态新颖的圆形无孔铜币跨进了钱币的行列。这就是公元1900年在广东的机制铜元。由于样式新颖,所以一出世颇受社会欢迎,后因铸造铜元有利可图,各省竞相鼓铸,使市面铜元大增。据史料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为整顿币制,集中铸币权,在天津筹建户部造币总厂。至光绪三十一年五月竣工开铸。所铸光绪元宝铜元,仿照北洋模式。同年户部铸乙巳大清铜币。根据颁布整顿圜法章程确定铜元成色、形制,令天津户部造币总厂造名为“大清铜元”的新颖铜币。清光绪三十二年铸户部丙午大清铜元。
次年铸丁未纪年大清铜币(此时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更名为度支部造币总厂)。清宣统元年(1909年)铸己酉大清宣统年造大清铜币。宣统二年四月,度支部奏定《币制则例》废两改元,确定国币单位名称为“元”,以银为本位,一元为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另以五角、二角五分、一角三种银币,五分镍币及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铜币为辅币。宣统三年天津度支部造币总厂开铸二分、一分五厘、一厘新式铜元外,还铸有纪值文字分别为二十文、十文、五文、二文、一文新式铜元。其中二十文、十文有红铜、白铜两种,五文仅红铜一种,二文、一文铜元按币中央有无凿孔,分为有穿和无穿两大类。此枚十文白铜钱,当为宣统三年天津度支部造币总厂所铸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