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中国安徽省辖地级市、省会

合肥市,简称“庐”或“合”,古称庐州、庐阳、合淝,是安徽省辖地级市、省会特大城市,地处中国华东地区、安徽省中部、长江三角洲西翼,环抱巢湖,江淮分水岭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截至2023年6月,合肥市下辖4个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总面积11445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常住人口985.3万人。

历史沿革
合肥地域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活动。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后又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废分封,立郡县,合肥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项羽在九江郡地置九江王国。高祖四年(前203年),改九江王国为淮南王国。文帝六年(前174年),改淮南王国为淮南郡;文帝十二年(前168年),复将淮南郡改为淮南王国。元狩元年(前122年),改淮南王国为九江郡,辖合肥等县,合肥县名始见于此。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州,合肥县属扬州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25年),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建安五年(200年),废合肥侯国,复改为合肥县,为扬州治。
三国时期,合肥县属魏国淮南郡,为扬州治。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改九江郡为淮南郡,合肥县属淮南郡。东晋,南北分裂,合肥为双方争夺的重镇,县废。
南朝宋,置南豫州,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属南豫州南汝阴郡,为郡治。梁天监五年(506年),改属汝阴郡普通七年(526年),以寿阳置豫州,汝阴为南豫州治。太清元年(547年),置合州,汝阴属合州汝阴郡,为州、郡治。北周大成元年(579年),合州为北周占领。
开皇元年(581年),改汝阴县为合肥县,改合州为庐州,合肥属庐州,为州治大业年间,改庐州为庐江郡,合肥属庐江郡,为郡治。
武德三年(620年),改庐江郡为庐州,治合肥。贞观元年(627年),置十道,合肥属淮南道庐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庐州为庐江郡,仍治合肥。乾元元年(758年),改庐江郡为庐州。中和到天复年间(883年-902年),杨行密先后为扬州刺史和吴王,辖合肥。
后梁后唐(907年-936年),合肥县属吴国庐州,昭庆军节度。
后晋后汉(936年-950年),合肥县属南唐庐州,保信军节度。
后周时期(951年-960年),合肥县属后周庐州,保信军节度。
北宋淳化四年(993年),合肥县属淮南道庐州,为州治。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合肥县属淮南路庐州,为州治。熙宁五年(1072年),淮南路分东西两路,后并又分,合肥属淮南西路庐州,为州治,属保信军节度。绍兴初年,庐州寄治巢县;绍兴十年(1141年),合肥一度为金朝占领,旋即收复。乾道五年(1169年),庐州仍治合肥。
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庐州为庐州路,隶淮西江北道,合肥属淮西道庐州路;至元二十八年(1290年),合肥县属河南江北行省庐州路。泰定二年(1325年),合肥县属淮西道庐州路。至正十二年(1352年),合肥县复属河南江北行省庐州路。至正二十四年(1363年),明太祖朱元璋占庐州,改路为府,置江淮中书行省于此,合肥县属江淮行省庐州府,又改属江浙行省庐州府,为府治。
洪武元年(1368年),合肥改属中书省直隶庐州府,为府治。洪武十三年(1379年),合肥改属六部直隶庐州府,为府治。永乐十八年(1420年)置南京直隶,合肥属南京直隶庐州府,为府治。
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京直隶为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合肥县属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庐州府,为府治。顺治十八年(1660年),设江南左右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司辖庐州等府、州。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左布政使司改为安徽布政使司,安徽正式建省,合肥县属安徽省庐州府。咸丰年间(1853年-1861年),安徽巡抚治于合肥县。
民国元年(1912年),庐州府废,合肥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安徽省分为三道,合肥县属安庆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合肥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置行政督察区,合肥县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日寇侵占合肥县,国民政府将县政府撤至大潜山北麓鸽子笼圩子(今合肥肥西县铭传乡)。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皖江抗日根据地,进行民族革命战争
民国二十九年(1942年),合肥县改属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将安徽省省会迁至合肥县,合肥成为安徽省的省会。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析、取合肥县西乡、南乡建立肥西县,又析合肥县东乡、北乡为肥东县
1949年1月21日,合肥县和平解放;同年2月,合肥设市。同年4月6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皖北行署、皖北军区在合肥成立。
1952年8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为省辖市和安徽省省会。
1965年,由寿县定远肥东肥西四县的边缘结合部划并而成长丰县,成为合肥市第一个市辖县。
2011年8月,地级巢湖市拆分,庐江县与县级巢湖市划归合肥市管辖。
2018年9月,在第十五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期间,合肥市被授牌成为“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
2021年9月14日,《差异化培育提升不同类型城市发展新动能》提出将合肥打造成为高能级的国家中心城市。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49年2月1日,合肥正式建市时划市区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和第一直辖镇、第二直辖镇。同年4月,两直辖镇合并成立第四区;9月,撤销4个区,分设大东门、车站、西门、北门、南门5个派出所辖区。
1951年11月,撤5个派出所,成立车站、东市、西市3个区。
1960年3月,改车站区为东市区,原东市区改为南市区。
1963年8月,改南市区为中市区。
1951年1月,从肥东县和肥西县划进8个乡置郊区,以后几次向四周扩展。
1958年7月,肥东县、肥西县、巢县划归合肥市。
1961年4月,三县划出。
1959年5月,从巢湖周围4个县沿湖地带划出部分农村,设立巢湖(水上)区。
1961年4月,巢湖区撤销。
1964年10月,划寿县4个区和定远、肥东、肥西县各1个区,共7个区、55个公社,建置长丰县,属合肥市辖。
1983年7月,肥东县、肥西县复归合肥市辖。
2002年3月,合肥市区划调整,大致以南淝河、板桥河、老环城路、金寨路为界,将原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郊区分别调整更名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
2004年6月,长丰县有2个镇和5个乡划归淮南市管辖。
2011年8月,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原居巢区改设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庐江县划入合肥市。合肥市现辖四县(肥东、肥西、长丰、庐江)、一市(县级巢湖市)、四区(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并拥有四大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区划详情
截至2023年6月,合肥市下辖4个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合肥市人民政府驻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合肥市,位于华东地区,地处安徽省中部、江淮之间、长江三角洲西翼,承东启西、连南接北,靠山抱湖、临江近海,介于北纬30°57′~32°32′、东经116°41′~117°58′之间,西接六安市,北连淮南市,东靠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南邻安庆市铜陵市,总面积11445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面积133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综述
合肥市环抱巢湖,境内有丘陵岗地、低山残丘、低洼平原三种地貌,以丘陵岗地为主,全市海拔多在15—80米之间,平均海拔20—40米;主城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岗冲起伏;西南部属大别山余脉,层峦叠嶂;海拔最高点为市境西部海拔高度595米的牛王寨
合肥市地处江淮丘陵,北起舜耕山,南至巢湖盆地周围,大部分地域岗冲起伏,垄畈相间。总的地势是中部高,南北低。江淮分水岭自西南向东北横贯中部,自六安龙穴山进入肥西牛尾巴山,向东延伸,经大潜山、官亭、焦婆、大柏店、将军岭,至长丰山土山、吴山和肥东县中北部八斗岭、广兴一带高岗出境,进入定远县继续向东延伸。自肥西小蜀山北三向庙,有江淮分水岭南侧的一个分支延伸向东,经南三十里岗、大蜀山向市区延伸,形成合肥市区中间高、南北两侧低的局部地貌特征。江淮分水岭以南为长江水系,流域面积4316平方千米,地势由北向南倾斜,沿巢湖一带形成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圩畈绵延。江淮分水岭以北为淮河水系,流域面积2950平方千米,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大部分为海拔高程30~50米台地,沿瓦埠湖、高塘湖周围有小块狭长的冲积平原。
市区地貌特征
第一,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郊大蜀山平地突起,山峰高达282米,为市区最高点。大蜀山周围和西北端的三十岗一带,地势较高,海拔在50米左右。往东南地势逐渐降低,大部分地区海拔在20~50米之间,南淝河及其支流沿岸地带降到15米左右。东南部的大圩、义城一带海拔在15米以下。巢湖沿岸海拔仅3~5米,是合肥最低的地方。
第二,地貌波状起伏。除河谷平原和湖滨平原比较平坦外,大部分地区长期受流水切割,地面呈岗冲相间、波状起伏的形态。岗冲方向以南北向和北东向为主,也有少数呈北西向。
第三,侵蚀堆积地形和堆积地形为主。晚更新世,合肥市及其附近地壳缓慢下降。大部分地区广泛堆积了厚度为30~40米的晚更新世的堆积物,受后期流水切割,发育成为岗冲相间、波状起伏的缓低岗。南淝河两侧及其下游地区发育成河谷平原和湖滨平原,由全新世的松散的堆积物组成,其厚度一般为40~50米。
市区地貌单元
合肥市区分为丘陵、缓低岗和平原3个地貌单元。
合肥市区丘陵面积小,仅分布于西郊。
合肥市郊的大部分地区因受流水切割、剥蚀,形成岗冲相间、波状起伏的缓低岗。这里海拔20~50米,相对高度多在5~15米;坡度2~5度,地面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岗坡土层稍浅,冲坳土层较厚。缓低岗区入口密集,水源、肥源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水平较高。主要作物有稻、麦、油菜等,近郊多种蔬菜、西瓜等经济作物。
合肥市区河流两侧和湖滨地带,普遍发育成堆积平原,包括河谷平原和湖滨平原两部分。河谷平原分布在南淝河及其支流沿岸,呈条带状。它由河流沉积物冲积而成,地面平坦。海拔:大东门以上为12~18米,以下为9~12米。平原宽窄不等,一般约宽2.5~3千米,最宽近4千米,最窄仅0.5千米。湖滨平原位于巢湖北岸,包括大圩、义城等乡(镇)的圩区。它由河流沉积物堆积而成,湖泊淤积也起一定作用。湖滨平原地势低平,在海拔15米以下。
气候特征
合肥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年均气温15.7℃,年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年日照时间约2000小时,年均无霜期228天,平均相对湿度为77%。
水文情况
合肥地表水系较为发达,发育分别源于江淮分水岭两侧,或南流注长江,或北流入淮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9.76亿立方米。以江淮分水岭为界,岭北为淮河水系,岭南为长江水系,淮河水系主要有东淝河沛河池河等,湖泊主要有瓦埠湖、高塘湖;长江水系主要有南淝河派河丰乐河杭埠河滁河裕溪河兆河柘皋河白石天河西河等,湖泊主要有巢湖;境内还有跨流域的淠杭灌溉河总干渠、滁河干渠、瓦东干渠等工程以及几十座水库和数千口塘坝。
土壤
自然资源
人口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合肥市常住人口为9369881人,城镇化率达82.28%。
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户籍人口806.6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常住人口985.3万人,增加21.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5.55%,提高0.9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7.8万人,出生率7.98‰;死亡人口6.0万人,死亡率6.16‰;自然增长率1.82‰,比上年回落1.76个千分点。
参考资料来源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4年,合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07.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43.3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4961.2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8203.2亿元,增长4.8%。
2024年,合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832元,同比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85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89元,增长6.9%。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91缩小为1.88。
2024年,合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01亿元,同比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1.06亿元,同比增长12.0%,民生支出连续两年超1200亿元,达1248.15亿元。
2024年,合肥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较上年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8.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33.9%,占比创近7年新高,“稳投资”作用凸显。新动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8.6%,占全市投资比重38%,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6.2%,占全市投资22.9%,创近9年新高,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投资分别增长21.8%、25.7%和1.5倍。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效应持续显现,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24.8%,连续16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全市投资的25.1%,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6.9%,高耗能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5.6%。
2023年,合肥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2.93万户,比上年增长12.8%,创历年登记量新高,年末实有市场主体达168.89万户,增长11.6%。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94户,总数达8406户。
2023年,合肥市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1.1%,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4.7%。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产值超1700亿元,增长54.6%;新能源汽车产量达74.60万辆,增长1.4倍。光伏及新能源产业链产值超1300亿元,增长18.2%;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产量分别达2209.73万千瓦、2225.78万只。规模以上服务业中,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0.9%,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比重31.6%。固定资产投资中,高技术投资增长13.7%,占固定资产投资20.4%。
参考资料来源
第一产业
合肥境内适宜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大麦荞麦山芋玉米高梁蚕豆豌豆豇豆绿豆赤豆等;农户和养殖场饲养的家畜主要有黄牛水牛奶牛、马、驴、骡、猪、山羊、绵羊、兔、貂以及猫、犬等。
2024年,合肥市实现农林牧渔业产值58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2%。全年粮食产量302.32万吨,同比增长1.2%,近五年首次超300万吨,亩产持续提升,达382公斤/亩;蔬菜产量260.59万吨,增长2.3%;茶叶产量2734吨,增长4.0%;畜产品总产量71.20万吨,增长2.6%,其中禽蛋产量22.53万吨、增长0.7%,牛奶产量12.30万吨、增长19.6%。
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农业机械总动力517.50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0.7%。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86万台,增长4.5%;联合收割机1.44万台,下降4.0%;排灌动力机械18.50万台,增长0.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6.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1万亩。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6.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8%。
第二产业
合肥市机器工业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萌芽,从1954年开始,合肥市开始投资建厂,创办现代工业企业,初步形成了合肥机械工业、轻纺工业、食品工业、化学工业的架构,为合肥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合肥市主要工业门类有纺织工业、缝纫工业、制革工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造纸及印刷业、文体与工艺品制造业、电力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橡胶制品工业、塑料制品工业、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冶金工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电子工业。
2024年,合肥市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8%,创近3年同期新高。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9个同比增长,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9%,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5%,合计拉动规上工业11.4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突破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2.6%,创近24个月新高;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百万辆、达137.6万辆,增长84.5%,充电桩、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产量分别增长1.5倍、31.2%,逻辑芯片、智能电视和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49.8%、32.8%和3.6倍。大企业引领增长,百亿企业合计完成产值5520亿元,同比增长18.2%,拉动全市规上工业9.2个百分点。
2023年,合肥市建筑业增加值1833.4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年末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2115户,比上年末增加95户。其中,产值超10亿元企业69户、增加3户,超百亿元企业14户、增加1户。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279.4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8.4%;房屋竣工面积5900.45万平方米,增长3.9%。
第三产业
2024年,合肥市服务业增加值8203.2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8%、6.6%、5.6%。1-11月,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3千亿元、达3119.02亿元,同比增长13.2%。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规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8%、71.1%和28.7%;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为80.8%、30.8%、24.2%和18.5%。高技术服务业增势良好,实现营业收入1308.16亿元,同比增长16.8%,占规上服务业比重达41.9%,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演唱会、体育赛事等休闲消费需求不断激发,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体育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8.7%、33.5%和37.1%。
2024年,合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94.24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限额以上(以下简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545.45亿元,增长6.1%,创近3年同期新高。城乡市场共同壮大,城镇消费品零售额突破5千亿元、达5167.74亿元,增长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6.50亿元,增长8.9%。新业态加速成长,限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600亿元、达626.92亿元,增长16.0%,占限上零售额的24.6%,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智能消费较快增长,限上智能家用电器类、智能手机类、可穿戴智能设备消费同比分别增长4.4%、15.4%和21.5%,智能产品消费占限上零售额比重6.1%,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绿色低碳消费表现亮眼,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连跨两个百亿元台阶,达344.91亿元,增长69.8%,连续52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
2024年,合肥市进出口总额3790.73亿元,同比增长5.7%,较上年加快6.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2572.74亿元,增长10.6%,较上年加快9.4个百分点,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出口额348.4亿元,增长31.2%。
2024年末,合肥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6.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存款、贷款余额均超3万亿元。其中,存款余额3.08万亿元,增长12.9%;贷款余额3.16万亿元,增长12.2%,制造业贷款余额4208.44亿元,增长22.4%。
2023年,合肥市新增上市公司8家,首发募集资金178.41亿元,其中科创板上市4家。年末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88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82家。全年债权融资4131.88亿元。
2023年,合肥市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408.36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42.79亿元,增长3.4%;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65.57亿元,增长5.7%。赔款和给付157.56亿元,增长8.9%。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97.39亿元,增长6.8%;人身险业务赔款和给付支出60.17亿元,增长12.6%。
2023年,合肥市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16.46亿件,比上年增长1.9%。快递业务量13.37亿件,增长0.7%,实现快递业务收入95.44亿元,增长3.7%。电信业务总量149.12亿元,比上年增长31.8%。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112.59万户,比上年末减少3.5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182.82万户,增加37.74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122.8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544.54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6.54万户。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历朝历代都重视合肥地域的书院建设,历史上有庐阳书院包公书院景贤书院秋浦书院正学书院等众多书院。宋嘉定时,书院有房屋三百余间。明弘治间,有殿、庑、门、堂、桥、斋、居、号室。清代起,通过科举考试,合肥中进士人数48人,有李鸿章龚鼎孳等代表人物。合肥是世界科技城市联盟会员城市、中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国重要的科教中心。
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共有各类高等院校58所(含成人高校、不含军事院校),其中研究生培养院校9所。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2.77万人,在校研究生8.25万人,毕业生2.02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28.24万人,在校生67.20万人,毕业生24.4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8所,在校生8.95万人。普通高中99所,在校生17.5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1.96%。普通初中216所,在校生27.36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5.13%。小学441所,在校生69.11万人,小学毛入学率109.32%。幼儿园1573所,在园幼儿33.98万人。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学生96.52万人,其中城 市40.60万人、农村55.92万人。
科学技术
合肥市是中国“四大科教基地”之一、第二个获批建设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截至2021年,合肥市拥有建成、在建、拟建大科学装置12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等院校66所,中央驻肥科研机构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78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均居省会城市第一,集聚各类人才220多万人。已建成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同步辐射等3个国家大科学装置。
2023年,合肥市已建成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同步辐射光源等3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3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7个,其中国家级(含分中心)5个;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191个,其中国家级2个、国地联合17个、省级172个;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63个,其中国家级1个、国地联合4个、省级58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25个,其中国家级57个。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24个,其中国家级37个、省级51个。市级以上众创空间132个, 其中国家级28个、省级54个。
2023年,合肥市登记科技成果6563项,其中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571项。授权专利5.90万件,比上年下降0.6%。年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6.80万件,比上年增加1.39万件。签订输出技术合同14947项,成交金额694.60亿元,比上年增长7.3%;签订吸纳技术合同9808项,成交金额574.79亿 元,增长31.8%。
文化事业
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有文化馆11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42个(其中国有博物馆17个、非国有博物馆25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0个,专业档案馆(城建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3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2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651.31万卷(件、册)(不含寄存档案),专业档案馆(城建馆)馆藏档案41.52万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9%。
体育事业
2023年,合肥市组织2项大型赛事和109项市级体育赛事,成功承办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举办2023合肥马拉松赛、环巢湖全国自行车赛、环巢湖国际骑游大会、长三角房车(汽车)集结赛、长三角龙舟邀请赛等赛事活动。2023年全市注册运动员12345人,比上年增加3059人。杭州亚运会取得3 枚金牌,创造历史最好成绩。全市参加省级赛事共取得333 项第一名。全市新建健身步道(绿道)46处,完成健身步道(绿道)200公里,新建和升级体育公园(含口袋体育公园)20处。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926次,参加活动总人数达到103.53万人次。
医疗卫生
截至2023年末,合肥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013个,其中医院2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5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8个、其他卫生机构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8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7个,村卫生室112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9.67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61万人、注册护士4.77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84万张,其中医院7.02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74万张。全年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7268万人次。孕 产妇死亡率6.77/10万,婴儿死亡率2.21‰。
社会保障
2023年,合肥市新增就业参保47.4万人,同比增长8.7%,城镇新增就业14.93万人。居民消费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8%,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2%,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
2023年,合肥市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163.64万人次,其中城市21.70万人次、农村141.95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2.05亿元,其中城市1.69亿元、农村10.37亿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8.6%。全年临时救助8748人次,支出救助金2943.99万元。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18.60万人,直接救助65.44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05亿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0.63亿元、直接救助支出4.42亿元。
交通运输
综述
合肥对外交通便捷,境内铁路、公路、航空、水运交通发达,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立体化交通网络,是国家规划建设中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东有合宁线连接南京、上海,西有合武线通往武汉成都,北有合蚌高铁直通北京,南向将通过京福高铁连通江西福建。合肥港为二类水运开放口岸,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中,建成后,年吞吐能力将达到50万标箱。总投资43亿元、设计年旅客吞吐量为1100万人次的4E级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开通有国内航线51条,国际及地区航线13条。合肥城区道路骨架实现了“十”字型向“井”字型格局的转变,形成了“三环多放射”的城市动脉交通网。
2023年,合肥市旅客运输量0.7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9.2%;货物运输量4.69亿吨,增长7.8%。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627.20万吨,增长5.4%,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57.96万吨,增长15.8%。合肥新桥机场旅客吞吐量1117.14万人次,增长95.6%。年末汽车保有量292.15万辆,比上年末增长6.9%;其中私人汽车256.01万辆,增长7.2%。轿车保有量175.67万辆,增长3.5%;其中私人轿车164.81万辆,增长3.9%。
公路
截止2020年底,合肥公路总里程达2.1万千米,公路密度达183.61千米/百平方千米。高速公路方面,“十三五”以来,合肥市新改建高速公路168.42千米,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481千米,共有30处出入口(已建成待开通2处)、10个服务区和8个枢纽,“一环八线”高等级公路网不断完善,由合肥出发的高速公路已覆盖合肥都市圈内所有市、县。国省干线方面,“十三五”以来,合肥市新建、改扩建国省干线公路653千米(含在建259千米),合肥市国省干线公路达1823.5千米,其中一级公路710千米,基本实现市县通一级公路及合肥与周边都市圈城市间有一条高速、两条一级公路标准的国省干线连接的目标。农村公路方面,“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25万千米,总投资220亿元,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1.88万千米。
铁路
合肥是中国重要的铁路交通节点城市之一,境内有沪汉蓉高铁、合福高铁京九高铁商合杭高铁、合郑高铁、合蚌连高铁等多条高速铁路线穿越,另有合六城际铁路、合淮蚌城际铁路、合宁城际铁路、合芜城际铁路、合安城际铁路等线路规划建设中,合肥高速铁路“米”字形总体布局逐步形成,合肥南站为多条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汇集的交通枢纽站。
航空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是中国4E级枢纽干线机场,位于合肥城区西北部高刘镇,距中心城区约31.8千米。机场总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航站楼面积为10.85万平方米,跑道长3400米,设计年旅客吞吐量为1100万人次。新桥国际机场服务于合肥以及淮南六安桐城等合肥都市圈城市,并辐射中国大部分地区。2018年12月,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正式开通直飞俄罗斯航线。
水运
合肥港堆场面积11万平方米,办公面积3768平方米,仓库8459平方米,是中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位于合肥包河区南淝河畔,水路经南淝河、巢湖、裕溪河入长江,共131千米,水深常年保持在4.5米左右,常年可通行2000~3000吨级船舶。2019年合肥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5万标箱,港口累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已突破180万标箱。
市内交通
●地铁
【主词条:合肥轨道交通
截至2024年12月,合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有6条,线网覆盖合肥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运营线路总长约232千米,全线共设171座站点,合肥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共有3段。
●公交
【主词条:合肥公交
截至2020年6月底,合肥公交公司拥有营运车辆5116台,职工人数为8760人,营运线路256条,线长4137.2千米。2019年行驶里程2.3亿千米,客运总量5.39亿人次。
●有轨电车
【主词条:合肥有轨电车
2017年2月6日,合肥市规划局对外公示了合肥市十八千米铁路专用线改造为有轨电车的规划方案。根据方案,该条有轨电车起点站位于北二环,终点站位于合肥城际站。全线长达20千米,计划设车站21座,将联通合肥高铁南站和新西站(规划中)。
2020年10月16日,合肥东部城区拟建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项目,线路起自肥东县祥和路包公大道站,沿临泉东路、包公大道、浮槎路、撮镇路、站南路、撮东路敷设,止于瑶岗路龙兴大道站,全长约16.47千米,支线长约0.99千米,该项目已获准立项。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合肥作为地名出现,首见于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该书撰于西汉武帝时期,成于公元前91年。谓“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可见合肥作为地名出现至少已经有2100年历史。又或引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述“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鲍木之输,亦一都会也”以证。《汉书·地理志》九江郡下十五县,只列出县名,县下有注文。“合肥”条有应劭注“夏水出父城东南,至此与淮合,故曰合肥。”注《汉书》的有多家,不知引自何家。不过,如果引用《史记》的原文,而认为“潮”字是“湖”字之误,则不妥。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将《史记》里的这句话解释得很清楚:“合肥县,庐州治也。言江淮之潮南北俱至庐州也。”古人因入海之河流都有潮汐现象,故也用潮指入海的水道。从张守节注文可以看出“南北潮“指的是长江、淮河两个入海水道(淮水在宋代以前是直接入海的)。可见《史记·货殖列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合肥南北有长江、淮河两个入海水道,是皮革鲍木的集散地。“皮革鲍木”应释义为“皮、革、鲍、木”。在古代,皮指连着毛的兽皮;革指经过加工的去毛的兽皮;木泛指竹木;鲍则是指咸鱼、干鱼和盐渍鱼,泛指水产品,不是指海产的鲍鱼。
至于“合肥”这个地名的涵义,《尔雅·释水》说:“归异出同流,肥”。《尔雅》是中国最早的训诂书,作者佚名,产生在春秋到三国这一时段内。与《史记》产生的年代相同或相近。以该义理解,施水(南淝河)与肥水(东淝河)汇流于良余山(今将军岭)而南北向分别流入长江、淮河,两水是“归异出同”之水,谓之肥。肥或指水的异流同出之地。又,郦道元水经注》“肥水”条有“夏水暴涨,施合于肥,故曰合肥”之句,该意也与《尔雅》义合。可见“合肥”的本意是异流的两河在此汇流。古代大批量的运输主要靠水运,合肥的地位因具有两条入海水道而驰名当时。
方言
合肥话是江淮官话洪巢片的一个重要方言,属于江淮官话洪巢片合肥小片。现代合肥话主要通行于的地域包括合肥(不包括长丰北部)、六安金安区、舒城等地区。合肥话的最显著特点是北腔南调,音色和发音力度偏向北方,较刚劲;而语音是偏向南方,音变非常多。
饮食
合肥的菜系以庐州菜、江淮菜最为有名。合肥菜又称庐州菜,是徽菜的五大代表菜之一,合肥菜代表菜品有臭干炒千张、庐州烤鸭包公鱼逍遥鸡三河米饺肥西老母鸡汤吴山贡鹅等。
戏曲
合肥是庐剧的发源地,庐剧旧称“倒七戏”,俗称“小戏”、“祷祭戏”、“小倒戏”、“小蛮戏”,是安徽省地方戏主要剧种之一,流行于安徽境内皖中、皖西、沿江的大片地区和江南的部分地区。庐剧是在大别山一带的山歌、淮河一带的花灯歌舞的基础上吸收了锣鼓书(门歌)、端公戏嗨子戏的唱腔发展而成。
民俗文化
一百多年前,巢湖市柘皋镇唐马村人根据《白蛇传》中“水漫金山”选段,编演发展而来的“唐马龙舟”文化传承至今。一年一度的夏至节“赛龙舟”活动中,“唐马龙舟”吸引众多爱好龙舟的群众纷纷前来观看、喝彩。
非遗文化
合肥市境内非遗资源众多,截至2016年,合肥市共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5项省级非遗项目,87项市级非遗项目,162项区县级非遗名录项目。
风景名胜
合肥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三河古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截至2015年,合肥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3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
地方特产
友好城市
著名人物
荣誉称号
合肥是皖江城市带核心城市、世界科技城市联盟会员城市、中国最爱阅读城市、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中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国重要科教基地之一、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等。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