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

句法术语

句子(英语:sentence ),是词和短语的实现形式。具有一定的语调,前后有较大停顿,表示一个相对完整意义的语言片段。句子是最大的语法单位,最小的表达单位。

词义源流
「句子」的「」在先秦时期只有「句(gōu)」一个读音,有「句曲」之义,因古时候文人在文章中一句话写完往往用弯勾(𠄌乚)标识,表达「章句之止」。中古时期分化出了另一个读音「句(jù)」,字体也出现分化。用后起的分化字」代表「句曲」义,「句」代表「章句、语句」义。「子」是由表示小称名词「子」虚化而来的词尾
现代汉语的「句子」与英语「sentence对译十九世纪时英国人马礼逊曾将sentence译作「句」「句话」。日本人堀达之助、柴田昌吉、神田乃武将sentence译成「文章」,猪狩幸之助和广池千九郎将sentence和「文」对译。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为汉语语法学的草创期,其最明显的特点为模仿传统语法。虽然语法著作大量出现,但给句子的定义归纳起来,大致只有两类:一是以结构(具备主谓成分)为主,兼顾意义(表达完整的意思);二是以意义为主,兼顾结构完整和语音特征。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至四十年代,这一时期是汉语语法学的革新时期,索绪尔叶斯柏森房德里耶斯等的语言学理论已引进中国。一些学者把这些新理论跟汉语事实结合起来,探索汉语的特点,总结汉语的结构规律,对句子的认识可以分为三类:一以结构完整为主,兼顾结构的独立与作用;二是意义完整、结构独立、结构完整并重;三是以听话人听得懂而且满意为主,并强调语言环境对句子的决定作用。
五六十年代这一时期是语法学的普及、发展期。语法学家研究语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人们运用语言上的问题,同时在研究上又受到结构主义语法的影响,对句子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以意义为主,多以表意完整来定义句子,把「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作为句子成立与否的决定条件;二是以语音停顿为句子的决定条件;三是将单独站得住、意义完整、语音特征三者结合起来定义句子。
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这一时期语法学最大的特点在于对句子的认识基本上趋于一致,也更为全面。多数语法学家都从意义、构成、功能、语音特征等几个方面把握句子,普遍重视了语音特征对句子的决定作用。
八十年代后期及九十年代初,这一时期语法学的主要特点在于随着汉语语法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在重视句子外部特征的同时更多地关注了句子的内部组织规律,对句子的认识更加深入。
纵观汉语语法学史,人们对句子越来越重视,认识也越来越全面、深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句子的各个方面都存在一些难以把握的东西。
在构成上,除了虚词,绝大多数实词词组都可以构成句子,范围非常广,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模式;
在意义上,尽管人们对「相对完整」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但那简直「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许多人宁可避而不谈;
在语音上,如果我们只管已说出来的和写出来的话,并且承认这样说和这样写是对的,这倒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标准。但如果要把句子的定义拿来指导人们说话,这一条恐怕完全不起作用了。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句子的各个方面,更加准确地认识、定义句子。
「句子」的古义源流
在《说文解字》中,「」作为540部之一被列出:「句,曲也,从口、丩声。凡句之属皆从句。」许慎的这一解释道出了「句」有曲义,「句」从口形丩声。梁朝顾野王玉篇》:「句,古侯切,曲也,不直也。又九遇切,止也,言语、章句也。」解释了存在两个不同的读音。
(一)「句」形与「丩」。
说文解字》中,「句」是一个形声字,「口形声」。从现存的古文字资料中可以发现,「句」其实是「丩」的分化字,是在「丩」字的旁边加上了一个「口」字分化出来的。
在西周文字材料中,发现了「句」字;在战国文字里也有「句」字的存在,也有其相关的证明,如「」。何琳仪也表示「丩、句一字分化。战国文字从句得声之字每省口从丩」。
「句」和「丩」的关系上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句」是一个双声字,「口、丩」都表示声符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句,从口丩声,当读如今言钩,俗作勾。」马叙伦也说:「句当入丩部,此丩之转注字,口、丩旁纽双声,兼叠韵。」 第二种是认为「口」既是一个分化的符号,也是一个音符,「丩」分化出「句」。何琳仪说:「口为分化符号兼音符,故丩由幽部分化为句则入侯部。口,见纽幽部;句,见纽侯部;幽侯旁转。」郭沫若也分析过,认为句是「钩」的本字,所从的丩像钩带之形,也从口声。这种观点如果从同源的角度去看的话,是可以行得通的,不妨来梳理一下。
首先王力曾经在《同源字论》指出叩、敂、扣三字是同源的;其次可以在《说文解字》中找到根据:「,击也,读若。」《周礼•地官•司关》提道:「凡四方之宾客,敂关则为之告。」《广雅•释诂三》讲道「」有击打的含义。《经典释文》也说:「叩,击也。」
以上种种证明,「叩、敂、扣」三个字同源,就是同一个字。从「叩、扣」得知「口」是形符,并且「口」也表示声音。这样可以指出「」字中的「句」也是这种情况,用「」来表示声音。
再来看「」字。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丩,相纠缭也,一曰瓜瓠结丩起,象形。凡丩之属皆从丩。」「纠,绳三合也。从糸、丩,丩亦声。」丩应是纠的母字,由前者分化出后者。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提到:「字形以两条曲线相勾连示意。『纠』本是由『丩』分化出来的一个字。后来『丩』字废弃不用,由『纠』字取代了它的职务。」甲骨文与小篆形体变化不是很大,像两物勾连缠绕之形,其本义就是缭绕、纠缠。
无论金文还是战国文字,「句」的常见形体均从「丩」作。但在意义上和丩的缭绕、纠缠丩关系不大。从《说文》所收的字来看,两者之间并无意义上的交叉,从「丩」的字,没有「句曲」的意义,从「句」的字也没有「纠缠」的含义。
(二)「句」音与「勾」「屡」
「句」音有二,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加以支持:「凡曲折之物,侈为倨,敛为句。《考工记》多言倨『句』。《乐记》言『倨』中矩、『句』中钩。《淮南子》说兽言『句』爪倨身。凡地名有句字者皆谓山川纡曲,如句容、句章、句余、高句丽皆是也。凡章句之句亦取稽留可钩乙之意。古音总如钩,后人句曲音钩,章句音屡,又改为曲字为勾。此浅俗之分。古侯切,古音也。又九遇切,今音也。」
但是段玉裁对「勾」是古音、「句」是今音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董楚平就「句」读音的问题,给出了明了的答案:「先秦时期,句字只有一个读音,都属见母侯韵,中古时期(约从魏晋开始),句字出现两种读音,即从侯韵中分化出鱼韵,犹今勾连的句(gōu)与语句的句(jù)。句字从口,与语句之句在字义上较亲近,于是人们渐渐把句子让给语句、章句之句(jù)。本来从口的『勾连』之句(gōu)改写为勾。」
「句」与「勾」有什么关系呢?「勾」又是何时出现的呢?董楚平指出,从现有的甲骨文和金文看,只有从口的「句」并没有从的勾。也就是说,商周时期有「句」字而没有「勾」字。后来学者们在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汉简中发现了从的「句」字。「勾」是「句」分化的结果,「句」分化为「勾」,就是为了记录语言的需要,提高书写速度才开始隶变的,时间大约发生在东汉初。
换句话说,在东汉初期,「勾」字还没发现之前,人们是将「句」这个字形,匹配给带有「章句、语句」义项的「句(jù)」;然而表示「勾连」义项的「句(gōu)」,在东汉时期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句」的分化字「勾」。因为出现了「勾」字,带走了原本「句」的读音,所以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与「语句、句子」相配合的「屡」的读音。
句由「句曲之句」发展到「章句之句」,其形、音、义的变化主要集中在汉代时期,原因之一大概就是汉代的经学蓬勃发展带来了章句之学的繁盛。也因为「句」分化出了「勾」,使得人们在用法上有时分不明,有的人不知道「勾」字是「句」的分化字,以为是两个字的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句」「勾」混用状况。
章句之「」与读音的「」又是怎么发生的呢?古时候文人在文章中一句话写完往往用勾(𠄌乚)标识。「句」出现「」音可能与其放在末尾、表达「章句之止」有重要的关系。《说文》见「𠄌」,「𠄌,钩识也,从反亅,读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钩识者,用钩表示其处也。」王筠《说文解字句读》:「钩则钩耳。谓之逆者,盖倒须钩也,钓鱼用之。」
在简帛文书上除了上面的𠄌乚有钩校作用外,「乙、已、卩、丩、句」都有钩校的作用,表示一句、一文、一简的结束,那么「句」字也就有了「结束」的意义。《玉篇•句部》:「又九遇切,止也,言语章句也。」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这样释《章句》:「句之语源𠄌。」《集韵•遇韵》:「句,词绝。」这些都证实「句」的结束意义,因此才有了后来表示章句的「屡」音。这也是杨忠宝提到的「音随意转」。
(三)「句」本义引申义
关于「句」字本义的说法,各家说法不一,没有特定的答案。段玉裁认为「章句之句」是源自于「句曲」之义,其支持者有朱骏声、黄侃。王筠的看法则是「语句」是本义,「句曲」是引申义。伍华讲到「句曲」和「章句」都不是「句」的本义,他们因为资料的局限,没有看到甲骨文和金文这样早期的材料,将「句」在「丩」的问题上纠缠不明,导致了一些误训。
看到了这些宝贵的材料的当代人,应该明白词义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伍华把「句曲」义和「语句」义之间的词义发展过程设想为:「句」字的本义是「钩鱼」的含义,然后「钩鱼」引申为「以钩取物」,再把「钩物」引申为「勾连」,最后将「勾连」引申出「联字成句」的「语句、章句」义。
这种观点以出土文物作为旁证,比较可靠,然而后半部分引申只是在某些相似的基础上直接从具体的意义转向抽象的意义,很难解释「句」的读音和字形的变化。既然「句」字在语音和字形上都进行了分化,那么在字义的引申过程,也可以分成两条线。
丁玮明根据「句」在中古的两个读音(一是古侯切,后来作「勾」;一是九遇切,仍然作「句」)以及根据伍华的本义观点给出从本义引申的两条线:
第一条是鱼钩—钩状物—句曲状—拘禁—限止—章句之句—语句;
第二条是鱼钩—钩鱼—钩取—勾连。
对于本义「鱼钩」,伍华根据甲骨文、金文的形体已说明。有疑问的是引申义「拘禁」—「限制」义。在许慎的《说文》里从「句」之字总共有32个,且都是形声字。在这32个字中有15个是具有「句曲」之义的。
其中「拘」有「止」义。丁玮明就「拘」有「止」义进行探源,发现「拘」与「挶」是异体分化字,「挶」字义与「句曲」有关,即与人上肢弯曲有关,进而引申出「拘禁」义。而「句」字也有「止」义,引申出「限止」。
其实按第一条,还应该补充一个引申义,即「句」字还有「小」义。本义是「鱼钩」的话,鱼钩又是小的,所以从「句」的字还含有「小」义。在《说文》中有「驹」「狗」「鼩」三字从「句」得声有小义。比如「驹」,《说文》:「驹,马二岁曰驹。」《尔雅•释兽》:「伭驹,褭骖。」
综上,「句」在形体上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与「丩」的构意相关;先秦时期只有「句(gōu)」一个读音,中古时期分化出另一个读音「句(jù)」,字体也出现分化。用后起的分化字「勾」代表「句曲」义,「句」代表「章句、语句」义。「句」在古书中的本义一般就是「句曲」,但后来随着材料的丰富,出土材料加以佐证,其本义被认为「鱼钩」,根据两个读音进行两条线的词义引申。
「句」最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如《关雕》中标出「五章、章四句」,「四句」指的是「关关雎鸠,在河之训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种单音词和双音词组合而成的「音句」,四句合为一「」,又称为「义句」,音句义句构成韵文的结构,为后来的骈文提供了形式。但这里的「句」指的是「音句」,与现代意义上的「句」还有区别。
与现代意义上的「句」意思相近,表示「一句话」的,见于《庄子骈拇》中,「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这里的「窜句」即文句
至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卷七《章句第三十四》中有「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这里的「句、章、篇」是骈文的语句组织规律,「句」的涵义也基本与现代一致了。
「句子」的「」是名词词尾,没有实义。
汉语名词词尾「子」和「头」「儿」相比,「子」产生最早。词尾「子」是由表示小称的名词「子」虚化而来的。
「子」本来就是个名词,指小儿。甲骨文的字形,正象幼儿头有毛发、两肢舞动之形。甲骨文地支「」形与之近,那是「巳」字假「子」为之,因为「子」「巳」古音十分相近:「子」,上古属精母,之部,开口三等字,拟音为〔tsio];「已」,上古属邪母,亦之部,开口三等字,拟音为〔zi)。
王力说:「要把词尾『子』字和非词尾『子』字区别开来是相当困难的。就现代普通话来说,鉴定词尾的主要标准是轻声,但是古代的史料并没有把轻声记录下来。现在我们只能凭意义来看它是不是词尾」,并提出有六种「子」不该认为是词尾。这六种「子」是「儿子的『子』」、「作为尊称的『子』」、「指禽兽虫类的初生者」、「指鸟卵」、「指某种行业的人」和「指圆形的小东西」。
王力提出的标准很管用。但是,实践中仍有些似是而非的例子难以辨别。如:
①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礼记·檀弓下》》
②今野人昼见喜子者,则以为喜乐之瑞。(汉·桓谭:《新论》)
③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例①,《礼记》是礼经中后起之书,一般认为成书于汉代。「婢子」,郑玄注:「婢子,妾也。」因此「婢子」之「子」,也可认为是指人的名词。例②,《新论》,东汉桓谭作。「喜子」是指很小的蜘蛛,此「子」和「虫类的初生者」又何以区别?例③,《焦仲卿妻》,东汉末无名氏之作,「珠子」之「子」亦可认为是「指圆形的小东西」。
由以上引例可知,词尾「子」不会产生在汉代。周生亚认为,词尾「子」产生于魏晋时代,成熟于南北朝,而广泛应用于唐宋。如:
①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啮之乎?」甲曰:「他踏床子上啮之。」(魏·邯郸淳:《笑林》)
②(秦女)即命取床后盒子开之。(《搜神记》,卷十六)
③甘子正熟,三人共食致饱。(《搜神记》,卷十七)
例①,「床子」,物非圆形,体积也不小。例②,「盒子」,形非圆形,亦非小物。例③,「甘子」,「甘」即「柑」,橘属,形虽圆,但形体亦非「小东西」。由此断定,「床子」「盒子」「甘子」的「子」是词尾,不是词。
又《尔雅·释木》「杻」条,郭注云:「(杻)似棣,细叶,叶新生可饲牛,材中车辋,关西呼为杻子,一名土橿。」又《方言》卷五「㼚瓭」条,郭璞注亦云:「今江东亦呼甖为瓬子。」「婴」是「㼚瓭𤮢䍃」等瓦器的通语词,「甖」今简作「罂」。「𤮢」是周魏之间的方言词。郭璞是东晋时人,由此亦足证词尾「子」在晋代已经产生。至中古汉语中期,即南北朝时代,词尾「子」已比较成熟。如:
①预前多买新瓦盆子容受二斗者。(《齐民要术·醴酪》,卷九)
②若有粗毛,镊子拔却。(《齐民要术·葅绿》,卷八)
③世祖在便殿,用金柄刀子治瓜。(《南齐书·袁彖传》)
④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企喻歌》,其一)
到了唐宋时期,词尾「子」已广泛应用,其使用情况,大约有以下几类:
日常器物名+子
①忽见自门抛一斑犀钿花合子,方圆一寸余。(唐·蒋防:《霍小玉传》)
②并乱丝一绚,文竹茶碾子一枚。(唐·元稹:《莺莺传》)
③是夜明烛,半宵之后,果有二幡子,一红一白,飘飘然如相击于床四隅。(唐·裴铏:《聂隐娘》)
④十娘日:「暂借少府刀子割梨。」(唐·张鷟:《游仙窟》)
⑤道士一见惨然,下棋子曰:「此局全输矣。」(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⑥于是净能怀中取笔,便于瓮上画一道士,把酒盏饮,帖在瓮子上。(变文《叶净能诗》)
⑦有一日,其道者提篮子摘梨。(《祖堂集》,卷十六)
⑧又出玉束带、玉篦刀子及马一匹,付三宝奴献上。(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城下奉使录》,卷二十九)
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衲僧不仁,以自己为腊月扇子。(宋·虚堂和尚:《虚堂和尚语录》)
⑩若下一句语,如铁橛子相似。(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织品、衣物名+子
①更取滑州小绫子一匹,留与桂心、香儿数人共分。(唐·张鹭:《游仙窟》)
②此清凉山五月之夜极寒,寻常著绵袄子。(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③著石榴裙,紫榼档,红绿帔子。(唐·蒋防:《霍小玉传》)
④后节度使必遣人搜殿,见此汗衫子,必差人进来。(变文《叶净能诗》)
人物名+子
①妹子虽不端正,手头裁缝最巧。(变文《丑女缘起》)
②小娘子眉奇(齐)龙楼,身临帝阙。(变文《破魔变》)
③什摩人为伴子?(《祖堂集》,卷十八)
④初到澧州,路上见一婆子卖油糍。(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人体部位名+子
①下官不忍相看,忽把十娘手子而别。(唐·张鷟:《游仙窟》)
②舌子芬芳,颊疑钻破。(唐·张鳌:《游仙窟》)
③十指纤纤如露柱,一双眼子似木槌离(梨)。(变文《丑女缘起》)
④「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的骨子。(《朱子语类》,卷八十)
动物名+子
①老罴当道卧,貉子那得过?(《北史·王黑传》)
②于时,忽有一蜂子飞上十娘面上。(唐·张骜:《游仙窟》)
③燕子被打,可笑尸骸。(变文《燕子赋》一)
④师于窗下看经时,蝇子竟头打其窗,求觅出路。(《祖堂集》,卷十六)
植物、水果、食物名+子
①树子非不楚楚可怜,但恐永无栋梁日耳。(《晋书·孙绰传》)
②南国传椰子,东家赋石榴。(唐·张鷟:《游仙窟》)
③阿娘见后园果子,非常最好。(变文《舜子变》)
④路边有一个树子。(《祖堂集》,卷五)
⑤自过咸州,至混同江以北,不种谷麦,所种止稗子。(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四)
⑥正如吃馒头只撮个尖处来吃,下面的馅子许多滋味都不见。(《朱子语类·训门人》)
建筑物名+子
①遂命酒馔,即令小玉自堂东阁子中而出。(唐·蒋防:《霍小玉传》)
②乃一小版门子,扣之,有应者。(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③某已得从良,客户有一小宅子,贩缯为业。(唐·薛调:《无双传》)
④一似人家盖房子,使椽柱瓦木盖得是好,却须是住房子底人做主,防水火盗贼。(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山川河流、自然之物名+子
①雹子变成珍珠。(变文《破魔变》)
②适值渡一小涧子,臣括与耶律寿先过。(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③分水岭自转向南,下去白草铺,望古长城,只是平川,何处有岭子?(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④未免借一条小路子行。(宋·虚堂和尚:《虚堂和尚语录》)
抽象名词+子
[关换子]禅林用语,指参悟奥秘玄机之关健:如何是向上一关接子?(《祖堂集》)
[偈子]偈,即一种略似于诗的有韵文辞:相公就为山乞偈子,为山云…(《祖堂集》)
[壳漏子]称呼人的躯体:离却这个壳漏子后,与师兄什摩处得相见?(《祖堂集》)
[信子]信:我有同行在彼,付汝信于得摩?(《祖堂集》)
[痕子]痕迹:作摩是你樸头痕于尚犹在,有这个身心?(《祖堂集》)
[解子]解释:好趁作一解子(《祖堂集》)
[样子]榜样:师指云:「这个便是样于也,还有人得相似摩?」(《祖堂集》)
到了近古汉语中后期,「子」用得更加普遍、纯熟,与现代汉语几乎没什么区别。
名词「句」与词尾「子」结合为「句子」。
①我有一句子,待特牛生儿,即为汝说(《祖堂集》)
②师云:「汝若与摩,我有句子盖却天下人舌头。」(《祖堂集》)
③师夜不点火,僧立次,师乃曰:「我有一句子,待特牛生儿,即为汝说。」僧曰:「特牛生儿了也,只是和尚不说。」(《祖堂集》
④问:「请师宗乘中道一句子。」师云:「今日无钱与长官。」(《古尊宿语录》)
⑤僧问:「一句子如何?」师云:「此间一句亦无。」(《景德传灯录》)
⑥或问:「易解,伊川之外谁说可取?」曰:「如易,某便说道圣人只是为卜筮而作,不解有许多说话。但是此说难向人道,人不肯信。向来诸公力来与某辨,某煞费气力与他分析。而今思之,只好不说。只做放那里,信也得,不信也得,无许多气力分疏。且圣人要说理,何不就理上直剖判说?何故恁地回互假托,教人不可晓?又何不别作一书?何故要假卜筮来说?又何故说许多『吉凶悔吝』?此只是理会卜筮后,因其中有些子理,故从而推明之。所以大象中只是一句两句子解了。(《朱子语类·卜筮》)
⑦「《史记》不可学,学不成,却颠了,不如且理会法度文字。」问:后山学《史记》。曰:「后山文字极法度,几于太法度了。然做许多碎句子,是学《史记》。」(《朱子语类·论文》)
sentence的词义源流
英语sentence一词在12世纪时义为「教义、权威教学;权威声明」;源于古法语的sentence,义为「判断,決定; 意义; 格言,箴言; 权威声明」(12世纪);而古法语sentence又源自古典拉丁语的sententia,义为「思想,思维方式,观点; 判断,决定」,也指「表达的思想; 格言,谚语」,sententia是一个不规则的(分化的)形式,来自 sentire 的现在分词 sentientem,「持有意见,感觉,感知」。词义引申路线可能是「在头脑中的感知方式」到「观点」到「决定,判断」。
14世纪初,sentence引申出「上帝或权威人士做出的判断」之义; 也指特定法律意义上的「裁决,法院判决」。14世纪末,引申出「理解,智慧; 有益的主题材料」之义,这一义项在现代英语已不被使用,但在乔叟的作品中经常出现。
sentence自14世纪末开始引申出「信件、书籍、演讲等的主题或内容」之义,也用于指书面作品中的一段。15世纪中期开始出现「语法上完整的语句」这个意义(「意义」,然后是「用语言表达的意义」)。
A sentence is a sound in itself on which other sounds called words may be strung. You may string words together without a sentence-sound to string them on just as you may tie clothes together by the sleeves and stretch them without a clothes line between two trees, but — it is bad for the clothes. [Robert Frost, letter to John T. Bartlett, Feb. 22, 1914]
( 一句话本身就是一种声音,其他声音(称爲单词)可以串在上面。你可以把单词串在一起,没有句子声音来串它们,就像你可以把衣服的袖子系在一起,把它们拉伸,而不需要在两棵树之间拉衣服线,但是——这对衣服不好。[罗伯特·弗罗斯特,致约翰·T·巴特利特的信,1914年2月22日])
That sentences in Authors, like haires in an horse-taile, concurre in one root of beauty and strength, but being pluckt out one by one, serve onely for springes and snares. [Donne]
(作者的句子就像马尾辫中的头髮一样,具有美丽和力量的共同根源,但是一次拔出一个,只能用于弹弓和陷阱。[唐恩])
在现代英语中,sentence主要作为名词使用,表示「句子」。句子是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它能够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或信息。
英国语言学家大卫·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1941—)在其《语言学与语音学词典》里说,sentence是最大的结构单位,一种语言的语法借此组织成形。sentence有无数的定义,有传统语法的模糊界定(如「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也有当代语言分析中的详细结构描写。
但是,大多数定义都受到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的影响,强调sentence概念的结构自主性或独立性:它「没有因为语法结构关系而被包含在任何更大的语言形式里」。近年来,有人试图探索更大的语法单位(discoursetext),但迄今没有找到跟sentence有可比性的单位,即能从形式和分布上加以充分说明的结构单位。(Crystal,1985:277)
1931年,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1887—1949)在《语言论》中定义sentence的时候,同时用到了utterance这个概念。他说,下面这个utterance里有三个sentences,.「不管这三个形式之间有什么实际上的联系,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语法手段把它们连成一个更大的形式」(Bloomfield,1933:170)。
How are you?It's a fine day.Are you going to play tennis this afternoon?
1968年,英国语言学家约翰•莱昂斯(John Lyons,1932-2020)在其《语义学引论》中认为布龙菲尔德关于utterance由sentence组成的说法只是一般性的说法。在更严格的意义上,sentence是一个抽象实体,是抽象语言系统的一部分。utterance作为实际使用的话语,是从来不会由抽象实体组成的。组成utterance的只能是对应于抽象句子的实际言语片段。
莱昂斯把sentence/utterance的区分跟Saussure的langue/parole区分联系起来:utterance是说话人用语言系统的成分(如word和sentence)按一定规则说出来的一段一段的parole。因为语言系统的成分和规则构成langue,我们也可以说,说话人根据langue说出来的parole是utterance。(Lyons1968:176)
1977年,莱昂斯还在《语义学》中建议把作为语言系统一部分的抽象理论实体叫做system sentence,实际使用的语言行为的一部分叫做text sentence。如果采用乔姆斯基competenceperformance的区分,我们可以说,system sentence是competence的一部分;而text sentence是performance的一部分。(Lyons,1977:29)
语言学自从索绪尔乔姆斯基强调研究langue、competence以来,十分重视作为语言系统一部分的sentence的研究。乔姆斯基把自己的语法叫做sentence grammar,明确地肯定了sentence作为最大结构单位和语法单位的地位。
另一种定义sentence的方法是从其内部成分入手。如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1860—1943)在《语法哲学》指出,很多关于sentence的定义是从逻辑角度出发的。他们认为sentencesubjectcopulapredicate三部分,或更常见的由subjectpredicate两部分构成。(1924:305-306)
这种方法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Pláton, 前 427-前 347),在《智者篇》(Sophist,约前 357)中将话语(或句子)内部区分为两个部分:名称成分(ōnoma,本义「名称」,一句话要说的针对何事物)和陈述成分(rhēma,本义「话语」,一句话针对某事物所说的何内容)。
柏拉图在《智者篇》 中写道:
(话语中)一种叫名称成分,另一种叫陈述成分……仅仅连续不断地说出名称成分或陈述成分都不是话语……只要将这两种成分各自一连串说出,你说的都无法成为话语。因此,直到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之前,通过声音的指示都没有表达陈述或非陈述,以及存在或非存在。只有将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起来才是合适的话语,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的最小组合则构成最简单和最短小的话语形式。
在《智者篇》 中,柏拉图讨论的是「种」(范畴)、「存在」、「同」、「异」之间的关系,以说明对立范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种二分法用到话语分析中,得出了名称和陈述这两种既区别又联系的句子成分。作为第一步虽然不免笼统,但无疑为此后的句子分析,甚至语法研究开辟了道路。
前 335 年,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前 384-前 322)在《诗学》 (Περὶ ποιητικῆς)中进一步讨论了话语或言辞成分:
诗剧的言辞由下列几种成分组成:字母、音节、联接成分、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屈折或变形、句子或惯用语。联接成分是无意指的语音,它既不会引发也不会妨碍许多语音组成一个有意指的语音……名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不标记时态,其中的任何部分都无意义……陈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标记时态,与名称成分一样,其中的任何部分都无意义。比如「人」或「白」不表达「何时」的意义;但是「他走路」或「他已走了」则意味着现在时或过去时……句子或惯用语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句子或惯用语可以用两种方式形成一个整体:或者仅仅表达一个事物,或者由联接在一起的几部分组成。
据以上论述,亚里士多德把言辞分为:1. 语音单位(字母、音节);2. 组句单位;3. 成句单位(句子或惯用语)。其中组句单位包括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和联接成分。通常把柏拉图区分的名称、陈述称为第一成分、第二成分,亚里士多德识别的联接则称为「第三成分」。
其实,亚里士多德的分析与柏拉图的句子二分有所不同,这些组句单位相当于后来的「词类」(λόγου μέρη,即言辞成分)。关于句子分析,亚里士多德从逻辑立场出发,分析的仅是命题的构成:
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题,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句子才是命题……我们现在研究的只是命题,而撇开其他类型的句子,因为对这些句子的解释主要属于修辞学或诗学的范围。
亚里士多德研究的命题即判断句或陈述句。有趣的是,他撇开的其他类型的句子,却认为对其解释属于修辞学或诗学,而非语法研究对象。在亚里士多德时代,语法学尚未成为一门学科。所谓的Grámmatiké,在当时指的是「读写知识及其能力」。
在《范畴篇》 (Κατηγορίες)、《解释篇》 (Περί Ερμηνείας)、《论题篇》 (Τοπικά)中,亚里士多德采用hypokeimenon 和 katigoria 这对术语来分析命题。
hypokeimenon 的原义是背后或底部的东西,即「基质、实质」,亚里士多德借用为指命题中的主体或主词。katigoria 的原义是法庭用语「指控」,即「对某事物的判断」,亚里士多德借用为指命题中的断言或谓词,katigoria 由此又被理解为「范畴」。
亚里士多德描述主词和谓词的学说,其基础就是「十范畴说」(《范畴篇》 )和「四谓词理论」(《论题篇》 )。
所谓十范畴,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势、状态、行为、承受。在命题中,只有实体居于主词地位,其他都只能作谓词。
所谓四谓词理论,即谓词对主词的表述可以归纳为四种关系:定义关系、特性关系、属性关系和偶性关系。
显然,亚里士多德对命题的分析并非语法学的分析。当然,也可以认为,这是句子分析的另一视角——语言的逻辑分析。亚里士多德仅将命题(或陈述句)划分为两大部分,而主词和谓词这对术语则成为 5 世纪初句法学概念主语谓语的蓝本。
此外,亚里士多德的学生迪美特利厄斯(Demetrius Phalereus, 约前 350-约前 280)在《论风格》(Perí ermineías)中承袭了其师的命题二分说。他的所谓主词,字面意是「关于那个」,而谓词的含义是「那个是什么」。迪美特利厄斯是古希腊哲学家、雅典总督和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创立人之一。
古希腊语法学成熟于亚历山大。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rax, 前 170-前90)在《文法技艺》 (Téchnē Grámmatiké, 前 100)中关注的是言辞成分(λόγου μέρη)即词类分析。他认为语言的基本单位是句子(lógos)和词(léxis),句子由词构成,并未涉及句子成分研究。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后期的代表,阿波罗尼乌斯(Apollonius Dyscolus, 80-160)在《论句法》 (PeriSyntakseos)中继承了古希腊学者将句子区分为名称和陈述的做法,由于狄奥尼修斯已建立了希腊语的词类体系,因此阿波罗尼乌斯提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词和动词。
总体而言,柏拉图已经认识到句子由名称成分(ōnoma)和陈述成分(rhēma)两部分构成。亚里士多德的命题(陈述句)分析采用了主词(hypokeimenon)和谓词(katigoria)这对术语。狄奥尼修斯更关注希腊语的词类划分,通过词类分析来实现句子结构分析。阿波罗尼乌斯提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词和动词,这些成为句法学主谓二分的蓝本。
5世纪初,罗马学者马提阿努斯首先明确区分句法学上的主语(subjectiva)和谓语(declarativa),影响了9世纪的加洛林学者。8世纪下半叶,波斯学者西巴维希将名词句析为话题和说明,将动词句析为施事和动作。此后的思辨语法(包括摩迪斯泰学派)、普遍语法接受了主谓二分,但未进一步细化。18-19世纪,莱恩(1700)首先把逻辑的主谓术语引进英语句子分析,而格林尼(1848)首先建立了细化的英语句子成分分析法
sentence的翻译源流
(一)句话,句。
1823年,英国人马礼逊出版《英国文语凡例传》,将sentence译作「句」,并解释为「一句是成意而应一起读可圈断之辞」,但其实在其更早的《英汉字典》(ADictionary of Chinese Language,Part lI,1822)中就曾将sentence译作「句话」,解释为「a period in writing」。
而在马礼逊最早的《通用汉言之法》(1815)中没有出现对sentence的解释,所以马礼逊至少是从1822年左右开始思考对sentence的翻译,在1823年的《英国文语凡例传》中将其简化为「句」。
马礼逊用「句」与sentence进行对译并不难理解,因为中国古代就有「句」的概念和名称。马礼逊将sentence与「句」对译,也不过是借中国古籍中已有的用法罢了。所以严格来讲,「句」这个句法术语并不由马礼逊定名,只是他最早将其与英语中的sentence形成对译
(二)文,文章
堀达之助、柴田昌吉、神田乃武将sentence译成「文章」,猪狩幸之助和广池千九郎将sentence和「文」对译。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将之译作或称作「句」,所以「句」这个术语不存在复杂的演变过程。
「句子」的今义源流
这一时期为汉语语法学的草创期,其最明显的特点为模仿。虽然语法著作大量出现,但给句子的定义归纳起来,大致只有两类。
(一)以结构(具备主谓成分)为主,兼顾意义(表达完整的意思)
中国传统语文学里的句读,大都是为了阅读和理解的需要,较大的停顿叫「句」,较小的停顿叫「读」。
1898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出版。马建忠「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意例之所在」,对句的定义有两个:一个是正名卷之一界说十一:「凡字相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另一个是卷十彖七:「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
以上两个定义都提到了「辞意已全」,第一个定义从字出发,「字相配」,《马氏文通》的字基本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传统的字、汉字的意思,一个大致相当于词(word),字类即词类。《马氏文通》用「字」做造句单位,分为实字、虚字两大类,又分九小类,实字分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虚字分介字、连字、助字、叹字。
第二个定义从句成分出发,「有起词语词」。所谓「起词」「语词」,在「正名卷」中的定义是「凡以言所为语之事物者,曰起词。」「凡以言起词所有之动静者,曰语词。」。在「论句读卷」中,他进一步说明,所谓「字相配」就是「有起词、语词」的意思。
马建忠的「起词」「语词」就是英语的subjectpredicate。.因此,他的两个成句条件翻译成现在通行的说法就成了:(1)具备主语谓语;(2)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
「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曾一直被传统语法用做sentence的定义。但「意思是否完整」是个程度问题,不可靠,已被现代语言学家否定。马建忠定义的惟一可靠的标准实际上只有「具备主语、谓语」这一条。然而跟汉语事实却有些距离——汉语的很多句子没有主语。
《马氏文通》的「读」定义有两处,正名卷之一界说二十三:「凡有起语两词而辞意未全者,曰读。」论句读卷之十彖六:「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气未全者曰读。」这就是说,「句」跟「读」的区别只是「辞意是否完全」。这个定义至少有两个问题:第一,如前所述,「辞意是否完全」是个程度问题,不是一个可靠的标准;第二,就像汉语的「句」可以没有起词,「读」也同样可以没有起词。马建忠自己关于「读」的例子中就有很多是这样的。
因此,一股认为马建忠的「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读」。它具备主语、谓语,相当于英语的从句clause).。但是,马建忠用到的「读」的实际例子又往往没有主语,所以又有人认为他的「读」实际上相当于英语的participle phrase。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马建忠的「句」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句」。他已经试图将「句」变成西方意义上的结构单位和形式单位,也就是英语的sentence。
马建忠认识是受了传统语法,特别是形式逻辑的影响。逻辑上的命题是由句子表示的,句子必须包括主、谓两部分,否则就不能杓成判断,不能表意。语法分析句子,辨认主谓,与逻辑合用一套名称,自然就把逻辑对句子的看法原样照搬过来。这正是语法学草创期生搬硬套的特点在句子认识上的表现。
这种认识抓住了向子的结构和意义两个方面,但以具备主谓为向子的决定条件这一看法却有明显的不足。
首先,不能明确区分句与非句。因为具备主谓的不一定都是句子,相反,不具备主谓的也不一定都不是句子。
其次,大大缩小了句子的范围。由于他们以具备主谓为句子的决定条件,所以他们只承认主谓句和能用省略解释的非主谓句,而不承认其他非主谓句,这是不符合语言实际的。「在实际的交际活动中,无论在书面上或者口头上,特别是在口头上,由单个的词或其他词组构成的句子,使用颜率是很高的,至少不低于由主谓词组构成的句子。」
此外,所谓「完全意思」究竞指的是什么,有的没有说明,有的虽然说了,但实际上仍是指主谓结构完整。例如,《马氏文通》说:「所谓『辞意已全』者,即或惟有起词语词话意已达者,抑或已有两词而需以达意如转词、顿、读之属,皆各备具之谓也。」主谓结构完整,不一定意义就完整,所以很模糊。
李直和杨树达,基本继承了马氏的句读说。
1920年8月,李直的《语体文法》出版。李直认为极少要二类以上的词配合起来,而且意思是完成的,这叫做「句」。把读视为句的一种特殊类别:一个大句里面包含一个小句的时候,这种大句小句,(合拢来叫做「复句」)我们都叫做「读」。大句是正句,也叫作正读,小句是副句,也叫副读。
1920年11月,杨树达的《中国语法纲要》出版。杨树达认为:就一件事物说明他的动作或状态和性质,能够使人得一个联合观念的,叫做句。虽然有几个词联在一块,却没有这两个主要成分(主语和叙述语)的,便只是读。 必要兼备主语和叙述语,才可以算作句。
吴庚鑫、蔡晓舟、陈浚介、王应伟,则抛弃了读,只论句。吴庚鑫和王应伟都给句下了定义。
1920年4月,吴庚鑫恶《国语文典》出版,吴庚鑫认为词和词相合起来,有「主格」,有「表词」,便成为「句」。
1920年10月,王应伟的《实用国语文法》出版,王应伟认为应用各种词类,构成一种言语,凭着它发表吾人的思想;在语法学上这种特称为句。将各种词类(如名词、代名词、动词……),形成一种有关系的结合,用它来代表一个完全思想,这就是句。
(二)以意义为主,兼顾结构完整和语音特征
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是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它与前一类型的主要区别在于:从意义、结构、语音几个方面来认识句子,特别是注意到了句子的语音特征。
金兆梓认为,「凡一个字或合几个字,有名学上的主词和表词,而足以表示完全意义的,就叫他是句」。他又说:「句是意义的单位;所以毋论一个字或几个字,只要能表示完全的意思,都可以叫做句。」
金兆梓还借《韵会举要》中给「句·读」的定义来说明,「读与句的分别是语气已绝与未绝的不同」。凡一个语言片断,语气已绝者为句,语气未绝为诵读方便而停顿者为读。
金兆梓并进一步指出,「呼吸群终了时的停顿,按着辞气可分两种:『一是声音提高』,『二是声音低落的』。『中国语除命令』、『疑问』、『传感』等特殊句外,凡是意义完毕的,声音都低落……」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语调。这样就比前一类型更为全面。
金兆梓以意义为句子的决定条件,明确指出:「凡句只要能表示完全的意思,句子的形式(指具备名学上的主词和表词)可以不看重。」这既抓住了句子的本质特征,同时又扩大了句子的范围。
金兆梓不但承认主谓句,而且承认非主谓句。他第一次确立了非主谓句,特别是独词句的合法地位。由于当时的学者受传统语法,特别是形式逻辑影响太深,这种认识没有对语法学界产生有力的影响。
总之,这一时期多数语法著作对句子的认识是很不明晰的。
这一时期是汉语语法学的革新时期。20世纪30年代中期索绪尔叶斯柏森房德里耶斯等的语言学理论已引进中国。学者们开始用新的理论和方法来审视前期的语法研究,发现了许多根本性的问题,终于在1938年爆发了文法革新大讨论。
同时,一些学者把这些新理论跟汉语事实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汉语的特点,总结汉语的结构规律,到20世纪40年代出现了一批革新力作,使汉语语法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就对句子的认识可以分为三类。
(一)以结构完整为主,兼顾结构的独立与作用
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是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他说:「我们平常说话是一句一句说的,所以『句』可以说是语言通常的独立的表现单位。」「一个句子必须有个『什么人』,或『什么东西』,然后还得说明这个人或这个东西『怎么样』,这两部分缺一不成句(特殊情形又当别论)。」
吕叔湘的看法与马建忠黎锦熙不同的是:(1)他看到了句子结构上的独立性,并且把句子看作「表现单位」;(2)他虽然以具备主谓为句子的决定条件,但也承认无主句的存在,只是把它看作一种特殊情形。这样就比马建忠、黎锦熙前进了一步。但也可以看出,吕叔湘受传统语法,特别是形式逻辑的影响仍是很深的。
(二)意义完整、结构独立、结构完整并重
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是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和《中国语法理论》。
王力与吕叔湘最大的不同在于重视了句子的意义,并把意义与结构独立、结构完整结合起来认识句子。
王力给句子的定义是,「凡完整而独立的语言单位,叫句子」。这里的「完整」有人理解为结构完整,也有人理解为意义完整。
谢晓安亢世勇认为是指意义完整,原因有二:
(1)王力的句子定义是依照叶斯柏森的句子定义下的。在叶斯柏森的定义中,「完整」是指意义完整。
(2)在《中国语法理论》里给句子下定义之前,王力明确指出「句子有一个大特征:它必须是有所谓的」。所谓「有所谓」就是指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
定义中的「独立」就是指句子结构独立,不包含在更大的结构形式里。
王力区分了「句子形式」和「句子」两个概念。如果一个语言片段是独立的,它就是句子;如果是不独立的,它就是句子形式。例如,「他病了」是独立的,是句子;「我想他病了」中「他病了」不独立,是句子形式。
同时,王力又主张「主语虽可不用,而句子并不因此失去了连系的性质。在一切不用主语的句子里,咱们都说主语是潜在的」,「中国语的句子都是由现实的连系或潜在的连系构成的」。可见,王力是很重视主谓齐备的。
王力重视意义的完整和结构的独立,抓住了句子的两个主要特征,比吕叔湘前进了一步,但又强调主谓齐备,限制了他对句子更深一步的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这说明王力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语法的束缚。
此外,王力对无主句的认识比吕叔湘更加明晰。在《中国语法理论》里,王力从理论上比较系统地讲述了无主句,明确指出「除了主语隐去的句子之外,还有一些无主句。在无主句里,主语非但不是显然可知的,而且恰恰相反,它是不可知的」。这是符合语言事实的。只可惜他又认为无主句是潜在的主谓句
(三)以听话人听得懂而且满意为主,并强调语言环境对句子的决定作用
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是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高名凯与吕叔湘、王力的认识有本质的区别,表现在:
(1)以听话人听得懂而且满意为句子的决定条件。
高名凯认为,「一个句子就是可能让听话的人听得懂而且觉得满意的一个最小的语言结构单位」,「一个最小的语言结构是不是成句,要看它在上下文的环境里是不是有所谓,是不是让人家懂得」。
高名凯认为,「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说一句话,应该让听话的人懂得并且满意」。所谓「懂得」「满意」就是指你说出一句话,听话的人通过这句话能了解你的意思,知道他想要知道的东西。
比如,别人问你「《萨根的春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谁呀?」你说「古立亚」,他就了解了你的意思。对方听懂了、满意了,这就是一个句子;假如你说「《萨根的春天》的作者」,他就会觉得你的话没说完,他还是不懂、不满意。这就「不成话」,不是句子。
(2)强调了语言环境对是否成句的决定作用。
高名凯明确指出:「可否让听的人满意而听懂,是否成句,还得看语言环境。」只要有了语言环境的补充,即使是一个词,只要听话的人听得懂,也就是一个句子。
比如,早晨你从被窝里钻出来,看见窗外的太阳,说了一声「太阳」。由于有了环境的补充,「太阳」表达的就是「太阳出来了」的意思,听话的人能听懂,这就是一个句子。
(3)完全承认无主句是一种客观的句型,明确指出「汉语里有一部分句子并不是把主语省略掉,而是根本上没有或不需要主语的」,并且把无主句列为独立的一类句型,即绝对句。
高名凯的这些认识比吕叔湘、王力的认识更加深入了。但还需指出高名凯对独词句持保守态度,他只承认由感叹词构成的单词句和由单个词构成的呼句,而不承认其他独词句,从自身体系来看是有矛盾的。既然认为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单个的词也能成句,却又不敢大胆地承认所有类型的独词句。
这一时期比其前一时期的马建忠、黎锦熙有了明显的进步:
第一,对句子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的看法呈现出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标志着人们越来越注意到了汉语句子的特点,对汉语句子的认识越来越明晰。
第二,普遍重视了句子结构的独立性。
第三,对无主句的认识越来越明晰。吕叔湘把无主句看作是一种特殊情形,王力虽承认了无主句的客观存在,但又认为无主句是潜在的主谓句,到高名凯则完完全全地把无主句当作一种客观存在的句型。这正是这一时期革新特点在句子认识上的表现。
这一时期共同的不足在于仍没有注意到句子的语音特征。尽管吕叔湘、王力、高名凯都以语气给句子分了类,但并没有把语音看作构成句子的要素,在相关的定义中均未提及。
这一时期是语法学的普及、发展期。语法学家研究语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人们运用语言上的问题,同时在研究上又受到结构主义语法的影响,出现了一些质量较高的语法著作。对句子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以意义为主,多以表意完整来定义句子,把「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作为句子成立与否的决定条件。
持这种观点的论著占大多数,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主要代表有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张志公的《汉语语法常识》,初级中学课本《汉语》,张中行的《句子和词组》《简略句、无主句、独词句》等。
《语法修辞讲话》在评论了传统的以句子成分给句子下定义的不足后指出,「好些语法学家想法给句子找个周密的定义,比如说『句子是相对完整而独立的语言单位』,『完整』是指意义方面,『独立』是指运用时单独能站得住」。
张志公的《汉语语法常识》说,「能够简单地说出一件事情或者提出一个问题、请求或命令,或抒发一种情感,能叫人明白的一组词,就叫作『句』」。
这一时期语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教人们如何运用语言表达思想,这样就自然地以意义作为句子成立与否的决定条件。这与前期高名凯的观点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
第一,扩大了句子的范围,至此将无主句独词句全部肯定了下来;
第二,第一次提出「相对完整」的概念,对句子的认识更为准确。不足在于多数著作还没有注意到句子的语音特征,而且这样的定义「周密是周密得多,可是又没有多大实用价值」。
(二)以语音停顿为句子的决定条件。
这一类型的代表是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在汉语语法学史上,赵元任第一次用语音停顿来定义句子。「一个句子是两头被停顿限定的一截话语。这种停顿应理解为说话人有意作出的」。
判断一个语言形式是不是句子,主要看它两头有没有语音停顿。「如果一个可能成为句子的形式跟另外一个形式连接起来,中间没有停顿,那么它不再是一个句子,而那个更大的形式可能成为句子」。例如,「他不来。我不去」是两个句子,可是如果中间不停,连起来说,就只是一个句子。
结构主义语法重视口语的研究,表现在句子上特别重视语音特征。赵元任用结构主义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自然非常重视语音。这是前人所没有做到的。这种认识的优点在于:
(1)从语音停顿上区别了句与非句,抓住了问题的实质。语音特征(包括句调及停顿)是句子「最有概括性、最本质的」语法特征。前边所说的句子结构的独立,在口语中就是有较大的语音停顿。
(2)和前一类型相似,扩大了句子的范围。
赵元任认为,「句子可以从结构上分为整句零句」。「零句没有主语—谓语形式」,「大多数零句是动词性词语或名词性词语。叹词是最地道的零句」。
不过单纯以语音停顿来定义句子也有其不足:
首先,句子是用来表意的,任何一个句子都必须正确地表达一个意义,而这种看法只注重语音而不顾其他,一则不够全面,二则容易导致把那些语法上不通、语义上不协调的语言片段也看成是句子,如「明灯中国共产党我们指路的是」。
其次,鉴定句子的准确性较差。在多音节的连贯语言中,应该在哪里停,不应该在哪里停,哪个地方该停多长时间,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这与句子的结构类型、长短、表达的意义及说话人说话时的心情、态度、说话的习惯等诸多因素有关,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这一理论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被广泛采用。
(三)将单独站得住、意义完整、语音特征三者结合起来定义句子。
最典型的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编写的《现代汉语》。它给句子的定义是「一个格式不论长短,只要单独站得住,同时能表达一定的意思,就是句子。说话的时候,每个句子都有一定的语调,表示不同的语气;句子与句子之间有一个比较大的停顿,书面上每个句子的末尾用句号问号叹号表示语气停顿」。
这与前两类的区别在于注意到了「单独站得住」,并吸取了前两类的长处,将单独站得住、意义完整和语音特征结合了起来。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和丁声树等编写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也有相近的看法,只是丁声树等没有提语音。
这种认识既吸收了汉语语法学前期的研究成果,也接受了结构主义理论的影响。这样定义句子既有了内容上的要求,又有了形式上的标记,更符合语言实际,也更有利于人们把握句子。比起前期和同期的语法著作无疑是一大发展。
除以上三类外,还值得一提的是俞敏在《中国语文》1957年7月号上发表的《汉语的句子》。在这篇文章里俞敏将句子分为时间坐标、空间坐标、线索(主语部分)、核心部分(谓语部分)四个部分。这样,「汉语的句子结构是最有理性、最清楚、最可爱的东西」。汉语句子的四部分,核心部分是不可缺少的,其他三个部分有时有,有时没有。由此,他给句子的定义是「句子是语言里反映客观现象的单位。就结构说,必须有一个核心部分,可以有时间坐标、空间坐标、线索三样东西里的一两样或全部」。这种提法很新颖,也揭示了句子结构的主要特征,但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这一时期语法学最明显的特点是观点较多,也较新颖,特别注意语音特征,逐渐将意义完整、语音停顿和单独站得住结合了起来,并完全承认了独词句,进一步扩大了句子的范围,对句子的认识也更为科学。这正是这一时期发展的特点在句子认识上的表现。
这一时期语法学最大的特点在于对句子的认识基本上趋于一致,也更为全面。多数语法学家都从意义、构成、功能、语音特征等几个方面把握句子,普遍重视了语音特征对句子的决定作用。
最典型的是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编写的《现代汉语》,它给句子的定义是:「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在语音上有一定的语调,表示陈述、疑问、祈使、感叹等语气。在连续说话中,句子和句子之间有一个较大的语音停顿。在书面上,句子的停顿和语调要用句号问号感叹号表示出来。」并对这几个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其他语法著作也均认识到这几个方面,只是在给句子定义时侧重点有所不同。
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侧重于语言的静态单位和动态单位的区分,认为「句子是语言的动态单位」。
朱德熙的《语法讲义》与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修订本)侧重语音特征和意义。而张静主编的《新编现代汉语》则侧重结构。
尽管给句子定义的侧重点不同,但他们对句子的决定条件的认识是一致的,即语音特征。其中的典型代表是朱德熙。在《语法讲义》里,他说:「如果一个语言形式的前头后头没有停顿,那就不是句子。」
比如,A.我知道孩子们喜欢听故事。B.孩子们喜欢听故事吧?C.孩子们喜欢听故事。
A的「孩子们喜欢听故事」前没有停顿,B的后头没有停顿,都不是句子。只有C前后都有停顿,才是句子。
20世纪80年代前期是中国语法理论界结构主义语法转换生成语法的融合期。朱德熙受到这种理论的影响,提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构造原则是基本一致的」观点。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汉语动词没有定式和不定式的区分,这样汉语的句子就不像印欧语那样有固定的结构模式(即「主语—谓语」的模式)。
汉语里词组和句子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是一种组合关系,而是一种实现关系。这种实现关系表现为词组进入具体的语言环境,有了一定的语音标志(即前后的停顿和句调)就变为一个句子。
这样任何词组,不管是主谓词组,还是述宾词组、偏正词组联合词组、复谓词组,只要附带上超语段的成分——语音停顿及句调,就是一个句子。这种观点成为20世纪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的一大建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许多人所接受。
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认为,词、词组和句子的区别是多方面的,但「更重要的是,句子说出来必得有语调,并且可以用不同的语调表示不同的意义」。
黄伯荣和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修订本)认为,词、词组同句子的区别在于有没有一个语调,「句子是交流思想的最基本的运用单位,能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有一定的语调;词和词组是造句材料,没有句子所具有的语调」。
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本)认为:「一个句子不仅具有一定结构成分和结构方式,为了适应具体环境中的交际需要,它还必须有特定的语调。」「有了语调;才能使句子中词语所叙述的内容同现实发生特定的联系。」「才能作为语言的基本运用单位。」
张志公主编的《现代汉语》(试用本)认为,「句子的主要标志是成句的语调,有时还需要成句语气助词」。
张静主编的《现代汉语》也认为,词、词组与句子的区别在于语调,「光有一套结构中心,没有语调,就不能表达完整的意思,只是一个词组或单词,不是句子」。
这一时期语法学的主要特点在于随着汉语语法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在重视句子外部特征的同时更多地关注了句子的内部组织规律,对句子的认识更加深入。
就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两本较有影响的现代汉语著作来看,都表现出了这种倾向。一本是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版)。这本给句子的定义是「句子由短语或词构成,是具有特定句调,能够表示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言单位」,给短语的定义是:「短语是语义和语法上都能逐层搭配的,没有句调的一组词。」
这两个定义中的「短语」所指是一致的。把二者联系起来看,一个句子,内部必须是在语义语法上都能逐层搭配的,外部必须表示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必须有一个特定的语调。强调内部的特征是以前的著作中所没有的。
另一本是钱乃荣主编的《现代汉语》。这一本给句子的定义与以前的著作没有什么不同,在谈到句子与词组区别时,却有了特殊内容。表现在:
首先,认为词是平面的单项结构,主谓、动宾、谓补、偏正短语的通常形式是平面的两合结构,而句子最通常的形式是立体的、以一个核心成分为中心的多合结构。
其次,短语内部的次序是不大能改变的,而句子的内部秩序比较灵活,变换自由。有些项目可以绕核心转动或移离。这就从内部组织规律上区分了词、词组和句子。
纵观汉语语法学史,人们对句子越来越重视,认识也越来越全面、深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句子的各个方面都存在一些难以把握的东西。
在构成上,除了虚词,绝大多数实词词组都可以构成句子,范围非常广,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模式;
在意义上,尽管人们对「相对完整」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但那简直「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许多人宁可避而不谈;
在语音上,如果我们只管已说出来的和写出来的话,并且承认这样说和这样写是对的,这倒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标准。但如果要把句子的定义拿来指导人们说话,这一条恐怕完全不起作用了。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句子的各个方面,更加准确地认识、定义句子。
句子的分类
现代汉语的句子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归纳和概括。结构、语气、功能、语序、语义、语用等都能成为句子的分类标准,以此所得到的「句型」、「句类」、「句式」、「句模」等分类术语往往缺乏明确界定,使用中相互交错,使句子系统认识模糊。句子分类术语的能指和所指需要进一步规范,以便构建合理的汉语句子分类系统。
由于认识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深入的,按照时间的顺序,对历史不同时期的句子分类研究的理论、重心等方面有所了解会帮助我们更好的研究句子的分类、句子的系统、句子的分类标准等问题。
句类观的演变
19世纪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模仿传统语法,把句子分为两类,「一则与读相联者 ,一则舍读独立者」,第一类句子大致可以对应后来的主谓结构做主语的单句主从复句,后一类句子大致可以对应后来的联合复句
马氏的句类观与现代汉语的句子分类的理论大不一样,后来的语法学家中只有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继承了马氏的句类观。
20世纪20年代,黎锦熙模仿《新著国语文法》传统语法,从结构上把句子分为单句复句,又按照语气把句子分为决定句、商榷句、疑问句、惊叹句、祈使句。从结构上对汉语句子进行分类说明黎锦熙对句子的特点已有了充分的了解。
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句子分类是从结构和语气上来的。「不从谓语的意义或所用的词类上给句子分类」。结构上和语气上对句子的分类就在此时期奠定了基础。
传统语法学体系下的句子及其分类研究,体现在 20世纪 40年代以来的重要语法学著作中,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认为:「句子可以分为『简句』和『繁句』:包含一个词结的是简句,包含两个或更多词结的是繁句。」在该书的第八章提出了「句式」这个词 ,但是并没有与「句型」、「句类」相对应的内涵。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根据谓语的表述类型给句子分类为 :叙述句描写句判断句;对句式有专节论述,分析了六种句式 :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递系式、紧缩式 。
高名凯在 《汉语语法论》 中提出了 「句型」这一概念 ,但是这和后世的 「句型」概念不一样,高名凯在 《普通语言学》 和 《语法理论》 中分出了句型 (根据语气划分:否定命题、确定命题 、询问命题、疑惑命题命令命题和感叹命题)、句类 (根据谓语性质划分)和句模 (根据句子结构可能的规模划分)。
高名凯在《语法理论》 中明确了句子的分类观念, 「句子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则来加以分类,⋯⋯,分类的性质既有所不同,不同性质的分类就不要混在一起谈,更不要用同样的术语来表明不同性质的分类。」
由此可见 ,20世纪40年代对句子及其分类研究继承了句子的语气和结构分类 ,只不过表述不太一样,而且有了一定的突破:一是初步明确了句子分类的标准可以是语气、谓语的表述类型、谓语的性质等多方面的;二是有了「句式」概念 ,句式是对句子在结构上的特殊之处进行归纳分出的类别。
张志公等编的《语法和语法教学 介绍「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一书中只是把句子分出了单句复句,并没有对下位句型进行划分和说明。
「汉语知识讲话」丛书从结构上和语气上对句子进行了分类。在结构上把句子先分为单句复句,单句根据谓语的情况分出了把字句被字句,其余没有再做分类;在语气上,把句子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这套系统下的分类显得简单明了,对已有定论的语法事实加以描述,具有总结的性质。
从这个时期开始,结构上先分出单句、复句和语气上的分类已经成为定论,后期的分类也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
(四)结构主义语法体系下的句类观
这一时期的代表是朱德熙的《语法讲义》,还有丁声树等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的分类。
丁声树在1961年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单句根据谓语的性质分为:体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动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
朱德熙在1982年的《语法讲义》中,把句子分为单句和复句:单句从结构上分为主谓句非主谓句;从句子的功能着眼把单句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称呼句和感叹句
这类句类观的代表就是大学的现代汉语教材。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已经有了初步的句子系统。书中明确了句子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来分类。根据语气分出的叫句类,根据结构特点分出来的叫句型。并且一层一层往下分,初步形成了一个系统。
张斌主编的《现代汉语》中《句子》一书提出了比较完善的句子系统。此书从不同角度对句子进行不同的分类:结构类、语气类、表述类、结构标志类、功能类,还有从交际的角度分的具体的句子和抽象的句子,还可以按照句子传达信息的目的把句子分为使信息储存的句子和使信息反馈的句子,还可以根据与语境的关系分为自足句和不自足的句子,还可以根据句中的动词的配价分为单价动词句、双价动词句和三价动词句。这种分法是把句子的各个分类标准放在一个平面,力求穷尽的描述出来,突出一个「广」字。
还有一种句子的分法在语法学界有重要影响,此种分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系统性。「三个平面理论」提出以后,大家普遍认为句子有三个平面:句法平面、语义平面、语用平面,在句法平面抽象出句型,在语义平面抽象出句模,在语用平面抽象出句类,句子三个平面组成了句系。
至此句子的分类初成局面,呈现两大特点:一是,「广」,句子至少可以从10个以上的角度分类;二是,「深」,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复句,单句按照谓语的性质分为:形容词谓语句动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等。动词谓语句又可以分为双宾语句、把字句,这样一层一层往下分。
为什么句子的分类呈现「广」和「深」的特点,归根结底在于句子的分类标准的多样化,有结构标准、语气标准等,如此繁多的标准怎样才能简化,怎样才能有效地被研究者和学习者掌握呢?把句子的分类标准系统化就能解决这些难题。
句子分类标准
句子的特点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所以根据句子的不同特点就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别。划分句子的具体标准各不相同,但是最终都是为了反映句子某一方面的特点,有利于句子的深入细致的研究。
句子的分类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大家较为熟悉的有:
1.单句在结构上是否由主谓短语构成,分为:主谓句非主谓句,两者还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下位分类,我们称为「句型」。
2.单句按照语气,可以分为:陈述句祈使句疑问句感叹句。我们称为「句类」。
3.单句按照结构上的特点,可以分为:被字句把字句连谓句兼语句、双宾语句(双宾句)等。我们称为「句式」。
4.单句按照谓语的表述类型,可以分为:叙述句描写句、判断说明句。
还有其它的一些分类标准:
5.单句按照它在话语中行使的功能,可以分为:始发句、后续句和中止句。
6.单句从交际的角度,根据句子与现实的联系能否实现,可以分为:具体的句子、抽象的句子。
7.单句按照传达信息的目的,可以分为:使信息储存的句子、使信息反馈的句子。
8.单句按照句中动词的配价,可以分为:单价动词句、二价动词句、三价动词句。
当然,这里无法穷尽句子的分类标准,只能将几种主要的加以罗列。随着句子研究的深人和研究方法的增多,还会出现更多的句子分类标准。标准多而杂的现象并不利于语法研究,语法也是一套科学而系统的科学,所以,句子的分类也要求系统化。
三个平面理论」的语法理论提出之后,句子分类系统化的任务就找到了理论基础。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把句子的主要分类标准也纳入这三个平面。见下表:
句子分类术语
句型(sentence patter),是用得最普遍的概念,简单而言,就是句子的类型,涵盖了句子从不同标准分类所得的全部类型。这种广义理解容易导致句子分类系统混乱。
从逻辑上讲,由于概念划分根据不统一,就会有「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把句子的不同分类结果相提并论,比如将「陈述句」、「主谓句」、「动宾句」等都称为句型,这肯定不利于句子的认识,所构建的句子系统也是笼统的、模糊的。所以,句型不应该作为句子分类的属概念出现,而应是句子分类系统中的一个种概念,即从句子的内部结构角度总结概括出的一种句子类型。
句型应该狭义地界定为「句子的结构类型」,由于汉语句子的结构分析着力于单句复句的分析强调分句间意义、逻辑、事理的联系),「句型」一般专指单句的结构类型。严格限定「句型」含义,从句子内部结构方面认识句子,总结类型,是最重要的句子分类标准,也是语法研究的一贯原则。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以及《中国语法纲要》中把句子分为叙述句、描写句和判断句三大类,这为现代汉语的单句系统勾勒了大致框架。黎锦熙在《中国语法教程》里把句子分为三类四体,三类同于王力,但分得更细,将判断句和描写句各为一体,叙述句按照有无宾语分为两体,共「四体」。
吕淑湘和朱德熙的观点与黎锦熙大体相似。总体上看,叙述句、描写句和判断句成为这一时期单句系统的总纲。用「叙述」「判断」「描写」作为分类术语,就其意义理解,倾向于从句义层面来划定句子,但考察其具体分析,会明显发现确定句子类型的核心依然立足于结构。
再后,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法小组编写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将句子分为四类:体词谓语句,动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这为后来教学语法系统的单句系统奠定了基础,从《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到《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都沿袭了这样的句子分类体系,包括一些后来的高校《现代汉语》教材,比如黄伯荣、廖序东、胡裕树、张志公、邢福义等都采用这个体系。另外,「三个平面理论」将句型放在句法平面讨论时同样是从句法结构层面来确定句型系统。
综上所述,句型是句子分类最重要的概念,是从结构角度对句子分类所得到的结果,汉语的句子分类系统,一般是指句型系统,即句子的结构分类系统。
句类,指句子的语气分类,属于语用层面的句子分类,这个分类概念和分类标准以及分类结果比较统一,分歧较少。专业语法研究也只是在细处深入展开,如袁毓林《现代汉语祈使句研究》(1993)、邵敬敏《现代汉语疑问句研究》(1996)。从宏观建构看,句类认识方面取得的一致性远胜过句型认识方面的差异性。
句型和句类是两个不同的术语,代表不同的句子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专家语法教学语法中通常都加以严格区分,胡裕树明确指出「句类和句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一句型可以是不同的句类;同一句类也可以是不同的句型。「单句可以从结构和语气两个角度分类。从结构角度分出来的类,是结构类;从语气角度分出来的类,是语气类」。其它一些教学语法系统中也严格区分句型和句类,这里不再列举。
句式,这个概念用得比较宽泛,很多时候与「句型」相混淆,就其所指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运用较多的是以」根据句子结构所表现出的显著特征,归纳出一些具体的、特定的句子类型」为分类标准,将所得的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双宾句存现句等句子类型称为句式,而且往往加上「特殊」二字。如张志公庄文中在《汉语知识新编》中即明确提出「特殊句式」;倪宝元、张宗正在《实用汉语语法》中也采用了「特殊句式」的说法);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总结的「几种动词谓语句」也将上述句子称为句式。
(2)对结构特点明显的句子进行纵深研究时,一般将这些具有特定结构的句子称为句式。如在邢福义的《语法问题探讨集》中收录的论文就有:《试论「A」,否则「B」句式》、《说「NP了」句式》、《「越X,越Y」句式》《现代汉语里的一种双主语句式》等专门讨论特定句子类型的文章。句式在这个意义上的所指也具有普遍意义。
(3)在以变换理论分析句子之间相互联系时,一般采用了「句式变化」的说法。如胡裕树在《现代汉语》(增订本1987)的第四章第八小节专门讨论「句式的变换及其应用」。
(4)徐通锵从语义层面认识句子,认为「句式是『话题一说明'的语义关系的概括」,将汉语句子分为自动句和使动句两种基本句式。这里所称的句式是对句子更高层次的概括,可以与通常意义的句型所指相等同。
对句式的认识和理解,张斌概括得比较完善,很有代表性,他认为「语言单位的类别可以分为实体类别、关系类别、特征类别」,「特征类别是实体类别或关系类别中的特殊类」,在此基础上将上述把字句等看作动词性谓语句下的特征类,并且明确指出「…着眼于句子结构上的某种特殊性或标志而划分出来的句子类别,叫做句式或特殊句式」川。就句式的概念运用及所指而言,将句式定位在「结构的特殊性、标志性」比较科学,也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吻合。
句模,是从语义层面对句子进行分类的模式。高名凯较早提出的句模概念是从结构角度认识句子,范晓按照句法、语义、语用的「三个平面理论」,将句模纳入语义平面研究,认为「句模是句子的语义结构模式」,建立起以动核结构为中心的句模系统,形成「动核+主事」、「动核+主事+客事」、「动核+主事+与事」、「动核+主事+客事+与事」等句子类型,同时又根据动核结构间的语义配合关系,分出联合模、伴合模、补合模、接合模、复合模、混合模等六种复杂句模。
朱晓亚的《现代汉语句模研究》也从语义层面系统地研究了句模的性质、确定句模的原则和方法,归纳概括了现代汉语的句模类型。相对而言,句模概念的提出代表了句子分类研究的新方向。
句子的分析
学习和研究语法需要对语法事实进行分析。这种语法分析,就其性质、对象说,有词法分析和句法分析两种,前者一般包括词类分析和词的结构分析;后者一般包括短语分析和句子分析。这里主要讲句子分析和句子内部的短语分析。
句子分析是指对句子的内部结构作语法分析,揭示其构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和结构层次,说明成分配置,归纳句子类型。
显然,句子分析的一般程序是由形式到意义,由分析到综合;句子分析的终极目的是归纳句型,建立句型系统。
对于句子的分析,不同的语法学派是依据不同的理论,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的。传统语法采用句子成分分析法结构主义语法采用直接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转换生成语法采用转换分析法。
成分分析和层次分析是对句子的静态描写,转换分析是对句子的动态分析。
成分分析
传统语法分析句子是把构成句子的成分分为若干种,然后从预定的句子成分出发,把句子的基本成分、连带成分和附加成分在一个平面上全部分析出来,并按照句子成分的搭配情况说明句子的格局。这种分析句子的方法称做句子成分分析法。例如:
例①的结构格局是:「主—状—谓—定—宾」。
例②的结构格局是:「定—主—状—谓」。
例③的结构格局是:「定—主—谓—补」。
例④的结构格局是:「主—谓—宾—定—宾」。
运用成分分析法析句,主要以划定句子成分、说明句子的结构格局为终极目的,不注重反映句子的结构层次;析句时,以词为出发点,又以词为归宿,把词和句子成分联系起来,短语在分析中没有地位,对短语要尽量抽取中心词,最终说明词在句子中的职务,因此,这种析句方法又叫做中心词分析法
运用这种方法析句的程序是:对主谓句先分为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然后再进一步分析:找出主语部分的中心词和定语,主语部分的中心词就是主语;找出谓语部分的中心动词宾语,谓语部分的中心词就是谓语。
对于修饰、补充谓语的状语补语来说,谓语就是中心词,对于修饰宾语定语来说,宾语就是中心词。
一般认为,主语和谓语是句子的基本成分,定语、状语、宾语、补语是主语、谓语的附加成分和连带成分。
运用成分分析法析句,「有提纲挈领的好处」,容易明晰句子的格局,抓住句子的主干,理解句子的含义。
这种析句方法的局限性是:不能充分反映语言结构的层次特征,不能用于多重复句句群的分析;有时,由于一味地找中心词而不能正确地说明句子的原意,甚至违反原意,如「于福的老婆是小芹的娘」抽取中心词的结果,即成了「老婆是娘」。「王老太哭瞎了眼睛」提取中心词,即成为「王老太哭眼睛」。这种分析不合情理,也不合词语搭配规律。
层次分析
任何一个复杂的语言片断都是由其构成成分按一定层次组合起来的。一个句子表现出来的形式虽然是个线性序列,但其内部结构是分层组合的,这就是说,句子作为一个结构体是有层次的,每一个结构层次通常有两个直接组成成分。
基于上述认识,结构主义语法分析句子,则采用层次分析法。这种析句方法是依据语言结构「按层次组合」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词可以一层一层地组合成句子,句子可以一层一层地分析到词。运用层次分析法析句,就是依照句子结构的组合次序分析句子内部的结构层次,逐层顺次地找到每一个结构层次的直接组成成分,一般采取二分,对并列结构采取多分。
「二分」即一个层面分为两个直接组成成分;「多分」即一个层面分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直接组成成分。
一个句子依次层层切分,一直切分到单词为止。例如:
以上两例中,A与B式分析程序不同,A式,从整体到部分,即由大到小(分析式);B式,从部分到整体,即由小到大(归纳式)。
再如:
以上两例中,A与B式分析起点,范围不同。
运用层次分析法析句,主要以划定句子内部的结构层次为终极目的,不注重确定句子成分;析句时,按句子结构的组合顺序逐层切分,认为短语可以充当句子的直接组成成分,短语作为一个结构体又可切分成两个或几个直接组成成分,这样层层切分,以展示句子结构的层次特征。
运用层次分析法析句,能够充分地揭示句子内部的结构层次,说明语言的语法构造的层次属性。这种分析方法,适用范围较广,除用于分析句子外,还用于分析合成词短语多重复句和多重句群。
多义结构的层次分析,可以精确地区别不同的含义,说明语言中的歧义现象。如:
运用层次分析法析句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其一、句子的层次分析只能说明其结构层次,不能说明其直接组成成分的性质及其结构关系。因此,这种分析法不能区别结构层次相同而结构关系不同的语法结构,如「小张和小王学习英语」与「革命精神与科学态度」,二者结构层次相同,结构关系不同,层次分析不能区别二者的结构性质。
任何一个复杂的语法结构,不仅包含结构层次,而且包含结构成分及其结构关系。
分析语法结构,既要说明其结构层次,也要说明其结构成分及其结构关系,否则就达不到语法分析的目的。
其实,层次分析只是语法分析的一部分,并不是完备的语法分析手续。
其二,这种分析方法不能适切地解决汉语里某些特殊结构的层次分析问题,如兼语结构、双宾结构、非连续结构等等。
其三、层次分析手续复杂,分析结果往往不能使人明晰句子的结构格局,不便于归纳句型
为完备句子的分析手续,人们常常将句子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结合起来运用。
「新的东西是旧的东西的重新调配」(美国鲍林杰《语言研究方法的演变》)两种析句法的「重新调配」,便形成了一种「成分层次分析法」。这种两结合的分析方法是对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扬长避短的结果,兼采二者之长结合运用,以适应汉语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之实际需要。
运用成分层次分析法析句,既讲结构层次,也讲结构成分和结构关系,即既重视分析句子的结构层次,又注意确定句子成分和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依据句子成分的配置及其构成性质归纳句型
析句时,「按层次分析,但是不抛弃句子成分」,「以成分确定句法关系,用层次统摄句子分析,兼顾成分和层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胡裕树《成分层次分析法》。)
成分层次分析法的基本要点和分析程序是:
(1)依照句子结构的组合次序进行层次切分,把句子分析和句法分析结合起来,层层切分,切分到单词为止,展示句子的结构层次。
(2)通过句子的结构分析确定句子成分主语谓语)及其结构关系,句子成分可以由单词充任,也可由短语充任,包括偏正短语述宾短语述补短语等短语,对句子成分进行句法分析确定句法成分宾语补语定语状语)及其结构关系,句法成分句子成分所由构成的短语的成分,即句子成分的成分。
(3)根据句子的不同结构(构成成分的配置情祝)确定句型,先确定上位句型,再确定下位句型,主谓句的下位句型依据谓语的结构性质确定,对整体是偏正结构的句子据其中心部分确定句型。
下面举例分析(用框式图解):
上例中,「从北京」、「两本」都是结构体,也可以切分,考虑到介宾短语数量短语一般都是各以一个整体用作句子成分,不能拆开,故这里不再切分。
上例第一层切分出的是句子成分主语谓语,这是主谓句的两个直接成分,主语由名词性偏正短语充任,谓语由动词性偏正短语充任。
第二至第四层切分出的是句法成分,包括定语中心语状语和中心语、述语宾语、述语和补语等,这是主语谓语所由构成的名词性和动词性偏正短语述宾短语述补短语的结构成分,也就是主语和谓语内部的成分。
依据此句的组织结构可以确定,这是主谓句中包含四个结构层次的述宾谓语句。
从第一个层次看,这一句的整体是个偏正结构。偏正结构应按其「中心部分」确定其句型。
从第二层看,这「中心部分」是个主谓结构,据此可以确定,全句是个主谓句。主谓句的下位句型应按其谓语的结构性质确定。
从第三层看,此主谓句谓语是个偏正结构。偏正结构谓语应按其中心部分确定谓语类型。
从第四层看,谓语的中心部分是个动词,据此可以进一步确定,全句属主谓句中的动词性谓语句
运用成分层次分析法析句,既容易明确句子的主干,又能够明晰句子的层次以及不同层次中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样便有助于理解句意,归纳句型
句子的语法分析,不管用哪一种分析方法,都是对句子结构的解释、说明。这种解释、说明,可以用图象、符号把它标示出来,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句子的图解
图解不是语法分析本身,而是语法分析的工具。句子的图解即是用图象、符号说明句子分析的结果,显示句子的结构。
一般常用的图解法有两种:符号法、框式图解法。
符号法即设一些线条、符号,用以代表句子成分和结构关系,析句时,标注线条、符号,显示句子结构。如:用「‖」划开句子的主语谓语两个直接组成成分,用「=」和「一一」分别代表充任句法成分主谓短语中的主语谓语。句法成分:「~~~~」代表宾语,「( )」代表定语,「[ ]」代表状语,「< >」代表补语。例如:
框式图解法即用方框图形把句子的结构层次展示出来。例如:
例①、②的图解程序是从整体到部分,一般称之为分析式。例③的图解程序是从部分到整体,一般称之为归纳式,各例都可在展示出的各个层面上标注直接成分之间的关系。
变换分析
句子的变换分析乃是一种动态分析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句法分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变换系指改变原结构的形式进行推导验证,即把由同一组实词构成的句子变换为另一种结构形式,以此进行推导或验证分析。
通过变换分析,可以检验句子结构的异同,鉴别句子类型以及表层结构深层结构之间的关系。「变换可以理解为存在于两种结构不同的句式之间的依存关系」(朱德熙《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
假定句式S1与S2:是由同一组实词构成,结构不同,语义相当,可以互相变换,则可以说S1与S2两种句式之间有变换关系,即:
S1与⇌S2,(简化记为S1―S2)
这是一个变换序列。举例:
(1a)小王住在学校―(1b)小王在学校住
(2a)他拍了拍桌子―(2b)他把桌子拍了拍
1a与1b之间、2a与2b之间有变换关系,各构成一个变换序列。
互有变换关系的句子,在语法系统中是相互依存的,它们在变换序列中具有同一性。
生成语法把语言结构看成一种动态的转换过程。生成转换是语言使用者的言语系统。变换分析能展示语言结构的运动变化过程,反映语言结构的运动变化属性及其规律。
六十年代初,中国引进了这种方法,通过相关结构的变换分析,揭示同形异构现象。八十年代以来,这种变换分析方法在汉语语法研究中运用较多,主要用于现代汉语句型的研究、歧义结构的分化研究等方面。
语法是一种系统,语法单位之间具有普遍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不同的语法单位均具有特殊性,即个性,也具有普遍性,即共性,这种个性和共性互为存在条件,个性存在于共性之中,共性以个性为基础。
无疑,语法单位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在一种语法系统中,分析研究语法单位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关系,是符合语法事实的客观存在的,是符合辩证思维认识论方法论的。句子的变换分析决定于一种语法系统中各种句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又可以反映这种辩证关系。
相同的语义内容可以用不同的结构格式来表达,不同的结构格式可以表达相同的语义内容。句于的变换分析是以相同的语义内容为基础的,即变换前后的句子语义上是相同或相当的。结构格式不同,语义内容相当,即是进行变换分析,确定句间变换关系,构成同一变换序列的基本条件。例如:
(a1)我孰与城北徐公美?―(a2)吾孰与徐公美?―(a3)吾与徐公孰美?
这是《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几个同义询问句。作者根据不同对象,变换结构方式,表达同一问义。诸问句结构不同,但都询问「我和徐公谁漂亮」。因此,可以说此三句之间有变换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变换序列。
同一变换序列中的句子,其构成成分之间语义上具有平行性。这是变换前后的句子语义相当的标志。例如:
(1a)我懂这个道理―(1b)这个道理我懂
(2a)他把我拉到屋里―(2b)我被他拉到屋里
例1、2是两个变换序列。就其及物性关系说,同一变换序列中的两种结构格式的句子,其构成成分之间语义上是相对平行的。
如1a,就动词「懂」说,「我」是施事,「道理」是受事。变换式1b,其构嫩成分之间语义关系不变;即同1a。
再如2a,就动词「拉」说,「他」是施事,「我」是受事。变换式2b,成分之间语义关系同2a,即维持不变。
可见,变换前后两种结构格式的句子,成分之间及物性语义关系相对平行。由此则可以说,1a与1b、2a与2b之间有变换关系,「1a―1b」、「2a―2b」各是一个同义变换序列。
构成同一变换序列的句子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由相同的实词构成,虚词增减不限。
(2)结构格式不同,基本语义相同。
(3)相互变换,语义相当,色彩不同。
句子的变换分析应以此为准则。
就具体结构形式看,具有变换关系的句子,其主要差异有以下几方面:
(1)构成成分的语序不同。
(2)结构层次关系不同。
(3)表义重点、色彩不同。
(4)虚词增减变换。
(5)重音停顿有所变化。
例如:
(1a)一间房子住三个人―(1b)三个人住一间房子
(2a)我不认识这个人―(2b)这个人我不认识
(3a)我们要做好这项工作―(3b)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做好
(4a)台上坐着主席团―(4b)主席团坐在台上
(5a)我不喝酒了―(5b)酒,我不喝了
1a与1b,语序不同,成分之间语义关系相同,就动词「住」来说,「人」是施事,「房子」是处所,变换前后一致。
2a与2b,结构层次关系不同,语义关系不变,两句中,「认识」的施事同是「我」,受事同是「这个人」,3a与3b,基本语义相同,表义色彩不同,3b含处置义。
4a与4b,结构变换,语义相当,所用虚词不同。5a与5b,结构格式变换,语义关系相同,重音、停顿有所变化,表义重点不同。
从这里可以看到,变换分析所采用的语法手段。一般说来,句子的变换分析,不同结构格式的同义句的构造,运用以下儿种语法手段:变更语序,变异结构,增减更换虚词,调整重音停顿
构造结构格式不同的同义句,可同时运用几种语法手段。如:
「汽车开往南京―汽车往南京开」,既变更语序,又变异结构。
「他已看完了一本小说―他已把一本小说看完了」,既增添虚词,又变异结构。
「病人躺在床上―床上躺着病人」,既变更语序,又更换虚词。
句子的变换分析应遵循「同义变换」的原则。句子结构的变换,没有共同的语义基础,不能视为同义变换的句法形式,不能构成同一个变换序列。
两种句子,变换前后,结构不同,语义也不同,前后两种句法形式之间不存在同义变换关系,不能构成同一个变换序列。例如:
(1a)45次列车开往厦门。
(1b)45次列车往厦门开吗?
1a与1b,结构不同,语气、语义都不同。1a是陈述句,叙述某种事实情况,1b是疑问句,表示询问。前后两句之间不存在同义变换关系,不能构成同一个变换序列。
两种句子,变换前后,语序不同,结构相同,语义不同,前后两句之间不存在同义变换关系,不能构成同一个变换序列。例如:
(1a)我帮助他。
(1b)他帮助我。
(2a)哥哥表扬弟弟。·
(2b)弟弟表扬哥哥。
1a与1b,结构相同,及物性语义关系不同,句义不同,就动词「帮助」说,1a中,「我」是施事,「他」是受事,1b中正相反,「他」是施事,「我」是受事,前后句义自然不同。
2a与2b同1a与1b,结构相同,及物性语义关系不同,句义不同;就动词「表扬」说,2a中,「哥哥」是施事,「弟弟」是受事,2b中正相反,「哥哥」是受事,「弟弟」是施事,成分间语义关系不平行,前后句义自然不同。1a与1b、2a与2b是同构关系,不存在同义变换关系。
某种句子,变换表示动态助词动态助词),结构格式不变,只是动词形态不同,动态的变化不改变句型,前后句之间不存在变换关系,不能构成变换序列:例如:
(1a)他背着药箱。(1b)他背了药箱。(1c)他背过药箱。
1a、1b、1c三句,结构格式完全相同,只是「背」的动态不同,动态的变化不改变句型,不属于句式变换,因此,1a、1b、1c之间不存在变换关系,自然也不能构成变换序列。
某种句子,变换表示同一语法关系虚词,结构格式不变,语义内容相同,前后句之间也不存在变换关系。例如:
(1a)他被我请来了。(1b)他叫我请来了。
1a与1b同构,它们之间不存在变换关系。
(2a)我同他交换意见。(2b)我跟他交换意见。
2a与2b之间是同构关系,不存在变换关系。
(一)不同结构成分之间的变换
两种或几种句子之间相互变换是有一定规律的,可以从多方面分析、探索这种规律,归纳句间变换形式或类型。
句子的变换分析可以从句子结构体的所有结构成分之间的联系来分析其变换形式。句子中各种结构成分之间可以按一定规律相互变换。这种变换有两种形式:简式,指两种成分相互变换;繁式,指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成分相互变换。
简式如:
(1)主语谓语间变换:
五个人一组―一组五个人
一碗蛋汤八角钱―八角钱一碗蛋汤
(2)主语宾语间变换:
一条凳子坐三个人―三个人坐一条凳子
门朝南开―朝南开门
我看过这本书―这本书我看过
(3)状语补语间变换:
老大爷很高兴―老大爷高兴得很
这条新闻从新华社发来―这条新闻发自新华社
他比我唱得好―他唱得比我好
(4)宾语状语间变换:
我给了他一份珍贵的资料―我把一份珍贵的资料给了他
他很了解我―他对我很了解
我们打败了敌人―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5)主语定语间变换:
奶奶眼晴不好—奶奶的眼晴不好
这件事,他的态度不明朗―他对这件事的态度不明朗
(6)状语、谓语间变换:
叔叔给我做了一枝枪―叔叔做了一枝枪给我
(7)主语、状语间变换:
张永把我说得一无是处―我被张永说得一无是处
繁式如:
(1)主语、宾语、状语间变换:
我批评了他―他被我批评了(主语变换为状语,宾语变换为主语)
(2)主语、补语、状语间变换:
他气得我全身发抖―我被他气得全身发抖(主语变换为状语,原补语中「我」变换为主语)
(3)主语、谓语、宾语、状语间变换:
我们上夜大是为了多学点知识―我们为了多学点知识上夜大(部分主语变换为谓语,宾语变换为状语)
上述情况说明句子结构体中的所有构成成分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可以相互变换,构成不同句式之间的同义变换序列。
(二)不同层面组成成分之间的变换
句子的变换分析,可以依据句子的结构层次分析其变换形式,即按其不同结构平面分析组成成分之间的相互变换。
这有句子平面的句成分之间的变换,句成分内部短语平面的短语成分之间的变换,或者说上位成分之间的变换,下位成分之间的变换;也有不同平面的结构成分之间的变换,或者说上位成分和下位成分之间的变换等等。
句子平面上的结构成分之间的变换即是主语谓语的变换。除了语调和附于句子的一些零碎之外,句子平面的组成成分只有主语谓语两种。例如:
一斤自菜三角钱―三角钱一斤白菜
一个排三十人―三十人一个排
这两个变换序列是由主语和谓语相互变换语序位置构成的。
句子内部短语平面结构成分之间的变换,即是主语或谓语内部构成成分之间的变换,也就是句子中下位成分之间的变换。例如:
他认真学习―他学习认真
小陈住在里屋―小陈在里屋住
刘厂长解决了这个难题―刘厂长把这个难题解决了
实现这个计划还要作很大努力―这个计划的实现还要作很大努力
前三个变换序列是由句子的谓语内部构成成分之间的相互变换构成的。最后一个变换序列是由句子的主语内部构成成分之间的相互变换构成的。
句中不同结构平面上的构成成分之间也可以相互变换,即句子平面的结构成分和短语平面的结构成分可以相互变换,也就是句中上位成分和下位成分之间相互变换。例如:
大水冲开了闸门―闸门被大水冲开了
小宝的家事,大家都很关心―大家都很关心小宝的家事
这个学生写作能力很强―这个学生的写作能力很强
招生问题,厅里曾研究过―关于招生问题,厅里曾研究过
以上四个变换序列都是由句中不同平面上的构成成分之间相互变换构成的。
句子成分之间的变换有两种情况:
A、句子成分语序位置的变换,其身分性质也随之变换,如「这件事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件事」,其中「这件事」由主语变换为宾语,随着语序位置的变化,其身分性质也改变了。
B、句子成分语序位置的变换,其身分性质不变,即成为一般所谓成分倒装的变式句。例如:
(1a)你怎么了?―(1b)怎么了,你?
(2a)汉民族英雄的人民前进―(2b)前进,汉民族英雄的人民
以上两个变换序列,变换前后的句子,成分位置不同,其身分性质不变,主语仍是主语,谓语仍是谓语,变换前后基本语义相同,句义色彩不同。这是由成分易位构成的变换序列。
汉语词语的线性组合有一定的灵活性,语序常常是可以选择的,这就使句子结构成分之间的变换成为可能。正由于句中词语的次序灵活,结构形式的「正」「变」性质不易确定,汉语表层结构的句法形式极为复杂,深层结构的句法形式很难建立。
(三)不同句型之间的变换
句子的变换分析,可以从不同句型之间的联系分析其变换形式,即分析各种句型之间的变换。
这有主谓句非主谓句之间的变换,述宾谓语句(动宾谓语句)与把字句之间的变换,主动句被动句之间的变换,把字句被字句之间的变换,述宾谓语句与主谓谓语句之间的变换等等。
主谓句非主谓句相互变换:
山色多么秀丽!―多么秀丽的山色!
干菜好香!―好香的干菜!
主谓句非主谓句之间的变换一般情况是主谓句与偏正型的名词性非主谓句之间相互变换。语义上大多含有赞叹意味,非主谓句的情意色彩较为浓厚。主谓句也可与动词性非主谓句相互变换,如「门朝南开―朝南开门」。
述宾谓语句与把字句相互变换:
我边防军打垮了入侵的敌人―我边防军把入侵的敌人打垮了
这个厂已完成了年度生产任务―这个厂已把年度生产任务完成了
把字句是一种特殊句式,它与述宾谓语句之间的变换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述宾谓语句都可以变换为「把」字句,也不是所有的把字句都可以变换为述宾谓语句,这有结构上的问题,也有语义上的问题,因为「把」字句有结构上和语义上的特点。如「我已请教了张老师」不能变换为「把」字句。「他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不能直接变换为述宾谓语句。
主动句被动句相互变换:
他说乐了众人―众人被他说乐了
大火烧伤了他的腿―他的腿被大火烧伤了―他被大火烧伤了腿。
有些被动句不能直接变换为主动式述宾谓语句,但可以变换为把字句。例如:
(1a)我被他拦在门外―(1b)他把我拦在门外
(2a)前窗玻璃被他糊上了一层纸―(2b)他把前窗玻璃糊上了一层纸
例1不能变换为主动式述宾谓语句,因其谓语是「动词+介宾短语」型述补结构受事名词不好后置,即结构上不适应这种变换。
例2不能变换为主动式述宾谓语句,因其谓语是述宾结构,其中宾语是谓语动作的工具。
把字句被字句相互变换:
他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屋子被他打扫得干干净净
我把他拉到屋里―他被我拉到屋里
由于语义上的关系,有些把字句不能变换为被字句介词「把」的宾语不能变换为受事主语)。如「他把自己的意见又说了一遍」、「我已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等都不能变换为被字句
述宾谓语句与主谓谓语句相互变换:
小三从来不做家务事―家务事,小三从来不做
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
述宾谓语句将宾语提前做话题,变换为主谓谓语句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动作受事主谓谓语句,将受事主语后置做宾语,变换为述宾谓语句。这两种句型的变换远不是全面的。有些述宾谓语句不能变换为主谓谓语句,如:「他们在爬天都峰―天都峰他们在爬」、「我家来了三个人―三个人我家来了」。也有些主谓谓语句不能变换为述宾谓语句,如「自行车他骑出去了」、「这个课题他研究了三年」,「自行车」、「这个课题」不好后置,不能变换为述宾谓语句。
他的态度很好―他态度很好
这个人的胆量小―这个人,胆量小
这两个变换序列的构成主要是通过虚词「的」(结构助词)实现的。有些小谓语是形容词主谓谓语句不好直接变换为形容词谓语句,如「少奶奶本来事少」「他的确精神很好」,主谓谓语前面有状语本来」「的确」,不好加「的」变换句型。
以上所述句型之间的变换只是举例性的。句型之间的变换规律尚需深入探索。
句子结构的变换有一定规律,有一定条件。不同的句子适应不同的变换条件,具有不同的变换性能,所能变换的句法形式有多有少。句间变换,从其所能变换的句法形式方面分析,有两种情况:
A、一对一的变换,即一种句型(句法形式)只能变换为另一种句型(句法形式),一般不存在第三种变换形式,如「二加二等于四―四等于二加二」「他很高兴―他高兴得很」。
B、一对多的变换,即一种句型(句法形式)可变换为三种或三种以上的句型(句法形式)。例如:
(1a)村里的情况他很了解―(1b)他很了解村里的情况―(1c)他对村里的情况很了解
(2a)我没有看第一本―(2b)第一本我没有看―(2c)我第一本没有看
(3a)我们消灭了敌人两个师―(3b)敌人两个师被我们消灭了―(3c)敌人被我们消灭了两个师
A式可记为「S1—S2」,B式可记为「S1—S…...Sn」
(一)鉴别同构句的语义差别
句子的变换分析是揭示句法规律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变换分析,可以检验句子的异同,鉴定语法单位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分辨句子的歧义现象,展示句型之间的联系,切分句群等等。可见,变换分析的原理对于句子的分析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有些句子,表层结构相似,深层结构不同,语义上它们是不同型的。判别这种句子,成分分析和层次分析是无能为力的,通过变换分析则可以揭示它们的差异。例如:
(1a)他已吃饱了饭。
(1b)他已吃饱了肚子。
1a与1b,表层结构相同,按成分分析和层次分析,其结果一样,都是「主∣状‖述‖‖补〣宾」,但深层语义关系不同,通过变换分析可以揭示二者的差异,判别两种语义类型
如1b可以变换为把字句「他已把肚子吃饱了」,1a则不能这样变换。两句的语义差别主要表现在补语「饱」同句中主语宾语的语义联系上,1a句补语「饱」说明主语「他」,语义上可分解为「他吃饭+他饱了」;1b句补语「饱」说明宾语「肚子」,语义上可分解为「他吃(饭)+肚子饱了」。
1a与1b深层语义关系不同,变换规律也不一样,通过变换分析鉴别了1a与1b两句深层语义上的差异。
(2a)我喝完了凉开水
(2b)我喝惯了凉开水。
2a与2b主要成分由相同词语构成,表层结构完全相同,成分和层次关系也一样,即「主|述〣补‖宾」,但其深层结构不同,2a句可变换为把字句被字句:「我把凉开水喝完了」「凉开水被我喝完了」,2b句则不能这样变换。
2a与2b的变换情况不同,说明其内部语义关系不同,这主要是由于两句中不同的补语跟不同的成分相联系所致。2a句补语「完」同宾语相联系,语义上可分解为「我喝凉开水+凉开水完了」;2b句补语「惯」同主语相联系,语义上可分解为「我喝凉开水+我(喝)惯了」,变换分析鉴别了同一结构格式的两种语义类型。
(3a)他跑丢了一本书,
(3b)他跑丢了一个孩。
(4a)我穿惯了布底鞋
(4b)我穿坏了布底鞋。
3a与3b、4a与4b都是表层结构格式相同、深层语义关系不同的句子,变换分析可以显示或检验二者语义上的差别,划分同构句的语义小类。
(二)鉴定句子的类属
同一性和差异性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在语言研究中,索绪尔把这二者比作「一张白纸的正反两面」。句子类型的同一性和差异性正是联系在一起的。分析不同的句子应当鉴定其类属的同一性和差异性。根据同一性可把一些句子归为同一类型,根据差异性可把一些句子区别开来。
两个句子是否同型或其类属性质是否相同,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验证,凡变换规律相同的句子则具有同一性,否则,即具有差异性。这就是说,变换分析可以鉴定句子类型的同一性与差异性。例如:
①信发出去了。
②医生请来了。
这两句形式上分不出主动被动,变换分析则可以检验句中谓语动词的态式。例①可变换为「信被发出去了」,例②也可加「被」变换为「医生被请来了」,两句变换规律相同,这说明它们在语态上具有同一性,即都属于被动态句。可见,汉语中,不用「被」的被动句有主语指物的,也有主语指人的。
③他们打败了。
④他们打胜了。
这两句的结构成分和层次都相同,即「主|述‖补」,形式上分不出主动与被动,通过变换分析则可以检验出它们的语态类属。例③可变换为「他们被打败了」,例④不能作这样变换,由此可以确定例③是被动态句,例④是主动态句。这就是说,它们在语态上不具备同一性质。
连动式兼语式是两种特殊句型。它们有区别,也有联系。有些句子,是连动式还是兼语式,形式上难于分辨。这种句子可以通过变换分析鉴定其句型。例如:
我叫他去。
「这句话可以是连动式,『去』字必须轻读,意思是「我去叫他」。也可以是兼语式,去』字不能轻读,意思是我要他去』,跟我去叫他不同。」(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这种句子离开具体语境,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确定其类型。是连动式,就可以变换连用的谓语的语序,如「我叫他去—我去叫他」(连动式);是兼语式,则不能这样变换。
下面是同类例:
我请他去。
我劝他去。
这种句子,离开交际语境,都可以通过变换分析鉴定其句型。主谓宾语句和兼语式有时也难分辨。变换分析可以鉴别这两种句型。例如:
①我同意他考研究生。
②我叫他考研究生。
主谓宾语句,其谓语中心动词一般具有认定意义,它涉及的是一件事;兼语式,其谓语中心动词一般具有使令意义,它涉及的是具体的人,可见这两种句型完全不同。句型结构不同,变换规律也不一样。主谓宾语句可变换为主谓谓语句,如「我同意他考研究生—他考研究生我同意」,兼语式则不能这样变换。由此便可确定例①是主谓宾语句,例②是兼语式。
(三)分辨歧义句
「语法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找出语法结构和语义之间的对应关系」(朱德熙《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
语法分析常常需要采取分化的办法,分解句子的歧义现象,以便找出语法结构和语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语法分析的目的。
有些句子,两种意义共存于一种表现形式,对这种歧义句的分析,可以根据歧义产生的因素采取相应的方法。有些歧义句,可以采用变换分析法来分辨其不同的深层结构,分解其结构和语义关系。例如:
①我们三个人一组。
②他反对哥哥袒护妹妹。
例①语义上可以有两种理解:
a、「我们是三个人一组」;
b、「我们三个人是一组」。
这两种意义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分化,即分辨同一表层结构的两种不同的深层结构。a义可变换为「我们每三个一组」,b义可变换为「我们这三个人一组」。a义不能按b义方式变换,b义不能按a义方式变换。不同的变换形式区分了同一表层结构所包含的两种不同的深层结构。由此则可分解该句的结构和语义关系。
例②也可以有两处理解:
a、「他反对的是哥哥袒护妹妹」;
b、「他反对哥哥而又袒护妹妹」。
a义可变换为「他反对哥哥对妹妹的袒护」「他对哥哥袒护妹妹是反对的」,b义不能作这样变换。变换分析区分了共存于同一种表现形式的两种语义结构,由此即可分解该句的结构和语义关系。再如:
③我倒了一杯茶。
④他谁都认识。
例③可作两种理解:
a、「我倒掉了一杯茶」;
b、「我沏上了一杯茶」。
a义可变换为把字句被字句:「我把一杯茶倒了」、「一杯茶被我倒了」,b义不能作这样变换。
例④也可作两种理解:
a、「他」是施事,意即「任何人他都认识」;
b、「他」是受事,意即「任何人都认识他」。
a义可变换为「谁他都认识」;b义可变换为「谁都认识他」。不同的语义有不同的变换形式。依据a、b义不同的变换形式便可分解例③、例④的结构和语义关系。
(四)展示句型之间的联系
在一种语法系统中,句型与句型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变换分析可以全面描写句子的变换形式,具体反映句型之间的联系,以便于人们掌握句型系统,灵活运用同一句式的多种变换形式,准确地表情达意。例如:
(1a)我很了解张有信—(1b)张有信我很了解—(1c)我对张有信很了解
(2a)王老师送给我两本书—(2b)王老师把两本书送给了我—(2c)王老师送了两本书给我
(3a)他能来不能来?—(3b)他能不能来?—(3c)他能来不能?—(3d)他能来不?—(3e)他能来吗?
(4a)小赵问过你没有问过你?—(4b)小赵问过没问过你?—(4c)小赵问没问过你?—(4d)小赵问过你没问过?—(4e)小赵问过你没有?—(4f)小赵问过你吗?
上例说明,在基本语义相同的情况下,各种句式都可以按规律变换为多种形式。描写或展示句子的变换形式,揭示句型之间的变换关系,为人们掌握句型系统,选择不同形式的句子,准确地表情达意提供了条件。
在语言实践中,人们举握和运用句子的基本式及其变换式,可以准确地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提高语言表达效果。再如「他不敢说一句话—他一句话也不敢说—一句话他也不敢说—他连一句话也不敢说」,形式不同,语义相当,表意色彩不同,掌握和选用这些句法形式,可以准确有效地达意传情。
可见,句子的变换分析对于语言实践也有指导意义,即在修辞上也很有价值。
(五)切分句群
变换分析法也可用于句群研究。在一定段落中,可以通过复句句群的变换分析来切分句群。「几个句子,改换标点,能容纳到一个复句中的,这几个句子就是一个句组」(王震国《现代汉语句组判别标准研究动向》。)
例如峻青的《秋色赋》里有一个自然段,按其标点,共五句,通过句群和复句的变换分析,可以把前三句和后两句切分为两个句群。其中前三句是:
在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到欧阳修所描写的那种「其色惨淡,烟罪云敛…其意萧条,山川寂寥」的凄凉景色,更看不到那种「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的悲秋情绪。看到的只是万紫千红的丰收景色和奋发莲勃的繁荣气象。因为在这里,秋天不是人生易老的象征,而是繁荣昌盛的标志。…
这三句,前后两句是复句,中间一句是单句,改换标点(把中间两个句号改为逗号),可以把这三句变换为一个多重复句,即可以把这三个句子的内容纳入到一个多重复句之中,由一个多重复句来表达。由此则可判定,这三个句子可划为一个句群,把它同下面一个句群切分开。
语法教学来说,句子的变换分析也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
在语法教学中,可把变换法作为分析句子的手段之一,加强句子的动态分析,这样即可提高句法教学效果。
总括说来,在语法教学中,运用变换分析方法,
可以充分展示句子的句法结构形式,使人们尽可能地掌握同义表达的多种形式,可以具体说明句子的变换条件与规律,使人们切实掌握句型之间的变换关系;
可以深入揭示句子的表层结构深层结构之间的关系,使人们更好地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分析与掌握句法结构;
可以分辨、验证句子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使人们准确地掌握与运用各种表达形式。
总之,运用变换分析方法教学,有利于人们掌摇与运用句法规律,有利于指导人们的语言实践。
方法取决于本体。句子的变换分析是建立在句型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转换的基础上的。句型之间若无转换关系,便无从进行变换分析。变换分析的可能取决于语法事实本身。
鉴于上述认识,应当指出,句子的变换形式不应是理论上推导的,而应是语言中实有的。不是语言中实有的句法形式不能视为变换形式,不能进入变换序列。例如:
(1a)他问过老张还是没有问过老张?
(1b)他问过还是没有问过老张?
(1c)他问还是没有问过老张?
(1d)他问过老张还是没有问过?(范继淹《是非问句的句法形式》。)
依据理论推导,上例是同义正反选择问句的几个句法形式。1a是完全式,1b、1d是简化式,但1c是推导出来的,不是普通话中实有的句法形式,本身不能成立,因此,1c不能同la、1b、1d一起构成变换序列。
(2a)弟弟正在做作业吗?
(2b)弟弟在做作业吗?
(2c)弟弟正做着作业吗?
(2d)弟弟做着作业吗?
依据理论推导,上例是同义是非问句的几个句法形式。其中2d不是普通话中实有的句法形式,不能作为一种变换形式同2a、2b、2c一起构成变换序列。
(3a)他很关心我们的事业。
(3b)他对我们的事业很关心。
(3c)我们的事业他很关心。
(3d)我们的事业被他关心。
(3e)他把我们的事业关心。
依据理论推导,上例是同义陈述句的几个句法形式。其中3d、3e不是普通话中实有的句法形式,不能视为3a的变换形式,不能同3a、3b、3c一起构成变换序列。
句子的变换序列应当是句子的表层结构的基本式和变换式的汇集。如由动词舍得」所组成的句子,其基本式和变换式的汇集便构成一个变换序列。如:
(1a)他舍得买书。
(1b)书他舍得买。
(1c)买书他舍得。
(1d)他买书也舍得。
(1e)他书也舍得买。
1a是基本式,属「主—述—宾」格式。其余四式是变换式,用成分易位、语序调整等语法手段构成。五式汇集形成一个同义变换序列:1a—1b—1c—1d—1e。
再如:
(2a)你认得他不认得他?
(2b)你认得不认得他?
(2c)你认不认得他?
(2d)你认得他不?
(2e)你认得他吗?
这是同义询问句的几个句法形式,2a是基本式,用「V不V」提问,2b、2c、2d、2e是变换式,用「V不V」、「V不」、「吗」提问。汇集起来构成一个同义变换序列:2a—2b—2c—2d—2e。
变换分析法是分析句法结构的基本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它不能代替扩展分析法、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分布分析法等。
因此,语法教学和语法研究应当将变换分析方法同其他分析方法结合起来运用,根据不同的教学研究课题及其目的采取相适应的方法。方法是手段,揭示规律是目的。手段与目的也是相对统一的。方法得当,手段适宜,有利于揭示语法规律,达到语法分析的目的。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